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華峰是於今年初被以莫須有的『貪污罪』和『行賄罪』,遭廣州地方當局逮捕,並於三月十九日被重判十二年有期徒刑。同一天,在判決書宣讀之前六小時,程益中也於當日凌晨三點,以『貪污罪』在四川丹巴縣被廣州警方拘押,四月一日正式逮捕。
喻華峰對有關判決不服,堅稱自己無罪,並提出上訴。喻案二審原定於五月二十四日上午開庭,但當局卻突然於五月十九日通知,將案件推遲審理,開庭時間另行通知。喻華峰訴訟代理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許志永表示,實際上直到五月十九日,廣州有關部門仍然在蒐集證據,試圖從南方都市報內部調配獎金存在不規範的地方,來『證明』喻華峰他們有『貪污的故意』。
但事實上,喻華峰案突然推遲審理,被認為與政治因素有關。首先是該案的打擊報復因素太過明顯,不但引起民眾反感,中共內部也有不同意見,前廣東省委書記任仲夷和黃南生甚至去信省委書記張德江,希望慎重處理這一事件;其次是國際輿論的壓力。據北京消息透露,由於國際輿論和國際社會也對『南都案』表示了前所未有的關注,事件已經引起了中共總書記胡錦濤的過問,所以廣東方面不得不慎重行事。
喻華峰被重判和程益中被捕,被認為與《南方都市報》去年對廣東SARS疫情以及後來的『孫志剛案』揭露性報導有關,是廣東地方當局對該報的秋後算帳。據悉,廣州地方當局從去年六月份開始,就對南都報進行了『挖地三尺』的查帳,包括對南都報的廣告客戶進行了清查,希望找到有關的『犯罪證據』,最後只能在有關獎金分配上做文章,指控喻和程的十萬元獎金是『貪污』。
但喻的辯護人許志永表示,南方都市報從廣告部門調配獎金到採編和行政部門『是人所共知的』,喻華峰被指涉案的並具體執行的一百五十五萬元獎金調配,和後來所謂他貪污十萬元沒有任何必然聯繫,『這不過是三年前的一筆獎金分配而已』。
許志永表示,希望本案能夠公正審判;希望『法律應當對所有人平等,而不能成為針對特定對象的打擊報復的工具』;希望『司法能夠代表正義和時代潮流,不再製造讓歷史嘲笑的無辜的冤案』。
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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