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很多我們經常吃的美國經典食物都是由遍佈在這個偉大國度的一些兒童烹飪天才、旅店老闆或者只是普通的飢餓的人發明的。今天一起來瞭解這些美妙的故事吧!
熱狗:紐約,1860s-70s
有時會鋪著厚實的牛肉沫或者豬肉沫,再加上經過醃製,烹飪過的芥菜、肉豆蔻或者黃瓜、番茄。一口咬下去,醬汁溢入口中,味道感十足!(請擦擦自己的口水)首先這個經典的熏腸起源於德國的美因河畔法蘭克福。而熱狗是由一位在美國布魯克林居住的德國移民查爾斯費爾特曼發明的——用麵包包裹住香腸。1893年在芝加哥,當一個供應商在哥倫比亞世界博覽會將熱狗賣給飢餓的群眾之後,這美味的食物便得到的極大的推廣。圖中的白色紙盒子是用來讓吃貨們可以握牢,防止僅有的一根香腸「被偷」(掉地上)。
乾酪漢堡:帕薩迪納(加利福尼亞)-1926
乾酪漢堡是一個製作十分簡單的漢堡包!配上一杯熱牛奶,就是早餐的不二選擇。12世紀成吉思汗年代,遊牧的蒙古人會將漢堡放在肉餅上面來食用。然而,乾酪漢堡的出現應該歸功於一個16歲的帕薩迪納小孩子。1926年,萊昂內爾斯頓伯格(一個三明治賣點的兒子)突發奇想將一片兒美國乳酪放在正在煎炸的漢堡肉餅上面,由此,乳酪漢堡就誕生了!
布法羅辣雞翅:布法羅,紐約-1964
布法羅辣雞翅是將雞翅的中下部分不上油粉煎炸,再加上辣椒為原料的醬汁或者其他調味品。雖然醬汁配方有很多,但是最原始的醬汁只有辣椒醬、白醋、牛油、鹽和蒜頭5種原料。創始人是泰瑞沙貝利西莫,一個旗艦店酒吧的女老闆娘。事情是這樣的:在一個週五的晚上,泰瑞沙的兒子突然帶了大量的客人來店裡(給力!),不巧的是大家都喜歡吃肉,還不巧的是由於運輸失誤,本來應該是和義大利醬汁搭配的後背肉和脖子肉卻被換成了雞翅膀。(需要說明的是在此以前,雞翅是下等貨色,不是熬湯就是丟掉)然而,這並沒有難倒機智的泰瑞沙!「危急之中」,泰瑞沙把雞翅放入油鍋中煎炸,然後再澆上辣椒醬!它的味道讓顧客為之深深痴迷!因為這樣,布法羅炸雞翅成為了每週五晚大家來此消遣時的必點美食!
魯賓三明治:紐約-1914
這是一種煎制或烤制的三明治,兩片黑麥麵包夾著咸牛肉、瑞士乳酪、泡菜和俄羅斯輔料。關於魯賓三明治的起源,目前「學術界」還存在著爭議。一些人認為是1920年在奧馬哈市被發明的;但是有文字記載(1926年戲劇雜誌)指出其實魯賓三明治是有魯賓熟食店的老闆阿諾德魯賓在1914年發明的,雖然這家熟食店已經不存在了。但是有一件事是我們可以確定的:戲劇雜誌是一個歷史悠久的雜誌!
千萬不要吐槽美帝人民的食物創新能力,這些食物看似簡單無腦,但無一不是智慧結晶!可樂雞翅的風靡不也只是因為二姐千頌伊嘛!作為一名吃貨,僅僅會吃已經out了。在品嚐美味的同時還能娓娓道來這些食物的來歷才是高大上的存在啊!所以各位吃貨們向有知識的吃貨進化吧!
墨西哥玉米片:伊格爾帕斯(德克薩斯州)-1943
其實確切的來講,墨西哥玉米片最先是由伊格納西奧-納喬-阿娜雅在墨西哥的出城(Ciudad Acuña)中的一家叫做維多利亞俱樂部(Victory Club)的旅店裡面發明的。但是自從納喬給一隊來自美國伊戈爾帕斯鄧肯堡的士兵的妻子們提供此料理之後,人們逐漸就不能自拔了。
故事是這樣的:妻子們在旅店剛剛要關門打烊的時候住了進來,而且她們驚喜的發現即使在這個時間,店主納喬仍然給大家準備食物。只見納喬把一些點心和店裡的配料攪拌在一起,這些配料包括油炸過的墨西哥玉米粉圓餅和被切碎的乳酪、火腿。然後,「納喬特製」專屬美食就誕生了!
是的,你們沒有看錯,它就是這麼的誕生了!
據傳:納喬特製造福了無數的美國人!強烈建議歐巴馬給納喬32個ZAN。
紐約style披薩:紐約-1905
單從名字看的話,大多數人可能會覺得此物略坑,但是要勸大家不要一眼定生死!即使,此物確實很坑!
吉納羅隆巴爾迪1905年在米國曼哈頓開了第一家披薩店,但是由於隆巴爾迪先生管理不到位,披薩店的很多員工私自更改「披薩譜」,一時間各種口味的披薩在這個城市肆虐開來,直到1940年以後,當美國大兵從歐洲戰場回國之後,紐約style披薩才再次風靡。
芝加哥style-深盤披薩:芝加哥(伊利諾伊)-1942
首先這貨到底是不是披薩還存在爭議!姑且認為是吧。深盤披薩已然超越了披薩的界限。
故事是這樣的:在1942年,艾克蘇維爾發明瞭這個深盤披薩(DeepDish),艾克相信如果披薩之中帶有大量的餡料(特別是香腸)的話,那麼它將會成為人們一頓豐盛美食的選擇。事實證明他是對的,他開了一家披薩店叫Pizzeria Uno,這是一家專門以深盤披薩為特色的披薩店,並由此開始了芝加哥式披薩現象。
芝加哥披薩並沒有傳統意義的麵餅,而更像是一個Pie,Pie裡面亂七八糟的盛放著各種各樣的餡料,餅皮非常鬆脆,和麵餅相比更加油膩一些,吃起來棒極了!
冰激凌蛋卷兒:聖路易斯-1904
(以上圖片來源:搜狐教育)
先擦擦吧,口水都流地上了。
蛋卷兒類食物早在1820年的法國就吸引了大批的粉絲,那個時候還類似是小鬆餅,將它們製作成容易攜帶的形狀。1900年之後,忽然有人突發奇想(此處大家應該見怪不怪了吧!)如果將美國人民最喜歡吃的冰凍食物放在上面會怎麼樣呢?
那麼,故事來了:1904年的美國聖路易斯某博覽會上,組委會允許商販在會場外擺攤設點。一個賣的是冰淇淋,另一位先生買的是捲餅。由於天氣非常炎熱,很多人來買冰淇淋吃。很快,用來放冰淇淋的紙碟子就用完了,賣冰淇淋的不知該怎麼辦。這時賣捲餅的大叔靈機一動,用捲餅捲起冰淇淋充當紙碟來繼續賣(機智的捲餅大叔),不成想受到了人們的熱烈歡迎!
精彩當然不止於此,想要知道壓軸的故事有多大的亮點嗎?敬請期待──美國食物真正起源完結篇。
責任編輯:芷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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