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地在工人食物中掺剩菜 工头指是好意

发表:2006-04-13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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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一处工地的十一名民工,连续发现三顿饭菜中出现别人吃剩的鸡骨、鱼刺、鸡蛋等东西。对此,这处工地的工头表示,加入剩菜是为民工好:“有些人就很喜欢吃,不想吃的人当然也可以不吃。”北京“华夏时报”报导,这处工地的工人王俊杰表示,九日中午,他像往常一样盛饭,“刚把筷子伸进菜里就搅出一块鸡骨头。”一开始以为是老板帮他们改善伙食,但仔细一看,发现鸡骨头上的肉已被啃得精光。

一起吃饭的其他几名民工,也陆续在碗里发现或大或小的鸡骨头。

工人小蔡说,厨房当天提供的伙食是炖白萝卜,而且每天的菜单里从来不曾出现鸡肉。当时虽觉得非常不舒服,但为了下午继续干活,大家还是吃完那顿饭。

另一名工人李卫新表示,“更可气的是,当天晚上,我们又在米饭里发现很多碎鸡蛋。”由于过去只吃得到白米饭,这些工人断定搅碎的鸡蛋与鸡骨头一样,都是别人吃剩后掺到晚餐里去的。

隔天中午,午饭里又出现鱼骨头与鱼刺。李卫新说,当天的菜是炒洋葱,掺进去的鱼刺十分干净,一看就是别人吃过的,加上鱼刺有一股腥味,十分难吃。

报导引述王俊杰表示,他们可以吃得比别人差一点,但绝对不该将吃剩的东西再给他们吃。

对于工人饮食中出现剩菜,汪姓工头坦承:“米饭里的鸡蛋确实是我们吃剩的,是前几天刚雇来的一个厨师掺进去的。”汪姓工头说,出现剩鱼刺问题也出在厨师身上,“应该是厨师在收拾餐桌时,不小心把鱼刺掉进给民工准备的饭菜里。”他表示,工地已换掉那名厨师,并从十一名工人中挑选出一名,让工人准备自己的伙食。

这处工地所属的中建二局装饰工程公司经理陈刚指出,这十一名工人属江苏省金坛劳务公司所有,是与他们签约合作的正规劳务公司。

陈刚说,“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不知道。”将立即发文这家劳务公司,要求改善工人生活条件;对方若落实不力,将积极处理甚至考虑解约。

不过,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部门表示,中国食品卫生法仅规定不可提供变质食品,并未规定不能吃剩饭。因此,若让工人吃剩饭,只要饭菜没变质就不算违法,“这只是个道德问题”,他们并不具备执法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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