【廖祖笙】與儈子手沆瀣一氣的「法治國家」

作者:廖祖笙 發表:2014-05-16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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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4年05月16日訊】國家該是盧梭眼裡的「世間的上帝」,而非霍布斯目中的「魔鬼」,更不能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工具。國家的第一要務當是保護國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使國民有尊嚴地生活。國家與國民的關係,該唇齒相依,水乳交融。與儈子手沆瀣一氣的「法治國家」,是否具備了這些基本要素?

因為浦志強律師參加了一個小型紀念研討會,所以就犯了尋釁滋事罪。這般無厘頭的因果關係,也敢端上桌來。儈子手們為了逃脫罪責,不惜賊喊捉賊演繹肅殺。與儈子手沆瀣一氣的「法治國家」,今次向自由表達「亮劍」的同時,臉上分明寫著:儈子手們殺得,亡國奴們紀念和研討不得。

浦志強等人紀念屠城的死難者被抓,有些網友去林昭的墓前祭拜也被抓……這凸顯與儈子手沆瀣一氣的「法治國家」,妄圖刳心鉗口,道路以目。在惡性治安案件頻發的當下,「執法」者們吃飽了撐的,勤於管制坊間的寄託哀思,而且能假借「法治」的名義,「法治國家」遂變得尤為恐怖。

反恐」成了熱門詞彙。還有什麼比國家恐怖主義更恐怖?以公權為依托的儈子手,不論是批量殺人,還是單個殺人,都能遙遙無期逍遙法外。「法治」至此,給國家正氣所帶來的滅絕,給社會安全感所造成的破壞,給公權所帶來的妄為,給人心所強加的創痛,這些年來都可以說是顯見的。

「聖上」說:「能否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體現著國家法治文明程度,影響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屠城「無罪」,哀悼「有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與儈子手沆瀣一氣的「法治國家」再次這樣詮釋「法治」。「法治國家」的法治文明程度,似此從何體現?

又聞聽「中國是個法治國家」。是個怎樣的「法治國家」呢?是個與儈子手沆瀣一氣的「法治國家」。儈子手們殺人如草,黨國舉國上下可以仗著輿論壟斷的優勢,睜眼說瞎話,一度堅稱「沒死一個人」。後見鐵證如山,無可抵賴,又能話鋒一轉,年復一年百般狡辯刳胎焚夭的「必要性」。

死不認賬,死不要臉,這是儈子手們施暴後常耍的兩種伎倆。與儈子手沆瀣一氣的「法治國家」,在長期放任儈子手們故伎重演。「統一宣傳口徑」,指鹿為馬,將遇害者污為「暴徒」或「小偷」,百般掩蓋真相,謊稱滅絕人性的虐殺是「自殺」……「法治國家」伸手不見五指,千奇百怪。

6年前的今天,汶川大量家庭絕門絕戶,許多生命明顯死於變相的殺戮:大量資訊表明,汶川地震在震前被相關方面和專家準確預測,當局卻隱瞞了相關情況;就在發生地震的前幾天,政府網站還在發布「避謠」信息;災情嚴重,人命關天,當局竟然說「未適宜接待外國救援隊協助搜救」……

花開了又謝,草枯了又榮,時至今天,與儈子手沆瀣一氣的「法治國家」,對此仍然沒有該有的問責。當人命一再被這樣草菅時,當嗜殺成性的儈子手們犯下了滔天大罪,無需付出任何相應的代價時,「法治國家」的法治何在?司法尊嚴安在?對生命權的尊重體現在哪?何來國家正氣可言?

形形色色的儈子手在張袂成陰的訪民群體當中,具體欠下了多少筆血債,在天亮前無人能給出一個確切的數字。殺人後能安之若素,長期逃脫法律的制裁,其身後必有巨大的保護傘,這保護傘又豈是受害的訪民在當地能撼動的?出臺不讓「越級上訪」的新規,這能讓儈子手們更早償還血債?

設若司法不懲治殺人者,反而洶洶面朝受害者或清談者,那麼「法治國家」的所謂法治又從何談起?還會有什麼社會安全感可言?「政治正確」,這難道也能是殺人可免於刑責的一種理由?「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得毀傷」,何況是殺人。誰都同樣是爹媽生的。誰給了儈子手殺人的特權?

國家是被劫持的,軍警是被劫持的……過去的土匪劫走人質,會逼迫被劫持者的親屬出錢贖買;「新中國」的綁票者「不差錢」,劫持軍警無需強迫被劫持者的家人拿錢贖人,只需用個飯碗,就換走了人質的職業操守和榮光,誘其押上了現在的同時,還要迫其將自己的未來一併押到賭桌上。

一切就像是一場豪賭。儈子手賭的就是俺豢養了這許多的打手,哪怕嗜殺成性,人神共憤,在怒潮洶湧中,這一時半會或還不至於翻船;為虎作倀者賭的就是天亮前主子能吃干的,俺也能喝稀的,天亮後即推脫自己別無選擇,當時只是隨波逐流,奉命作惡,如此或許能矇混過關,洗脫罪責。

在這樣的豪賭中,「法治國家」的許多物事就若橡皮筋一般,有極強的伸縮性,沒有什麼恆定的標準可講。一份黨的內部文件,可以黨國不分,說它是國家機密;一個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也可以在長達8年的時間裏成為不可示人的國家機密,公安假借國家機密之名,行公然包庇儈子手之實。

在這樣的豪賭中,「法治國家」與儈子手們沆瀣一氣,就顯得再「正常」不過。是與非、對與錯、法與非法、罪與非罪、義與非義之間,也再沒有分水嶺的存在。無人在真正為這個黨負責,也無人在真正為這個國家負責,荒廟之內難有本真意義上的正邪對決,有的只是「能操一天算一天」。

與儈子手沆瀣一氣的「法治國家」,不可能得到廣泛並長久的國家認同。在向自由表達又一次下手的過程中,「進去」的遠遠不只是浦志強,「進去」的還有一群冤獄製造者,區別所在,只是現在進行式和未來進行式而已。國家會有步入正軌之日,儈子手及其從惡也會有悔不當初的那一天。

 

寫於2014年5月12日(廖祖笙之子廖夢君在羅干擔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期間、周永康擔任公安部部長期間、賙濟擔任教育部部長期間、張德江擔任廣東省委書記期間,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和殺人犯同穿連襠褲的邪黨「統一宣傳口徑」,指鹿為馬,放任虐殺無辜學子的凶徒逍遙法外第2857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全是不可示人的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匪幫全面非法剝奪!廖祖笙夫婦的出境自由被「執法」機關非法剝奪,被反動當局連續非法斷網1158天!在令人髮指的殘酷迫害中,幕後迫害的操縱者能非法控制全國的媒體和網際網路,能控制公檢法,能控制廣東和福建,能控制電信,能控制銀行,能不時操弄「不作惡」的谷歌……為國防事業奉獻了青春年華並立過軍功的廖祖笙,因在文字層面堅持為國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呼號,遭到法西斯新變種瘋狂迫害,呼天不應,叫地不靈,蛇鼠一窩的當局從上到下裝聾作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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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看中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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