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康下了台,我还继续悲观。这看来就有些过分了。人家‘大快人心’,你这里‘乌鸦嘴’,似乎颇为舆论所不容。有人说:你‘借居香港’(眼下之意,你在中国大陆是丧家之犬),有什么资格为我们香港人的高兴泼冷水?最糟糕的是,我还举过几个例子,说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中,中国至少有四个部长曾经引咎辞职,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人家说,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现在一是有了胡锦涛,二是共产党‘与时俱进’了,那就不一样!我想,这也是对的,过去我们只有毛主席,后来又有小平同志,何尝有过锦涛同志?那一定是不一样了。我当然也是敬仰锦涛同志的,于是担心:在锦涛同志这样的位子上,因为搞改革而下场不妙的,不用很远的中国历史上,就不止一位两位。可是,别人说,历史是看不得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萨斯呀!有了萨斯,锦涛就坐稳了,中国就有希望了。
这是什么逻辑,究竟为什么乐观,我居然还是不大清楚。但是,我是很愿意对中国的前途乐观起来的,虽然我的意愿对中国的前途是不起作用的。于是,我也晚上睡不着觉,不过没有流泪,而是认真学习了。终于,在学习中,让我找到了一个乐观的理由:萨斯这个东西果然好,我看它可以让中国很快实现真正的法治!
你看,国务院不是刚刚(五月十二日)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吗?《条例》的特点,就是对隐瞒、缓报、瞒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者,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接着(五月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疾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这些法例,看来,前卫生部长张文康很快就要被送进秦城监狱了--这当然将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决定性进步!
当然,‘两高’各有一位研究室副主任,在新华网上回答网民提问时,特意澄清说:在应急条例发布以前瞒报、谎报的,不会按照这里的司法解释追究刑事责任。网上也确实有人因此得出结论:‘张文康没事了’。可是,谁都知道,两高的研究室副主任,算不上什么法律解释权威;一旦最高决策层采取动作,他们那个时候也还照样会出来解释说,抓张文康是合乎法律的。听起来,这两位现在的解释,也颇有缓兵之计的味道,好象故意要稳住张文康,或者还有张文康背后的什么人。所以,我还是乐观。听北京市代市长王岐山前些日子记者会上的口气,一旦萨斯危机在控,还是一定要继续追究某些人的责任的。这个责任,可以是行政责任,也当然可以是刑事责任;要追究,当然首先是追究张文康,当然也可以追究其它人。
还有另外的迹象,也在支持我们的乐观:提倡法治的胡锦涛和温家宝,为什么不经国家最高法律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共卫生应急条例?按照派系分析的说法,目下人大是‘上海帮’的前台龙头吴邦国掌握,而张文康明摆着是‘上海帮’成员。你看,新的释法特别强调,对于有意扩散萨斯者,最高可以处以死刑。想一想,迄今为止,有哪一个人,能耐如此之大,可以大规模地有意扩散萨斯而罪该致死呢?头一个恐怕要推张文康。显然,埋下杀张文康脑袋的伏笔,经过将来的讨价还价、内部斗争,胡温才有可能最后至少把张文康送进监狱。面对这样一记杀着,‘上海帮’能不保保老张?所以,正忙着抗炎的胡温,就不想到吴邦国的人大去横生枝节了。
这样一想,我是无法不乐观了:在萨斯事件中,张文康毫无疑问至少犯下了渎职罪;现在胡温绕过‘上海帮’的干扰,已经准备下法律武器;下一步,还能不把张文康送进秦城监狱?有这一送,胡锦涛顺天应人,威望大增;有这一送,‘上海帮’土崩瓦解,海内外倾心来仪;有这一送,官僚系统老老实实落实胡氏‘新三民主义’,知识分子不用脸红就可以歌颂中国共产党;最重要的是,有这一送,中国法治大大进步,政治改革大有希望!
到那个时候,我也一定大声欢呼,我也要说‘大快人心’。问题是,究竟会不会真的这样做呢(瞧瞧,这怀疑论的老毛病还是要犯),咱们还是要等着看。这就叫:乐观不乐观,老张身上见!
(5/20/2003)
来源: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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