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辉(图片来源:YOSHIKAZU TSUNO/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5年2月3日讯】回头检视当年李登辉主导的6次修宪,过程结果虽然纷纷扰扰,但最关键的核心其实只有两项:一是直接让总统民选,二是拿掉国会对阁揆的同意权,让阁揆的权力来源全来自于总统而非国会,这彻底改变了台湾的宪政体制。
李登辉心心念念推动这两项修宪工程有其正面积极的考量,包括:一、让直接民选的总统承继台湾的国民总意志,再造中华民国的第二共和,用以对抗强大的外患中国。二、总统拥有完整的阁揆任命权让中华民国《宪法》彻底脱离原本的内阁制身躯,总统也成为行政权的最高且最后的负责人。
李登辉意志坚定,修宪未成绝不罢休,但他面对的是一个有敌意的党内环境与民进党的外在竞争,也因此做出若干必要的妥协。包括:将立法院的覆议否决权由原《宪法》第57条的“出席立法委员三分之二”下调为“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意味国会可以更轻易地否决行政院的不同主张。此外,容许立法院可以随时对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但行政院却只有在国会进行倒阁时才能解散国会,这种明显有利于立法院的设计是谓“被动解散权”。
李登辉的这两项让步都着眼于“弥补”立法院失去阁揆同意权的“损失”,但其实都不太符合一般宪政运作的常轨。其中,覆议权制度原本是用以对抗立法权过度膨胀、草率或滥用,立法部门否决覆议的门槛下调为“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已接近一般多数决,这几乎使得覆议权形同具文。而倒阁与解散国会本为一种动态平衡的设计,让行政与立法两院都必须时时以民意为念,不敢恣意妄为;但是行政部门只拥有“被动解散权”,不但无法制衡立法权,也让立法部门失去了透过倒阁来解决政治僵局的动机,使得这套宪政设计形同虚设。
当年修宪把“下调否决覆议门槛”与“被动解散权”当成拿掉国会阁揆同意权的“嫁妆”,果然在20多年后成为台湾政治动乱的远因。因为总统无法透过覆议或主动解散国会对抗立法专擅,在政治僵局无解的情况下,罢免这种古老的工具竟成为如今方兴未艾的唯一制衡手段,这肯定是当年修宪者未曾设想过的情境。
面对这样的乱局,包括在野党在内有许多人建议总统应该透过主动的拜会、路线的合作,甚至是释出权力组成联合政府来解决争端。这些建议说得轻巧,但在现行这套宪政制度下却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放眼解严后的台湾政党史,除了小规模的利益交换与政治收编外,台湾未曾有任何联合政府。不是台湾人贪恋权力不喜欢合作,而是台湾这套总统直选制度几乎不允许台湾的蓝绿政党之间做出有意义的联合。
总统直选是透过每4年一次的选举来决定行政权的归属,具备“赢者全拿”的特性,这样的宪政体制让在野党相信:“如果让执政党难以施政,我更有机会赢得下次总统大选。”这让朝野双方更倾向于以“对抗”而非“合作”来定位彼此关系。台湾的联合政府说易行难,是因为联合政府必定伴随着“收编”、“摸头”,以及“责任政治的混淆”,不利于下一次的大选,所以朝野双方都欠缺真诚的动机从事权力的分享与责任的承担。
也因此,未必是赖清德不愿释出权力或进行合作,而是就算他想释出权力进行合作,都很难找到可以对话的对象。不管是朱立伦、傅崐萁,甚或是可能参选下届总统的卢秀燕,他们的权力位置不同,政治利益也不尽相符,对朝野合作联合政府的态度恐怕也南辕北辙,执政党贸然释出政党合作的讯息,恐怕又被质疑是在离间分化在野党。
台湾政治分裂的根源很复杂,除了国家认同的分歧以外,赢者全拿的总统选制也推波助澜,加上宪政体制本身欠缺有效清晰的解决机制,使得每一场政治僵局都越滚越大、纠结难解。这是台湾人的共业与宿命,只能期待公民社会有足够的智慧来化解这样的危机。
※作者为《上报》总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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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初新 来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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