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夫妇签名买房后毁约 被判赔近30万(组图)

发表:2020-09-09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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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房产 华人 毁约
买房前要三思,华人夫妇签名买房后毁约,被判赔近30万。(示意图/非本文图片/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20年9月9日讯】加拿大温哥华、多伦多的房市一直比较火热,不少华人喜欢买房产作为自住或投资。不过买房有风险,签约前要三思。多伦多万锦有对华人夫妇,在签名买房子后,因无法在期限内完成交易,导致卖家损失惨重。近日,法官判这对华人夫妇赔偿卖家$30万加元损失,下月执行。

据加拿大中文媒体报道,华人贾氏夫妇,2002年移民到加拿大。2011年时,两人以46万5000元买下了万锦市的一栋房子,并与自己的儿孙住在一起。

2017年6月,与贾氏夫妇相熟的华人经纪向他们介绍了一间位于Stouffville、要价119万的较新房子,经纪还告诉夫妻俩,他们原先万锦市的房子可以卖到大约110万元,如果把它卖掉,再贷一些款,就可以换套更舒适的房子了。

随后两人以116万多元签下买房合同,决定购买Stouffville的这套房子,还付了3万元的定金,交易日定在2017年9月14日。当时贾先生还担心贷款问题,在合约中加入贷款条件,该条件于2017年6月21日去除。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2017年下半年,安省开征15%的外国买家税,楼市急剧冷却,贾先生万锦的房子无法如预期中的以110万价钱售出,结果到了9月14日无法交接。

贾先生提出延迟交易,双方同意将交易日延长至2017年10月26日,同时贾先生也同意支付4000元给卖家作为延期的补偿。但到10月26日仍然没法交接,再次推迟。

经过两次推迟后,这次交易最终还是没有完成。Stouffville卖家不得不在2017年11月2日再次挂牌出售,并于2018年3月以90万元卖出,足足少了26万。

卖家随后将贾先生及其太太告上法庭,要求贾氏夫妇赔偿31万损失。

贾先生及太太则以“两人的母语都是普通话,英文不流利,学历不高,不理解毁约的严重后果”为由,同时状告自己的地产经纪以及律师,指地产经纪失职,引导他们购买超过承受能力的房产;律师则没有向他们说明违约风险、成本以及后果,提出了第三方索赔。

但法官认为,贾氏夫妇并不是第一次买房,也充分理解合约中贷款条件。最终判贾氏夫妇赔偿$298,847.67加元,由于疫情关系,法院停止运作,故赔偿判决将于下月执行。

在此提醒华人们,加拿大非常注重契约精神,如果你想投资房地产,在签署合同条款时一定要小心。一时的疏忽和侥幸,都很可能令你损失惨重。



责任编辑: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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