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結婚三個多月首例在校大學生離婚案和解

發表:2005-06-08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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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部今年三月發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取消了大學生結婚需經學校同意的舊規定,為在校大學生結婚開了綠燈。

據北京晚報報導,剛剛結婚三個多月的北京某高校在校大學生倪先生,因感情破裂及長期住校造成「兩地分居」等原因被其太太孫女士訴上北京海淀法院要求離婚。

這也是中國內地最近對在校生結婚開綠燈以來,出現的首例在校大學生離婚案。

原告孫女士訴稱,其與被告倪先生在高中時開始戀愛,2005年2月登記結婚。婚後小倪像變了一個人,多次對她侮辱打罵。同時由於兩人都是大學生,長期居住於學校學生宿舍,雙方未實際生活在一起。雖然已身懷六甲,可孫女士還是認為與倪先生已經沒有了共同語言,無法共同生活,感情已破裂。因此將倪先生告到了海淀法院,請求離婚。

被告倪先生在審理過程中表示,其與原告剛剛結婚,感情尚未破裂,現女方已懷孕在身,希望與原告重歸於好,同時,離婚糾紛已導致其3個月不能回校上課,希望盡快解決糾紛,繼續完成學業。

經法院調解,原告撤回了起訴。

此前社會對大學生結婚問題已爭論了若干年,贊成者稱允許大學生結婚生育是從禁錮走向開放,反對者則擔心結婚者無法把握自己,影響學業。此案可能再次引發社會對這一問題的關注與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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