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的武装力量(图)

从《武警法》看中国的武装力量(图)

作者:横河 发表:2009-09-0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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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谈一下,从新颁布的《人民武装警察法》看中国的武装力量。8月27日的时候,人大十一届十四会议,正式通过了《人民武装警察法》,也叫《武警法》。



根据刚刚通过的这个《武警法》,说是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包括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在内的安全保卫任务。这个就在外界引起了比较多的评论,这个问题在什么地方呢?这个问题是在于武警现在已经有至少是150万人了,到今天已经在中国实施这些所谓处置暴乱、骚乱和暴力犯罪行为的活动,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了,居然一直没有法律依据。

对于这个如何解读,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就是认为,这个《武警法》的出笼,会使在中国使用武警运用武力来防止骚乱变的合法化。这句话的意思,实际上就是在法律上允许武警对民众、对民间的所谓群体事件实行暴力镇压。那在这之前就像我们讲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现在让他们的这种镇压,变得有法律依据,这是一种。这一种就认为这个《武警法》的颁布以后,将来对各地民众的镇压会更加肆无忌惮。

另外一种说法呢?就是有人说,说这部法的出笼,可能会有效的避免警力的滥用,从而会缓解社会矛盾和冲突。这两者,实际上是有冲突的。对于后一种说法,有人甚至说,说这个警力的调动,这武警兵力的调动,原来是属于地方党委的,现在据说是收归中央统一管理了,因此就使得用警会更慎重一些。这两种说法实际上是完全对立的。那究竟那一种说法更可靠,颁布《武警法》究竟的目的是什么?

我们从这个武警司令,当然他是属于武警这方面的,武警司令吴双战,他在接受媒体访问的时候,实际上提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是更好的规范和保障武警部队履行职责。那么为什么会在现在颁布这部法律,对武警本身来说有什么好处呢?他提到,说是近年来武警部队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任务越来越重,用兵频率越来越高,情况处置难度越来越大,这些都迫切要求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那这句话反过来解读的话,就是现在整个社会越来越不稳定,所以需要武警来进行镇压的机会越来越多,因此需要有法律来保证他们进行这样扩大的镇压。所以从武警司令吴双战的讲话来看,更倾向于是刚才我们解读的两种说法的第一种说法,就是将来会产生更多的使用武警警力的这种行为。所以从这个武警司令的解读来看的话,显然这个《武警法》的出笼,为将来武警镇压民众的时候大开杀界开了方便之门。

那么另外一种说法,就是关于调动警力、调动兵力的权限问题。这其实是一个最大的问题。如果我们分析一下,在《武警法》讨论的时候,曾经有过一审和二审两稿,这两稿是有区别的。说是在一审稿的第七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公安机关,在的确需要调动的时候,应该严格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办理。在人大法律委员会,后来有很多人提出了担忧,就是说县级部门直接就可以调动使用武警,那很多人就担忧会滥用警力。所以在二审稿的时候就把这个规定做了改动,改成后来正式通过的时候的那个版本。就是说在调动和使用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时候。这种很有意思,说是应当坚持严格审批、依法用警的原则,具体批准权限和程序,由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就有人根据它的这个从一审稿到二审稿的这种改变,认为这对于阻止地方政府随意调动警力是有积极意义的。

但是事实上在我看来的话,在这个二审稿,最后通过的这个稿里面,并没有规定调动的权限。它没有规定武警的调动必须经过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规定,而只是说具体的批准权限。也就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哪一级可以调动武警,哪一级可以使用武警,它会有另外的文件来具体规定,这个规定是由国务院中央军委会作出的,但在实际调动中,并不是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会来作决定的。所以它既然没有规定调动权限的话,并没有限制地方政府对武警的使用,并没有取消地方政府使用武警的权力,只是没有在这个《武警法》里面具体规定那一级地方政府可以用。

我们知道,在武警成立以来,它的整个指挥系统,从名义上说是接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指挥。而在国务院这个水平上,它实际上是受国务院下属的公安部指挥的,武警就是武装警察部队。严格的说就是归军队和公安部门双重指挥,所以它是落实在公安系统的。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批准权限。但是具体每一次出勤,基本上是不需要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

在以往的经历当中,在没有出现这个《武警法》的情况当中,地区性的调动机动部队,是要由省委一级批准的,省一级批准。如果是跨省调动的话,要由中央军委会和国务院批准,也就是说在省以下,省一级仍然有权限调动武警的部队。这个是中共目前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当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随着突发事件的不断的增长,我们知道从进入2000年以后,在中国大陆发生的这种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有非常明显的快速增长的趋势。以至于到后来,都不公布群体事件暴发的次数了。那么在最后一次公布的时候,每年的群体事件大概是七万到八万次,所以这个数字增长的非常快。所以对于突发事件,需要快速的处理。

也就是说,要快速的镇压的话,就必须赋予地方上更大的权限,能够调动武警。因为,如果说每一个重大事件,需要调动武警的事件,都必须要上报中央的话,那么这恰恰不是设立武警的目的。之所以要把武警设立在公安部门指挥,就是因为它的机动性,就是做决定的速度,和对于事发当地、事发地区尽快的在就近调动武装力量提供方便,才让它有这么双重指挥系统的。否则的话,它只要像军队一样的,只是受中央军委指挥就可以了。所以对于武警本身的任务,交给武警的这种所谓镇暴的任务,换句话说,就是镇压民众的任务来说的话,它需要对各种事件快速反应、快速镇压、就地镇压,所以它必须把权限下放到下面去,至少是省一级,甚至是地区一级,让地区和省一级能够在当地发生情况下,尽快的动用武警。

但是显然的,中央又不愿意让地方有过大的权限,能够使用这些警力。所以它又要进行一定的限制,那这两者实际上是矛盾的。就是武警这个武装力量设置的时候,天然的矛盾,它不可避免的。这个武警法开始的动机很可能是要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并没有通过武警法得到解决。

所以武警和军队有所区别,就是武警有可能成为地方的武装力量。如果大家还记得中国的历史的话,那么中国在满清后期到民国时期,有相当多的以省为单位的地方武装,这种地方武装在北洋军阀时期表现的是最突出的,各地军阀分别掌握他们自己的武装,后来一直到蒋介石北伐,才最后解决了这个武装力量统一的问题。

中共正在对各地、各种武装力量失去控制

谈到中国武装力量情况的最详细的现有法律是国防法。国防法里面规定包括现役、预备役、武警和民兵。国防法是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但是在这个法律里面,他规定中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也就是说包括现役武警、民兵在内中国的武装力量,不是国家的军队,是党军是中共的军队,而这个中共的军队却是由人大授权给中共来领导的,这是一个非常荒谬的法律。对于正规军,我们今天不想在这里进行讨论。正规军主要指的就是陆军、空军、海军、二炮这些部队,他是归中央军委直接领导;中央军委通过总参、总政、总策和总装备部四个部中央军委来领导。

大家知道在这个领导里面,所谓的中央军委,大家己习惯中央军委这个词了,中央军委实际上指的是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当然他还有个名字,实际上在中国使用很少的,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实际上这个军事委员会是属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由于他要和外军打交道,由于他要在表面上装出一个样子来,所以他才给国家规定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但实际上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共中央军事委会是同一班人马,只是在中共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外面,假装在外面挂一个国家的牌子而已。事实上这一点中共自己也从来不忌讳,到现在为止都不允许讨论军队国家化的问题。

我们今天主要是讲武警法。武警的成立是很有意思的,在这之前有公安军,这我们不讲了,到文革的时候就取消掉了。我们讲文革以后,它是在1982年的6月的时候,中共中央批准了公安部党组一个请示报告,这个请示报告叫做关于人民武装警察管理体制问题的请示报告,这是正式重新组建武警的一个根据,这个建立的武警就归公安部领导了,作为中共国家武装力量的主要部分是内务部队。

武警真正实力的扩张是在89年六四以后,因为六四的时候动用军队,在首都镇压民众,导致了军队的名声非常的不好,而中共由于直接动用军队镇压民众,它的合法性基础也出于一个极大的危机当中,所以中央高层吸取了89年六四的教训以后,他们认为以后要尽量减少直接对军队的使用,而改用武警。这样的话,用武警来执行国内的镇压,考虑军队不到万不得已不直接介入国内的镇压,这是89年六四以后基本的方针。所以在这以后,就不断地把武警扩大。武警到现在己经有150到160万人。

在95年的时候,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这领导体制进行了一个调整,做了一个决定,把它变成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统一领导。那么这个调整以后,让中央军委进一步加强了对武警部队的领导。

到了96年以后,从正规军转了十四个师,做为武警的机动师,在这之前各地的武警总队,自己还有它的机动部队,但是这十四个机动师是武警部队中最重要的机动部队,那它是属于武警总部领导的。当然各地原有的机动部队还是存在,它可以各地来自己调动,这是原来的情况。这个很有意思的是,从性质上我们看,它和劳教制度,就是中国另外一个法律之外的制度是非常类似的。劳教制度也是公安部给国务院的一个请示报告,由国务院批转以后就变成一个劳教制度。

这个劳教制度为什么说是非法的呢?它没有经过立法机构授权,而仅仅是公安部的一个请示报告。武警的建立其实也在于此,一直现在为止,在武警法出来之前,没有经过立法机构的授权,它和劳教制度的区别在于,劳教制度是公安部请示了国务院,而武警是公安部党组请示了中共中央,差别是武警是党内的制度,而劳教制度是政府这一级的制度,所以武警它不是政府的。

从1982年的武警重组到2009年在这十七年当中,整个武警没有人大最高立法机构授权,所谓的最高的权力机构、所谓的立法机构,没有经过他们授权情况下,武警存在了17年。而在17年当中,曾经多次用兵,包括在西藏在新疆在国内像比较有名的,在石首事件出动上万名武警去抢尸体,在汕尾事件当中武警开枪镇压民众,是没有法律授权的。因为武警法刚刚颁布,那些武警进行的非法行动,这些非法的行动由谁负责?大家知道立法之前所做的行动,立法之后不能追溯回去把它涵盖的。是谁调动这些军队,是根据什么来把它们调动的,如果没有人大的授权的话,那么是谁授权它的。那这是第二个主要武装力量。

另外一支部队民兵是被规定的武装力量,当然作为武装力量的民兵,主要是指基干民兵,不是普通民兵。自从中国军队改成各大军区,变成集团军以后,那么军区基本上就是管管招兵,另外就是管民兵了。它是归军区、军分区一直到更低一级的武装部来管理民兵的。这支武装到目前为止它并没有大规模的,不是常规的介入战斗,比如对外的战争或者是直接对内的镇压。它也没有大规模的作为一种常规,当然各地可能会有,但是没有作为一种常规来使用。这支队伍它有编制,基干民兵是有编制的,它也有武器,尽管武器在大部分时间不一定在每个民兵手里,而是由武装部统一管理的,而且它们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因为基干民兵有相当一部分来自转业军人,另外一部分属于民兵当中的最精锐的部队。它们是规定每年有固定的时间要脱产训练的。这支部队,既然它大部分时间处于闲置状态,而又不需要中央军委一级的调动的话,它的人员和武器就可能非常容易的被利用,成为某些势力的私人武装。

法定武装力量之外的武装

刚才我们讲的是在法律里面规定的正式的武装力量。我们再谈一下在中国现在的情况下,还存在一些非正式的武装力量,这些不在国防法里面。其中有一个可能大家听了都好笑很荒唐,就是城管。在明文当中没有把它规为国家的武装力量,因为城管处于城市市政府这一级,就有权力成立的,编制都是由市里面决定的,它甚至都不在省一级,而在城市这一级,就有权力来制定。

最近这些年来,城管的武装变的越来越向军队靠拢,你像在青岛,青岛在2006、2007年时候,开始用重装来装备城管,每个城管装备达到7千元人民币一套,包括防刺背心,防割手套,钢盔,反光背心等等等等。在北京、上海、广州等这些地方都装备有特种的防暴服装,有的还有PDA终端可以直接无线上网来检查对方,就是随时拦截普通的民众,然后进行检查,来核对他的身分证。还有地下管线探测器、激光测距仪等等这些新式上的装备。很多民间称这些城管是"武装到了牙齿"。

除了"武装到了牙齿"以外,还有一个特征就是城管在某种程度上变成地方政府或者是地方特定的政府主要官员的私人武装,因为他不是属于国家的。其中一个表现就是各地广泛对城管进行阅兵。阅兵阅兵指的是检阅军队,检阅军队它只有中央这一级才能做,地方政府是不能进行阅兵的。但是现在地方政府用城管代替军队来进行阅兵。

当然从一方面来说的话,可能是地方官员或者是地方政府的面子,因为阅兵看了就好看。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的话,就是当城管以正式的制服和几乎是全副武装包括摩托车在内、包括钢盔和防刺背心这个就是很像特警的那种装备了。在这种装备下被检阅的时候,实际上这就变成了一支准军事力量了。而这支准军事力量是省一级和中央一级都完全无法控制,也就是说他们的装备是可以由城市政府自己来决定的,或者甚至是政府的主要官员哪怕是市长或者是市委书记来做决定的。今年全国开了一个叫"城管论坛",在青岛举行,青岛的城管还为这个"城管论坛"举行了阅兵式。这支武装是难以被控制的,这个是值得大家关注的。

最近还引起注意的是一些富豪的私人武装,也就是说最近报导在中国大陆有一些亿万富翁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已经实际的建立起了他们自己的武装。使用是要做什么呢?就是要争夺地盘,争夺行业的利益,他们的形式有的是保安队,当然也有的已经成为了正式的武装了。

这些武装的表面形式它可以是治安联防队也可以是民兵,或者根本就不一定要有公开的形式而实际上已经成了正式的武装了。和一般不一样的它们是合法的持有枪枝弹药的。比如说他可以使用我们刚才所说的基干民兵,因为民兵的指挥调动不需要很高层的批准,所以地方当局可以很任意的就使用民兵。当地方的富豪和地方的政府当局联通在一起的话,往往他们是一家或者是有紧密关系的,他们就可以合法的使用这些民兵组织。他们合法拥有枪枝弹药而他们平时并不有完整的编制在私人手里,而是随时可以借用或者调动的。据国内的一些报刊和网络上的调查认为,在浙江、山东、江苏、福建等地的私人武装可能已经不少于一百万了,这些都是有地方政权支持的。

而另外在各地出现的早期拆迁队伍,其实也可以归为这一类,因为他们动不动就出动数百人使用棍棒或者铁棍,在半夜三更就出动把人家的房子给拆迁了,把不愿意拆迁的人就打伤。那么这种就是随时调动起来而很快的解散,而地方当局、地方警方却从来没有调查也从来没有破案过,那么这种情况其实已经属于一种准军事力量了。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浙江桐乡有一支私人武装,有很多照片,他们穿着迷彩服去拆迁。这支武装有的还配戴武装部的肩章,这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我们可以注意到,当地方政权,地方的权力机构和金钱勾结起来的新贵们有越来越多的机会来支配武装的时候,当局的统治也就快要结束了。所以中共它也是很担心这一点,但是它现在找不到解决的途径。我们可以看一下历史,在满清统治的后期,原来的八旗兵他们的战斗力越来越下降,所以就不得不利用汉人的武装。尤其到了太平天国闹长毛的时候,这时候八旗兵根本就没有办法跟长毛作战,所以他们就不得不承认由团练这样的地方武装成为剿灭太平军的主要部队,比如说曾国藩的湘军、李鸿章的淮军这都是由当地的地方武装改编成的,后来被满清政府承认,成为可以使用的正式军队了。这实际上对满清的统治已经造成了威胁。当然在后来成立了新军包括袁世凯在小站练兵、包括各地都成立了新军。最终导致辛亥革命的武昌起义,实际上就是驻武昌的新军所开始的,最后推翻了满清。它就是地方武装力量不断的扩张、扩大,导致中央的权力和使用武装的能力和力量逐步的削弱,就是这样一步步走过来的。

但是如果任由这样的趋势走下去的话,这是很大的问题。因为现在这种地方的武装包括市一级或者富豪们自己的武装,或者是可以被地方势力所任意使用的民兵武装和能够被部分任意使用的武警,这些和满清晚期是不一样的。满清晚期,湘军、淮军这样的军队,至少还掌握在曾国藩和李鸿章这样有教养的绅士手里。而现在这些军队和准军事力量是掌握在中共的这些地方官员的手里面的,而这些地方官员基本上就是没有教养的流氓。

当这种人的武装力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事实上现在已经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威胁了,一旦当社会出现更大的动乱的时候,这些地方武装将会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但是这个趋势却是很难避免的,因为只要中共还在统治,中共就要镇压人民,要镇压人民就必需给地方上,就是最直接和人民接触的这些它的统治的最低层的官员和政权以使用武力的权力。

因为它没有办法来减少中共各级政权和民众之间的矛盾,和导致的各种冲突。它要解决冲突就必需利用地方武装,而利用地方武装就难以阻止地方武装的壮大,一面现在就在侵犯民众的利益;另一方面又最终会威胁到中共自己的统治和引起更大的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只要中共还在统治,这个趋势就不会改变,也没有办法改变。好,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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