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少女被骗深圳 75个非人日夜染上六种性病

发表:2002-01-19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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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上午,身染6种性病的15岁的兰兰(化名)再次在老乡的陪伴下来到深圳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门诊部,接受性病治疗。在75天里被强迫卖淫超过600次的兰兰,最近每天都要到这个本不应该来的地方。如果不是被骗到深圳强迫卖淫,她正该读初中三年级。

  据报道,不久前,逼迫兰兰卖淫的女子熊某被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以“容留妇女卖淫”的名义处以“劳动教养3年”。据了解,龙岗公安分局已重新对熊某强迫兰兰卖淫一案立案调查。

  蛇蝎妇设下毒计苦少女被骗深圳

  出生于1986年12月的兰兰长着一张圆圆的娃娃脸,稚气未脱,一双警惕而无助的双眼让人怎么都无法把她和一个15岁的女孩联系在一起。就是这个半年前年仅14岁半的幼女,在75天的时间里,除了月经期被老板称为“晦气”期不接客外,被老乡熊某强迫卖淫超过600次。而这一切开始于去年暑假时她被骗到深圳。

  兰兰是湖南省桃江县某中学一名初二的学生。父亲一年前摔坏了腰而失去了劳动能力,年迈的祖母长年卧病在床,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全落在母亲一个人身上。

  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懂事的兰兰主动在去年7月放暑假后,来到县城一家录像厅打工,每月挣200元补贴家用。兰兰在录像厅打工时与附近一家手机店老板娘熊某熟悉。在年幼的兰兰看来,熊某是一个“看起来不像坏人的阿姨”。于是在与熊的闲聊中,她将自己的家庭遭遇告诉了熊。熊称她在深圳也有手机店,希望兰兰能够到深圳为她看孩子,每个月给她600元。那可是她一年的学费!于是兰兰抱着挣够学费就回来念书的想法,写信给在农村的父母,说自己去深圳打工挣学费,然后随熊某登上了开往深圳的大巴。

  14岁半少女遭毒打屈就泣血账本记下笔笔交易
  
去年8月12日上午,一夜旅途疲惫的兰兰被熊某带到深圳龙岗镇龙岗村其嫂子王某的出租屋里。虽然兰兰没有见到熊某所说的手机店和孩子,她还是怀着憧憬进入梦乡。

  13日一早,熊某和老公就让兰兰接客,兰兰并不懂什么是接客,熊某告诉她“就是和男人上床”。年幼的兰兰顿时吓得大哭不肯答应,熊某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在她稚嫩的脸上,数道红红的指痕立刻浮现。她们威胁兰兰:“不肯就打死你或者把你卖到外地让你永远见不到父母。”兰兰仍不依,熊某就将她关在屋里不给吃喝。两天后的晚上,兰兰求熊给饭吃。吃完饭后兰兰依然不肯接客,又被熊一顿暴打。当晚,一个四五十岁的矮胖男人被带了回来。当着兰兰的面,熊某以1500元的价钱将兰兰的“初夜”卖给矮胖男人。为了不使兰兰反抗,熊某把兰兰拉到门外恶狠狠地威胁说“不从就打死你”。然后把兰兰推进屋里,然后把门紧紧关上。房里不时传来兰兰撕心裂肺般的惨叫……

  次日,兰兰被逼以“假处女”身份接了两名客人,为“老板”挣了800元。后又为4名嫖客提供性服务,为熊某挣取400元。从此,年仅14岁半的兰兰就开始了她近80天的非人生活。为了日后有足够的证据证实熊某的犯罪事实,聪明的兰兰偷偷买了一个小本子,暗暗记下了每天为熊某挣取的收入。数十页的“接客账本”上密密麻麻写满笔笔血泪交易:8月13日,1500元;8月14日,1200元,小费,250元……9月1日,1050元……10月5日,1100元……年幼的兰兰每天都被熊某逼迫多次接客,多时一天高达十几人次。

  为了防备兰兰逃跑,熊某在兰兰每次接客时都要派专人看守或“押运”。为了在兰兰身上榨取更多的钱财,熊某还养了一群鸽子,用海绵沾上鸽子血在嫖客到来前塞入兰兰体内,以便让嫖客“见红”给高价。并用化学药品为兰兰“收缩肌肉”……只要兰兰稍有不从,就会遭到熊某的一顿毒打。甚至到兰兰被传染多种性病后,熊某还对外称兰兰是处女之身骗取钱财。在从8月13日到10月28日的76个日夜里,熊某共从兰兰身上榨取近8万元的嫖资。直至兰兰逃出魔窟前,熊某除了为不暴露强迫兰兰卖淫的事实而给兰兰家寄去1000元外,再也没给过兰兰一分钱。

  良机偶现机智逃魔掌,老板娘熊某及若干嫖客落网

  在被逼卖淫的每一个日子里,兰兰天天都想着逃跑。但是,熊某身边的十几个同伙的严加看管让她难寻机会。在去年八九两个月里,她两次逃跑都被熊某及其同伙抓回,一顿毒打之后,熊某被看管得更严。

  从去年10月下旬起,聪明的兰兰变得温顺起来,表面上很听从熊的摆布。熊以为她已经被彻底制服了,也就逐渐放松了看管。10月28日,熊某把她送到指定地点后第一次对她说完事后让她自己回去。兰兰称“当时我的心狂跳起来,一时兴奋得不知所措,差点哭出眼泪”。然而,她又马上冷静下来,她担心熊某在试探自己。于是犹豫了半天,她还是没敢逃走,仍回到了熊某身边。这下熊某彻底放心了。当天下午,熊某吩咐兰兰自己去“接单”,兰兰答应下来,心里却一阵狂喜。就在含辱接待最后一名嫖客后,兰兰用嫖客给她的30元“小费”做路费,踏上一辆开往宝安方向的中巴逃离魔窟。

  兰兰到宝安后找到了一个同学的姐姐周某并向她哭诉自己的悲惨遭遇。周和丈夫当天就陪兰兰报了警。10月31日,龙新派出所干警在群众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熊中笑抓获。公安人员在其住处搜出熊某用来联系“业务”的通讯录及海棉球、鸽子等罪证。兰兰当即按通讯录上的电话联系来几名嫖过她的嫖客,数名嫖客随即落网。

  劳教三年不足以了事,法律界人士认为熊某应重判

  熊某被抓后,周某带兰兰到一个诊所检查身体,结果被查出感染了性病。但是,兰兰却无钱医治。万般无奈之下,去年底,兰兰两手空空来到了深圳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门诊部,向医生哭诉了自己的悲惨遭遇。所领导当即决定免费为孩子治病。两位医生在看了兰兰的病情后大吃一惊:兰兰所做的11项检查结果表明她已感染了包括疱疹、淋病在内的6种性病。医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尽管当时没有查出艾滋病,但是目前尚不能确定兰兰没有感染该病,因为它有一定的潜伏期。

  熊某被公安机关捕获后,兰兰曾多次去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1月7日,龙岗公安分局劳教组告诉她:“熊某以容留妇女卖淫被处劳动教养3年”。对此结果,兰兰百思不得其解,“我在被强迫卖淫时才14岁半,熊中笑怎可被处3年劳动教养了事呢?”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慧玲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兰兰作为一个未成年人被熊某逼迫卖淫,最后染上多种性病,身心健康都受到严重摧残。因此,熊某不应该仅被劳动教养了事,至少应重过现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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