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示威自由权利,但是这个权利却被践踏。
最近法国举行连续大规模反政府示威,但是在我国的电视上、报纸上却没看见报道。让我们回顾这次法国民众的示威罢工活动,并就此讨论公民示威自由权利问题。
法国最近民众的示威活动
今年的五月法国举行了二次规模宏大的示威、罢工活动。一次在中旬,一次在下旬。中旬那次示威罢工,约有二百万人参加。据说这是自1995年以来规模最大的示威。结果造成报纸不能出版,电台停止广播。巴黎市4/5的公共汽车不能工作,进出市区的高速公路塞车长达160多公里。这次示威还造成了机场近80%的航班被取消。
因为法国的人均寿命延长,法国经济对日益增加的退休金不堪重负。
以拉法兰总理为首的法国政府,提出将公务员享受全额退休金的工作年限由原来的37.5年延长为40年。
很多公务员认为,这个改革将影响他们的个人利益,因而示威罢工,其中教师一马当先。这次群众示威还要把主张改革的法国总理拉法兰和教育部长赶下台。
示威自由在法国
有人作过统计,在法国,较大型示威、罢工每月至少一次。
用走上街头的方式来达到影响政府决策的目的,是法国人的传统。
法国人一旦认为政府的主张威胁了他们的利益,就上街游行、结伙罢工。法国示威罢工多是和平地进行。少有那种愤慨场面,大家只是伴着鼓乐,有节奏地喊些口号,鱼贯而行,甚至还间歇停下来和街边的路人交谈聊天。很少与警察冲突。
有人说法国人把示威、罢工视为他们一日三餐之外的第四餐。他们经常把“争取权利,实现公众利益”放在口边。他们甚至为了一些看起来很小的事而示威,有的大学生可以为了学校的炸薯条机太旧而罢课两三天。
法国人往往把示威活动和与有关当局的对话活动交替使用。他们不会无休止的示威罢工,因为这些活动是要付出代价的。示威和罢工不但要消耗示威者宝贵的时间,而且不上班还要扣发工资。
示威罢工与媒体舆论
法国的媒体是公众的喉舌与耳目,示威活动中,媒体的作用十分明显。公众活动,公众利益,都是媒体关注的重点。所以每次大型示威之前、之后,法国的大报如世界报、人道报等都在头版头条进行报道。
报纸有不同观点,有时也针锋相对。
法共的人道报,支持这次示威,示威活动前一天就在该报的头版头条公开号召:星期天都到大街去游行。
法国总理拉法兰说:我们不能搞“大街治国”。法共的人道报,立即反驳:“跟大街对着干也不能治国”,有的报纸提出:大街虽不能治国,却可以煽政府几个耳光子。
民众的大型示威,能否坚持下去,关键是有没有民众基础,民意调查显示,在法国支持这次示威的人要占到65%。
如何看待示威自由权利
在我国的宪法中规定,公民有示威自由的权利,很多国家都有保护民众示威自由的“示威法”。
在我国虽然1989年“六四”之后也制定了一个“示威法”,但是其中主要内容是限制民众游行示威的。有的人说应该改名叫做“不准示威法”。
很多国家在法律中都规定要保护公民的示威自由权利。
像法国、美国、英国那样一些已经实现高度民主和自由的国家为什么还要规定公民有“示威”自由呢?他们已经用民主的方法,选出了他们的民意代表,这些代表在国会能够代表他们讲话。在这些国家有很多争着老百姓讲话的报纸、电台等各类媒体。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国家为什么老百姓还要上大街去游行示威呢?看来“示威”活动还有其独特的作用,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示威是表达民意的直接方式
民意表达是民主生活的前提。没有民意表达便没有民主。
示威是一种直接表达民意的不可替代方式。
在那些没有独立的报纸、电台等媒体的地方。在那些媒体受到钳制的地方。在那些没有真正通过直接民主选举产生民意代表的地方。示威活动都必然会成为表达民意的极其重要的一种方式。
民意自由表达也是实现国家民主化的一个关键的步骤。
纵观近50年世界历史,凡由专制国家和平过渡到民主国家,都少不了民众的示威活动。在东欧是如此,在苏联也是如此。亚洲的韩国、菲律宾、印尼都是如此。台湾也是如此。被压抑的民意总要寻找表达的途径。
民主化是数十年来的世界潮流。
对于这个潮流,顺之者昌:如原苏联的戈尔巴乔夫、叶利钦,如台湾的蒋经国。
逆之者,或亡(如罗马尼亚的齐奥塞斯库)或遭历史审判(如南斯拉夫的米洛舍未奇等),或者等待历史的审判。
在中国,我们应该公开探讨公民示威自由权利问题。应该修改“示威法”,使其成为保护公民示威自由的法律。应该为那些因参加示威活动,而受到迫害的人平反。
2003.6.3于山东大学
(大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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