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紫陽就六四事件自辯書(全文)

發表:2002-01-18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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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將對我的問題做出組織處理,我歡迎同志們對我進行批評。這些年來我的工作有不少缺點、錯誤、失誤和不得力的地方,辜負了黨、人民和同志們的期望。現在我想僅就我所犯錯誤的一些事實做些說明和進行自我批評。

我先說學潮和動亂以來的一些事實以及我當時的思想情。

四年中旬以來,學生遊行發展愈大,我和大家想的都是使事態盡快平息下來。我講過對於學生不按法律規定申請就上街示威,我歷來是不贊成的。對罷課絕食更不贊成。我一再呼籲,要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我還講過,即使按法律可以指准的遊行,學校領導人和黨組織還是應當積進行說服和勸阻工作,儘可能引導學生通過正常渠道用其他方式表達意見。我的這個態度一直是很明確的。

但是,我也看見這次學潮有兩個很值得注意的特點,一是學生提出要擁護憲法推進民主,反對腐敗等口號。這些要求跟黨和政府的主張基本是一致的,我們不得拒絕。二是參加遊行的人和支持他們的人非常之多,各界人士都有。北京城人山人海。在這種情況下,我當時產生了一個想法,就是要想平息事態,必須首先著眼於大多數,把多數人的主流肯定下來。廣大學生要求改革、反對腐敗的熱情是可貴的,是應該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時還要接受群眾的合理意見,採取積極的整改措施。這樣使多數人的情緒緩和下來,使多數群眾理解、支持黨和政府的做法,然後對少數壞人的問題,才好解決。

因與這想法聯繫,我還覺得四月二十六日社論有個問題,就是沒有肯定多數人的主流,而是從整體上做了一個多數人難以接受的籠統的敵我矛盾性質的定性。極少數人反對四項基本原則、混水摸魚肯定是有的。但是幾十萬人的行為只由少數的人操縱,是很難完全解釋得通的。學生們認為四月二十六日社論給他們戴上一頂帽子,情緒變得激烈起來。因此,我曾主張對社論做些改變,鬆一鬆口。

我的這些看法,只是在中共常委的會議上講過,只在這個範圍內同少數中央領導同志交換過意見。我當時考慮我的這個想法對不對是一個同題,在黨的會議上可不可以提,是另一個問題。我覺得,我的這一個想法,無論如何,是可以在黨的常委會上提出來的。提一提是不應該有什麼問題的。當然來大家也都意識到這個問題,講話的口氣、提法實際上也逐步在變,也都講了一些肯定廣大學生愛國熱情的話。我覺得如果一開始就把這些話寫在四月二十六日的社論裡而不是做一個整體的敵我矛盾的定性,多數人可能不會那麼激怒。再加上我們的其他工作,事態可能不致鬧得那麼大。這是我當時的想法。

總之,我是想把廣大青年學生和社會上很多同情者的行為與極少數人的企圖利用學潮混水摸魚、製造事端,攻擊黨和社會主義的行為嚴格區別開來,避免把整個學潮籠統地作一個敵我矛盾性質的定性(「一場有計畫的陰謀」、「實質是要從根本上否定黨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制度」),著重採取疏導的方針,避免激化矛盾,盡快平息事態。我的不同意見的主要之點就是在這個地方另外說明一項,我沒有反對過用「動亂」這個詞。我認為「動亂」只是指學潮規模,和對社會秩序的影響程度而言,並不說明性質,可以是自發的,也可以是敵對的。我在五月十六日常委會已講過這點。

我仔細回想了自學潮和動亂髮生以來這些日子我是怎樣做的,那些地方做的對,那些地方做得不對或不妥。

一、在胡耀邦同志的追悼會舉行以前,常委內部沒有什麼分歧,至少沒有什麼大的分歧,成千上萬的學生聚在天安門廣場,大家的心情確相當緊張和焦慮。我當時分析,恐怕有三部分人:絕大多數人是出於對耀邦同志的悼念之情,一部分人是對我們工作不滿,想借題發揮,少數人反對黨和社會主義,想故意把事情鬧大。我說,黨中央在治喪,學生們也要悼念,我們不好不允許他們悼念,因此我主張,除對打、砸、搶、燒、沖的違法行為要依法懲處外,一般應當採取緩和手段。我記得當時沒有人提出反對意見。在追悼會前唯一的一件事,是四月十九日夜,李鵬同志給我打電話,說學生在沖新華門,怎麼還不採取措施?我說喬石同志在第一線,準備了各種預案,他會臨機處置的。隨後我打電話告訴了喬石同志。我記憶中就是這麼一次。其他沒有聽到常委中間有什麼不同意見。

二、追悼會結束後,我提出三點意見:一、追悼活動已經結束,社會活動應納入正常的軌道,對學生遊行要堅決勸阻,讓他們復課。二、對學生要採取疏導方針,應開展多層次、多渠道和各種形式的對話,互相溝通,增進理解。三、無論如何要避免流血事件,如果出現打、砸、搶、燒、沖的違法行為要依法懲處。李鵬同志和常委其他同志都同意。事後聽說,李鵬同志將這三條意見報告了鄧小平,小平同志也表示同意。四月二十三日下午,我離京訪問朝鮮,李鵬同志在車站送行時,問我還有什麼意見,我說就是那三條。

三、四月二十四日到三十日晨,我不在北京,對這一段具體情況不太清楚,我是在四月二十六日晨,在朝鮮看到鄧小平同志談話和常委會議紀要電傳的(四月二十六日《人民日報》社論並未電傳過去)。我當即覆電錶示,「我完全同意小平同志就對付當前動亂問題所作出的決策」。我理解,小平同志決策的總精神是要穩定,不要動亂。這一點對我們國家太重要了。無論過去、現在和將來,我們都應當竭盡全力來做到這一點。

四、我在五月三日北京紀念「五四」大會上的講話事前經過了政治局、書記處同志的審閱,送審時,不少同志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根據這些意見,我們對稿子做了多處改動。在我記憶中,只有兩位同志提出要加上「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一位提出要加上「反對精神污染」的意見。我當時考慮,稿子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已有了較充分的闡述,而「資產階級自由化」的這一概念指的就是反對四個堅持。因為意思是一樣的,不加也可以。另外,從技術上考慮,整個稿子是正面講紀念五四的,兩位同志的意見插到那裡,都覺得文字上不太順。因此就沒有吸收。我們歷來討論修改稿子,都不能把每個人的每個意見完全吸收進去。

五、我五月四日會見亞洲銀行理事年會代表的講話,本意是想促進學潮的平息,同時也想使外資增強對中國穩定的信心,講話發表後,開始聽到的是一些好的反映。我當時並沒有意識到什麼問題。李鵬同志也對我說,話講得很好,他在會見亞行會代表時,也要呼應一下。這次講話的調子比較溫和。我當時沒有覺得這有什麼矛盾。因為在我訪朝尚未回國之前,李鵬同志批准發的《人民日報》的第二篇社論(四月二十九日)調子已經緩和了。後來在國務院授權舉行的對話會上,發言人也明確表示第一篇社論(四月二十六日)不是針對廣大學生的,反覆肯定百分之十九點九的學生是好的。學生提出的一些要求也正是政府要解決的。我五月四日的講話,特別注意到了這些情況,與上面的調子大體保持了一致。另外有些講話(如反對動亂的問題)我在五月三日的講話中已經講了多少,覺得可以不重複了。我這次講話的新內容只有兩點,一是我分析了群眾對黨和政府又滿意又不滿意的狀況。我仍然認為這種分析是符合當時實際情況。二是我提出了在冷靜、理智、克制、秩序的氣份中,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我想今後遇到這些問題,仍然應該爭取在這軌道上解決問題。我的這次講話,以當時各方面的反映看,效果還可以。後來同志批評我的講話未經六、關於五月八日的常委會和五月十日的政治局會。四月二十七日的大遊行後,學生們堅持要我們改變四月二十六日社論的定性。我非常為難。我當時的想法是,先繞過這個問題,在施政和民主建設方面辦幾件好事,使群眾看到我們真正在做出努力,事件也許會逐步平息。等到大家都冷靜下來以後,也許比較容易取得同一意見。因此我在這兩次會上提出了向人大常委報告清理公司的情況,公布高級幹部的收入和身世,取消八十歲(或七十五歲)以下領導人的特供,由人大常委依法組織專門委員會對涉及高幹及其家屬的舉報案件進行獨立調查(萬里同志考慮得比我週到,他建議由人大成立有權威的憲政委員會)。在廣泛討論的基礎上,制定新聞法和遊行示威法等等。我的這些建議在常委會和政治局會議上都只是提了一下,以後還準備再討論,並沒有正式做出決定。我的基本想法是,把憲政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一件大事來抓,並把□政同民主、法制、公開性、透明度、群眾監督、群眾參與等密切結合起來。五月十三日上午,我和尚昆同志在小平同志處匯報時,向小平同志報告了這些想法,小平同志贊成,說,要抓住這個時機,把腐敗問題好好解決一下,要增加透明度。

七、關於我同戈爾巴喬夫談話的問題。十三大以後,我在接待國外黨的主要領導人時,曾多次向他們通報,我黨十三屆一中全會有個決定。我的目的是讓世界更明確地知道小平同志在我們黨內的地位不因退出常委而發生變化,在組織上是合法的。這次訪朝,我也向金日成主席談了這個問題。我跟戈講這個問題實際上是慣例了。問題在於這次作了公開報導。我從朝鮮回來後,聽說小平同志四月二十五日關於學潮問題的講話廣泛傳達後,社會上引起很多議論,說常委向小平志匯報不符合組織原則。還有一些更難聽的話。我覺得我有必要加以澄清和說明。

在戈爾巴喬夫來訪的前兩天,我與工人和工會幹部座談對話時,會上也有人提出這類問題。當時我根據十三屆一中全會的決定,作了說明,效果很好。他們說,我們過去不瞭解,現在知道了就好了(喬石、胡啟立、閻明復等同志均在場)。在此之前,陳希同同志就針對人們有關「垂簾聽政」的錯誤議論向大專院校工作的同志們做瞭解釋,說明瞭黨的十三屆一中全會有關決定的情況,效果也是好的。陳希同志在四月二十八日的常委會上還匯報過這個情況。因此,我就考慮,如果通過公開報導,把這一情況讓群眾知道,對減少議論可能會有幫助。我當時向戈爾巴喬夫同志通報的內容是,十三屆一中全會鄭重作出一個決定,在最重要的問題上仍然需要鄧小平掌舵。十三大以來,我們在處理最重大的問題時,總是向鄧小平同志通報;向他請教(我有意識的沒有講,可以召集會議和由他拍板的話)。鄧小平同志也總是全力支持我們的工作,支持我們集體作出的決策。照理說,這些內容的話,是不會給人以一切事情都是鄧小平決定的印象的。我實在沒有想到,這樣做,反而傷害了小平同志。我☆對此承擔一切責任。

八、關於五月十六日夜間的常委會。我從朝鮮回來以後,聽到各方面對四月二十六日社論的反映很大,已成為影響學生情緒的一個結子。當時我曾考慮,可否以適當方式,解開這個結子,以緩解學生的情緒。五月四日,我和李鵬同志談了我對這個社論的一些意見。李鵬同志表示反對,因此我覺得要重新考慮是很難很難的。我又同尚昆同志商量,我考慮先繞開這個難題,對性質問題淡化,逐步轉彎子。當時小平同志正在集中精力考慮同戈爾巴卓夫會晤的事,我們不便打擾,就把這個意見告訴了小平同志處工作的同志,也以個別交換意見的方式分別在幾位常委同志中談過,想把這個彎子慢慢地轉過來。但是到了五月十三日幾百名學生宣布絕食,其中一個主要的要求就是改變那篇社論的定性。我感到事態十分嚴重。這個問題已無法繞開,因此才在五月十六日晚在常委會上提了一下這件事(這是第一次在正式會議上提出)。李鵬同志說,社論中所說的「這是一場有計畫的陰謀」、「是一次動亂」、「其實質是要從根本上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制度」、「這是擺在仝黨全國各族人民面前的一場嚴重的政治鬥爭」是小平同志的原話,不能動。我當時不同意這種說法。因為我認為,社論主要是根據四月二十日常委會精神寫的。

九、五月十七日,在小平同志處召開的常委會上,李鵬、姚依林同志批評我,把學潮升級的責任全部歸結到我五月四日在亞銀年會上的講話,其激烈的程度出乎我意料之外。這次常委會再次肯定四月二十六社論的定性,並作出了調軍隊進京戒嚴的決策。我表示有決策比沒有決策好,但我非常擔心它將帶來的嚴重結果。由我來組織執行這個決策,很難得力。我是在黨的會議上坦率地講出我的擔心的。會後我再三考慮,很怕因為我的認識水平和思想狀況而影響和耽誤常委這一決策的堅決貫徹執行。我在情緒比較急躁和衝動的情況下便想提出辭職。尚昆同志知道後,立即勸我說,如我辭職,將在群眾中起激化作用,並說常委內部還能夠繼續共事的。我反覆考慮了尚昆同志的忠告,覺得他的話是正確的。在當前的局勢下,我無論如何不能做使黨為難的事。

因此辭職信沒有發出。但情況的發展仍使我憂心忡忡。五月十八日,我又給小平同志寫信,要求他再次考慮我的意見,並打電話給尚昆同志,講他再向小平同志說一下。我覺得無論如何,在黨內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是允許的。身為總書記有不同看法如果不提出,並不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現在回想,辭職信雖然沒有發出,但當時產生這個念頭,從全局來看,就是很不妥當的

十、關於五月十九日凌晨到天安門廣場看望絕食的學生。原來在學生絕食三天後,我就準備去看他們。後來我又幾次提出要去,但都因種種原因而未去成。五月十九日學生絕食進入第七天,有死人的危險,已經到了緊急關頭。黨內外各界人士要求我和李鵬同志去廣場勸說絕食學生的呼籲像雪片一樣的傳來。人民群眾也對我遲遲不出來做工作強烈不滿。有些同志說,周總理如果在世,早就到群眾中去了,我覺得我們如果不再出來,將無論如何無法向人民交代。儘管我當時身體已感不適,但我還是下了決心一定要去。因為學生已絕食七天,在那樣的情況下,我去了以後,除了動之以情,勸說他們停止絕食外,還能說些什麼呢?在我們看望之後,當天絕食學生的情緒已有緩和,並於當晚九時,宣布停止絕食。我不能說我的講話在這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但起碼是沒有起反作用。看完學生回來後,我已覺得自己的病情加劇。

十一、關於我沒有出席五月十九日召開大會的問題。我要說明,那天我是因為有病向常委請假的。喬石同志在會上也是這樣宣布的。我的請假信是到開會通知之前發出的。請假信在先,接到開會通知在後。我開始時是眩暈、頭痛、站立不穩,入夜後心臟病發作,實情就是這樣。我請了三天病遐,假滿以後我就沒有工作可做了,也不讓我參加任何會議,情況我也不知道了。

從上可以看出,我對處理學潮和動亂的問題當時總的想法就是設法緩和與學生的對立,爭取學生中的大多數,使學潮逐步不息下來。我十分擔心在同多數人的矛盾尚未緩解的情況下採強硬手段,特別是動用武力,將很難避免發生衝突和流血事件,那樣就會使事態更加擴大,即使把學潮平息下去,將會留下很大的後遺症。現在回想起這些想法也很可能是一廂情願,不那麼現實。即便當時對四二六社論的定性作了鬆動,也不一定就能緩解矛盾,可能又節外生枝提出新的難題,最後矛盾激化,仍然無法避免。

最近小平同發表了非常重要的講話,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他說,這場風波的來到,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是國際大氣候和國內小氣候影響的必然結果。還說,現來比晚來好。如果從這樣就成為多餘的了。我當時確實沒有認識到這樣的高度和深度,我願意結合學習小平同志的講話進一步思考這個問題。

對於經濟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及其責任問題,小平同志講過,李鵬同志也講過。

我的能度是,從我到國務院工作後,直到十三屆三中全會之後,經濟工作中的失誤,應該主要由我來負責。一九八九年李鵬同志的向人代會的報告,在政治局會議討論之前,曾專門送給我徵求意見。由於報告初稿中,講到失敗原因時,連續用了幾個「多年來」,我建議對過去幾年來的問題、要採取分析的態度,如預算內的基本建規模八五年已經得到了控制,沒有控制住的是計畫外部分。籠統地說改革急於求成,也不符合實際情況。李鵬同志聽後說,那就集中講八八年的問題,作為本屆政府的年度工作報告,可以不講過去幾年的問題。我聽後未表異議。有的同志批評我,不讓李鵬同志在報告中講過去幾年的失誤,把過去幾年的失誤,推到李鵬同志的頭上,我要說明,沒有這回事。我從來沒有這個想法。

一九八七年以前,我國的經濟狀況總的是好的,是充滿活力的,這是改革開放的結果。這幾年來,經濟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也有不少的缺點和失誤。作為在第一線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我對這些失誤應當負責。基本建設規模,年年控制不住,對計畫外基建和過快增長的消費基金,一直還沒有找到有效的控制辦法。農業問題,小平同志、陳雲同志、先念同志、彭真同志等都提醒過,但是,直到去年農業會議之前,我們長時間沒有採取比較得力的措施,這些失誤,責任在我。

一九八八年以前,我國沒有明顯的通貨膨脹,當然也積累了一些可能加劇通貨膨脹的因素。去年發生明顯通貨膨脹的直接原因,是由於對前年情況估計過於樂觀,在物價已經開始不穩定的情況下,又準備加快物價改革步伐,並公開宣傳物價改革,宣傳開放物價,引起人們的恐慌,造成了群眾對物價上漲的強烈心理預期。這個問題,凡是搞商品經濟的國家都非常重視,而我們當時不大懂得。人們對漲價的心理預期過高,我們又沒有及時提高存款利息,解決儲蓄保值問題,因而就發生了搶購,尤其嚴重的是造成了儲蓄率的大幅度下降,使銀行的錢少了,被迫多發票子。著重講清一九八八年發生的這些事情,是為了正確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並沒有任何推卸責任的意思。因為一九八八年的這個失誤,也應當由我來負主要責任。

這裡順便說一下,李鵬同志代表四位常委的報告中,批評我不加分析,不講條件地鼓吹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自己「創收」。這與事實不符。去年上半年,我曾專門打電話給江澤民同志,要上海糾正黨政機關建立公司搞「創收」的問題。報告中還批評我一再宣揚「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腐敗現象不可避免」。我不記得在哪裡講過這樣的話。自從我去年初在廣東提出「黨政機關的廉潔」以來,我開始認識到制止腐敗,解決廉潔問題的重要性。從那時以後,我對防止腐敗和廉政問題講過不少次話。我講過,從許多國家的經驗看,在發展商品經濟的初期,容易發生腐敗現象。但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應當而且可以把腐敗現象限制在最低限度,提出「經濟要繁榮、黨政機關要廉潔」。當然。如何防止腐敗,保持廉潔是一個複雜的問題。雖然書記處會議專門研究過,還開過一些座談會,也總結過一些地區的經驗,但至今還沒有能夠找到在改革開放條件下如何有效整治腐敗現象的辦法,如果要講責任也要由我來負。

同志們就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問題對我提出很多批評和意見。我想就此對大家講一講我的思想狀況。開放以來,懷疑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企圖照搬西方民主制度的思潮在某些知識份子中,尤其在一些青年教師、青年學生中間確實有所滋長。這次學潮問題鬧得這麼大同這個思潮的影響是分不開的。幾年來,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抓得不夠有力,收效不大,放鬆了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這些問題都是存在的。我都有重要責任。我經常在考慮這個問題,覺得很不簡單,究竟如何才能抵制和反對這種思潮確實是一個需要認真研究和解決的問題。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思想,加強關於四項基本原則的教育,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這方面我過去也是經常強調的。特別是今年以來,我在加強黨的建設,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形勢教育,加強理論研究等方面都講過一些話。我還根據小平同志多次講話的精神提出要堅持兩手抓,即一手抓發展社會主義有計畫的商品經濟,一手抓加強思想和政治領域的工作,當然,總的來說,還抓得很不夠。特別是很不落實,正像小平同志指出的那,一手硬,一手軟,對此我要負主要責任。

在這期間,我感到比較複雜的一個問題就是怎樣進行思想政治工作,才能收到好的效果。我常聽到一些反映,只用原來的辦法進行教育,效果往往不顯著,甚至引起逆反心理。我在這方面想得較多,但是並沒有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同時我還感到,光靠思想教育是不夠的,要在人們思想上解決究竟是社會主義優越還是資本主義優越的問題,歸根結柢,還得靠人們從自己的實踐中切實感到社會主義的優越性,這就必需把我們的改革搞好,把適合我國國情的社會主義民主很快地發展起來。一九八七年四月以後,小平同志多次講過這樣的話:「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是個長期鬥爭,也是一個長期的教育過程,不能搞運動,要靠把改革搞好,把經濟發展起來,顯示出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以實踐去說服那些懷疑社會主義制度的人」。我非常贊成小平同志的這些觀點。

改革,包括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這兩方面互相影響。現在看來,除了經濟體制改革、經濟發展外,社會主義在政治體制上,在民主問題上也必需顯示出自己的優越性,在實踐中,我愈來愈感到,政治體制改革對經濟體制改革既不能超前也不能滯後了,應該大體上同步進行,如果太滯後,經濟體制改革就很難繼續進行下去,而且會產生各種社會政治矛盾。我原來曾想,只要把經濟體制改革搞好,把經濟發展起來,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人民就會滿意,社會就會安定,但後來發現,情況不完全這樣。人民的生活水平,文化水平提高以後,政治參與意識、民主意識都會增強,如果思想教育跟不上,民主法制建設跟不上,社會仍然不會安定。去年十二月,我在軍隊的會議上說過,許多國家的情況都說明,經濟的發展常常不能自動地帶來人們的滿足、滿意和社會的安定。我覺得這向我們提出了兩個問題:一是必需堅持兩手抓,不能忽視思想政治領域的工作,二是政治體制改革必需跟上,主要是社會主義的民主和法制的建設必需跟上。

我對李鵬同志的報告中提出的撤銷我領導職務的建議沒有意見,但對我提出的「支持動亂」和「分裂黨」這兩項指摘我有保留意見。

對於如何處理學潮和動亂,我的確根據黨章允許的範圍在黨的會議上提出過自己的不同意見。不管這些意見是否可行和有效,但都是關於如何平息動亂的意見。我從來沒有提出過支持動亂的意見。

再從實際情□來看,學潮和動亂的擴大,也不能說是我支持的。事實上從四月二十三日到月底這一段,學潮和動亂急劇擴大,而這段時間我並不在國內。李鵬同志的報告中,說我在亞行年會的講話,使動亂升級。事實上在我講話以後,各大學校繼續紛紛復課的情況,說明這種批評不符合事實。當時首都各報都有報導。這至少可以說明我那次講話並沒有引起學潮升級。五月十九日實行戒嚴以後,我就沒有工作了,當然也再沒有發表任何講話。此後動亂的升級更沒有理由說是我的原因。如果說我請病假沒能參加五月十九日的會議,以後事態的發展也主要是由於我的原因引起的,這無論如何解釋不通。

關於分裂黨的問題。什麼才是分裂黨的行為?黨的歷史上是有案例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也有規定。我們黨從來沒有把在黨的會議上提出不同意見,甚至表示保留意見就叫做分裂黨的。

領導人之間在公開講話中側重點有時有些不同,口徑不那樣一致,人們中間有這樣的議論,這是不斷出現過的事,不能因此就叫分裂黨。而李鵬同志報告中指摘我在亞行講話中沒有提到四月二十六日社論,又指摘我在已經出現動亂的情□下講話中卻說了「中國不會出現大的動亂」,但是就在第二天,李鵬同志在亞行講話中也沒有提四月二十六日社論,而且說中國要努力「避免動亂」。我認為像這樣一些在不同場合不同時間出現的講話側重點的不同,具體措辭的不同,甚至口徑上不太一致,有些是不合適的甚至是錯誤的,但都不能上綱為「分裂黨」,更不能因為我請病假不能出席五月十九日會議算作「分裂黨」的行動。

另外,把一些單位說成是我的「智囊」、「智囊團」,因此這些單位有人上街遊行演說,似乎與我有什麼關係。我要說明,並不存在什麼「智囊」和「智囊團」的事。我在國務院工作時,有時就一些經濟理論問題找人座談。參加座談的人常常來自許多單位,有時也有這些單位的人。此外,我和這些單位沒有其他什麼聯繫。這些單位更不直接由我來管。他們有自己的隸屬關係,把他們統統說成是我的「智囊」,既不是事實,也會不必要地使這些單位背上包袱。

既然黨章規定黨員有對自己處理意見進行申辯的權利,我今天就□重對這兩個指摘提出申辯,希望予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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