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涌“姘头”状告中青报

发表:2004-07-10 22:02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因牵涉“慕马案”案而入狱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焦玫瑰,日前对《中国青年报》提起诉讼,原因是她认为该报称其为刘涌“姘头”,有损其名誉。《北京晚报》报导此案已在北京市东城法院立案。

2001年8月31日,《中国青年报》第七版“法治社会”栏目发表了一篇题为《揭开刘涌保护伞:干爹干妈和姘头》的文章,文中写道:“刘涌是如何‘荣任’人大代表的?关键之处,绝不在于他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而在于他头上有‘优质’的‘保护伞’。刘涌的‘保护伞’最直接的是3个人:原沈阳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实是刘涌的‘干爹’,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高明贤是‘干妈’,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以致公党沈阳主委身份担任市政协副主席的焦玫瑰则是他的‘姘头’。”

焦玫瑰认为,中青报以“姘头”这一侮辱性语言及完全违背事实的行文,构成了对她名誉权的侵害,给原告造成极大的精神创伤。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名誉权诉讼。要求被告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赔礼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万元及承担本案诉讼费。

焦玫瑰2003年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受贿罪、贪污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焦玫瑰目前被羁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

中国信息中心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