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伍德說,墨西哥非法移民葛多巴案促使他提出該法案。葛多巴在喬治亞州阿爾瑪鎮性侵犯一名三歲女孩被判刑四年,但2001年8月出獄後,又回到社區,雖然依據聯邦法,他應被驅逐出境。
世界日報消息,據報導,該法案主張利用聯邦補助經費和訓練計畫,鼓勵州與地方執法單位參與執行移民法,並擴展聯邦「機構驅逐計畫」(Institutional Removal Program)監控監獄囚犯,確保應被驅逐的非法移民服完刑後立即被遣返其母國。
諾伍德說,負責執行移民法的移民及海關執法局(BICE)仍有人手不足問題。
全國移民機構原有二千名探員執行移民法,最近約有來自海關的3500 名探員加入陣容,負責追蹤已收到最後驅逐令、卻還未離境的約40萬外國人。
BICE局長賈西亞說,其中五萬人有犯罪記錄。
該法案雖獲得不少支持,但動員地方警察執行移民法一直是引起諸多爭論的議題。
許多地方執法人員說,這類法案會使移民社區因擔心被驅逐出境,而不敢打911緊急電話報警,成為犯罪案件的受害人尤其是家庭暴力事件。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