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与侩子手沆瀣一气的“法治国家”

作者:廖祖笙 发表:2014-05-16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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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4年05月16日讯】国家该是卢梭眼里的“世间的上帝”,而非霍布斯目中的“魔鬼”,更不能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国家的第一要务当是保护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国民有尊严地生活。国家与国民的关系,该唇齿相依,水乳交融。与侩子手沆瀣一气的“法治国家”,是否具备了这些基本要素?

因为浦志强律师参加了一个小型纪念研讨会,所以就犯了寻衅滋事罪。这般无厘头的因果关系,也敢端上桌来。侩子手们为了逃脱罪责,不惜贼喊捉贼演绎肃杀。与侩子手沆瀣一气的“法治国家”,今次向自由表达“亮剑”的同时,脸上分明写着:侩子手们杀得,亡国奴们纪念和研讨不得。

浦志强等人纪念屠城的死难者被抓,有些网友去林昭的墓前祭拜也被抓……这凸显与侩子手沆瀣一气的“法治国家”,妄图刳心钳口,道路以目。在恶性治安案件频发的当下,“执法”者们吃饱了撑的,勤于管制坊间的寄托哀思,而且能假借“法治”的名义,“法治国家”遂变得尤为恐怖。

反恐”成了热门词汇。还有什么比国家恐怖主义更恐怖?以公权为依托的侩子手,不论是批量杀人,还是单个杀人,都能遥遥无期逍遥法外。“法治”至此,给国家正气所带来的灭绝,给社会安全感所造成的破坏,给公权所带来的妄为,给人心所强加的创痛,这些年来都可以说是显见的。

“圣上”说:“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体现着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屠城“无罪”,哀悼“有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与侩子手沆瀣一气的“法治国家”再次这样诠释“法治”。“法治国家”的法治文明程度,似此从何体现?

又闻听“中国是个法治国家”。是个怎样的“法治国家”呢?是个与侩子手沆瀣一气的“法治国家”。侩子手们杀人如草,党国举国上下可以仗着舆论垄断的优势,睁眼说瞎话,一度坚称“没死一个人”。后见铁证如山,无可抵赖,又能话锋一转,年复一年百般狡辩刳胎焚夭的“必要性”。

死不认账,死不要脸,这是侩子手们施暴后常耍的两种伎俩。与侩子手沆瀣一气的“法治国家”,在长期放任侩子手们故伎重演。“统一宣传口径”,指鹿为马,将遇害者污为“暴徒”或“小偷”,百般掩盖真相,谎称灭绝人性的虐杀是“自杀”……“法治国家”伸手不见五指,千奇百怪。

6年前的今天,汶川大量家庭绝门绝户,许多生命明显死于变相的杀戮:大量资讯表明,汶川地震在震前被相关方面和专家准确预测,当局却隐瞒了相关情况;就在发生地震的前几天,政府网站还在发布“避谣”信息;灾情严重,人命关天,当局竟然说“未适宜接待外国救援队协助搜救”……

花开了又谢,草枯了又荣,时至今天,与侩子手沆瀣一气的“法治国家”,对此仍然没有该有的问责。当人命一再被这样草菅时,当嗜杀成性的侩子手们犯下了滔天大罪,无需付出任何相应的代价时,“法治国家”的法治何在?司法尊严安在?对生命权的尊重体现在哪?何来国家正气可言?

形形色色的侩子手在张袂成阴的访民群体当中,具体欠下了多少笔血债,在天亮前无人能给出一个确切的数字。杀人后能安之若素,长期逃脱法律的制裁,其身后必有巨大的保护伞,这保护伞又岂是受害的访民在当地能撼动的?出台不让“越级上访”的新规,这能让侩子手们更早偿还血债?

设若司法不惩治杀人者,反而汹汹面朝受害者或清谈者,那么“法治国家”的所谓法治又从何谈起?还会有什么社会安全感可言?“政治正确”,这难道也能是杀人可免于刑责的一种理由?“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何况是杀人。谁都同样是爹妈生的。谁给了侩子手杀人的特权?

国家是被劫持的,军警是被劫持的……过去的土匪劫走人质,会逼迫被劫持者的亲属出钱赎买;“新中国”的绑票者“不差钱”,劫持军警无需强迫被劫持者的家人拿钱赎人,只需用个饭碗,就换走了人质的职业操守和荣光,诱其押上了现在的同时,还要迫其将自己的未来一并押到赌桌上。

一切就像是一场豪赌。侩子手赌的就是俺豢养了这许多的打手,哪怕嗜杀成性,人神共愤,在怒潮汹涌中,这一时半会或还不至于翻船;为虎作伥者赌的就是天亮前主子能吃干的,俺也能喝稀的,天亮后即推脱自己别无选择,当时只是随波逐流,奉命作恶,如此或许能蒙混过关,洗脱罪责。

在这样的豪赌中,“法治国家”的许多物事就若橡皮筋一般,有极强的伸缩性,没有什么恒定的标准可讲。一份党的内部文件,可以党国不分,说它是国家机密;一个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也可以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成为不可示人的国家机密,公安假借国家机密之名,行公然包庇侩子手之实。

在这样的豪赌中,“法治国家”与侩子手们沆瀣一气,就显得再“正常”不过。是与非、对与错、法与非法、罪与非罪、义与非义之间,也再没有分水岭的存在。无人在真正为这个党负责,也无人在真正为这个国家负责,荒庙之内难有本真意义上的正邪对决,有的只是“能操一天算一天”。

与侩子手沆瀣一气的“法治国家”,不可能得到广泛并长久的国家认同。在向自由表达又一次下手的过程中,“进去”的远远不只是浦志强,“进去”的还有一群冤狱制造者,区别所在,只是现在进行式和未来进行式而已。国家会有步入正轨之日,侩子手及其从恶也会有悔不当初的那一天。

 

写于2014年5月12日(廖祖笙之子廖梦君在罗干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期间、周永康担任公安部部长期间、周济担任教育部部长期间、张德江担任广东省委书记期间,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和杀人犯同穿连裆裤的邪党“统一宣传口径”,指鹿为马,放任虐杀无辜学子的凶徒逍遥法外第2857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全是不可示人的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匪帮全面非法剥夺!廖祖笙夫妇的出境自由被“执法”机关非法剥夺,被反动当局连续非法断网1158天!在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中,幕后迫害的操纵者能非法控制全国的媒体和互联网,能控制公检法,能控制广东和福建,能控制电信,能控制银行,能不时操弄“不作恶”的谷歌……为国防事业奉献了青春年华并立过军功的廖祖笙,因在文字层面坚持为国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呼号,遭到法西斯新变种疯狂迫害,呼天不应,叫地不灵,蛇鼠一窝的当局从上到下装聋作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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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看中国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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