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谈中国:扭送罪犯的背后

作者:王维 发表:2009-09-17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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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乌鲁木齐汉人集体上街游行抗议以后, 新疆自治区政府承认了维族人的针扎事件。9月6号以后, 一个名为《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针扎伤害群众犯罪活动的通告》被贴在乌市的大街小巷。

 

其中第三条写道, 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或者还在被追捕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至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我不由想起了小时候看到的一幕。在一个寒冷的10月, 一个小偷在我住的小区偷东西时被当场抓获了。我在早上出门上学的时候看到了他被脱得精光, 呈一个大字型被绑在一个铁门上,显然昨晚时候已经被打得不省人事了。大概一个星期后,小区居委会居然还得到了来自政府的表扬。

随着针扎事件在新疆各地陆续出现,我每天都可以在当地报纸上阅读到多少嫌疑犯被抓获,我至今可以清楚的记得9.3游行时候看到了两起汉族人暴打维族嫌犯的景象,针扎嫌犯中其中有多少是怎么被公民扭送至公安的,我只能想象。加上官方数字的当天6个维族死亡和超过100人受伤公布,我可以确定的是这些公民的抓捕不会只是在肩膀上悄悄拍一下然后客气的请去公安局的。

普通市民并不像警察一样有着如何对付犯罪嫌疑人的专门训练和经验,同时他们也不可能像警察一样能问责, 特别是当有上百人参与所谓"扭送"的时候,要是市民或者犯罪嫌疑人因此受伤了怎么办?如果要是抓错了怎么办?谁来最后负责?

通告另外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是,尽管抓捕犯罪嫌疑人是警察的工作,但是这个通告却是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发布的,这个是不是鼓励公民执法并且表示任何公民在抓捕的时候违反了法律或者造成了破坏都可以躲过各个司法机关的惩罚?只要他是站在正义的一方?

最近的暴乱和游行都证明了群体不信任政府和法律带来的严重后果,但是当政府在匆匆发布了这样一个公告的时候,它同时违背抵触了自己的法律 - "任何市民可以扭送"就与"依法办理"自相矛盾。

7.5 审判即将开始,一些汉族嫌犯(尽管只有被审人数的一小部分)也会因为参与了报复杀人行动而面临法律的惩罚, 这其实开了一个很好的法治例子,同时也给两个处于紧张关系的民族一个缓和的机会,这是维汉和解的重要的一小步。但是如果政府继续鼓励不合格也没有接受过训练的普通公民来参与其行使法律权利,那么不用多久大家会就会问:我们还需要政府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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