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人反被訛?原來扶人者根本不需自證清白(圖)

作者:汪晴 發表:2015-09-13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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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5年09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汪晴綜合報導)好心扶起倒地者,好心人反被訛的事件在中國時有發生。近日,淮南師範學院的大學生小袁,在網上發帖尋求幫助,稱自己好心扶起摔倒的老人,卻遭對方訛告……所幸的是,這次終於有人站出來,願意做目擊證人。


女大學生稱扶老太被訛網上尋目擊證人,有目擊者公開現場照片。(網路圖片)

「南京彭宇案」的可怕後遺症——見倒不敢扶

眾所周知,有人倒地,民眾不敢扶的最大原因是幾年前的「南京彭宇案」,而最讓人印象深刻和心寒的莫過於當時法官的那句「不是你撞倒的,你為什麼去扶?」最後彭宇被判賠償4萬多人民幣。

在彭宇案發後,又發生了多起類似案件:

2008年6月16日中午,西安街頭,20歲的河南小夥張衡見一位老人倒地,好心去扶起老人。誰知老人一把抱住他,說是他倒車時撞上的。事發現場很多人證明張衡是冤枉的,卻沒人願意出具書面證據。

2009年8月8日晚上,貴州省都勻市民彭女士駕車路過夜市攤,扶起一位摔倒在路邊的老太,沒想到老太剛緩過氣來,一下子衝上去抱住彭女士轎車的後視鏡,堅稱是彭女士撞的。幸而,最終通過媒體幫助,尋找到了證明彭女士無辜的目擊證人。

2010年12月16日 深圳市福田區益田村,78歲的市委組織部老幹部肖雨生在小區裡跌倒,保安和路人無一上前攙扶,老人面朝下溘然逝。

2011年7月15日,廣東省肇慶市青年阿華在扶起倒地的70多歲阿婆卻遭誣陷,在提出要調監控錄像後,老人和家屬才主動澄清,自己摔倒與阿華無關。

2011年8月27日,江蘇省司機殷紅彬在駕駛途中,看到一名年邁的老人摔倒在立交橋上,他下車將老人扶起後交由路過村民送醫。老太石某隨後指認殷紅彬是肇事者,其子隨即報警。好在車內有監控錄像,將殷紅彬整個救人過程記錄了下來,車上乘客也證實殷紅彬是救人而非肇事逃逸。事情經電視臺披露後引起廣泛關注,石某及其子在電視節目播出後突然改口,承認司機殷紅彬是救人。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民許雲鶴因攙扶違章爬馬路護欄摔倒的王老太,最終被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判賠108606.34元,不少網友直呼這是翻版的「彭宇案」……

原來 扶人者根本不需要自證清白

彭宇案之後,也出現了很多「見倒不扶」的案例,不少倒地者就算沒有訛人之心,也在民眾的「何必自找麻煩」的心態中失助甚至失救……

日前,大陸媒體發表一篇署名文章《教你一招:怎麼能扶老人還不會被訛》

該文作者「耿直哥」在文章寫到,其中我們一直以來都搞錯了一件事,那就是——按照法律,在所有「扶老人」的這類民事案件中,扶老人者都根本不需要自證清白,反而是老人一方需要證明對方撞了自己。因為民事案件的舉證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

也就是說,如果老人認為是對方撞了自己,那麼老人必須在法庭上證明這一點。

「耿直哥」在文章還提到:「實際上,一些基層派出所處理此類案件時,也可能存在著因為不懂法,或是為了盡快解決糾紛,就誤導當事人的情況。」

「比如,在這次的小袁的案件中,小袁就宣稱,警方曾告訴她,如果她找不到證據,就只能自認倒霉。目前這一說法還尚未得到警方回應。但如果警方真是這麼說的,那麼說出這句話的警察無疑是個法盲。因為如果此事鬧上法庭,按照民事訴訟的舉證原則,當然是應該由老人一方證明是小袁撞人。如果警方真讓小袁去找證據,這才是違背了法律。」

最後,作者建議市民,如果遇到真正遭反咬的情況,老人一方跟你說要你拿證據,你不要搭理他們,就讓他們去起訴;而如果警察讓你拿證據,你可以去投訴他法盲;如果警方要調解或老人一方要鬧事,你也不要輕易答應或屈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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