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三个多月首例在校大学生离婚案和解

发表:2005-06-08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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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部今年三月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大学生结婚需经学校同意的旧规定,为在校大学生结婚开了绿灯。

据北京晚报报道,刚刚结婚三个多月的北京某高校在校大学生倪先生,因感情破裂及长期住校造成“两地分居”等原因被其太太孙女士诉上北京海淀法院要求离婚。

这也是中国内地最近对在校生结婚开绿灯以来,出现的首例在校大学生离婚案。

原告孙女士诉称,其与被告倪先生在高中时开始恋爱,2005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小倪像变了一个人,多次对她侮辱打骂。同时由于两人都是大学生,长期居住于学校学生宿舍,双方未实际生活在一起。虽然已身怀六甲,可孙女士还是认为与倪先生已经没有了共同语言,无法共同生活,感情已破裂。因此将倪先生告到了海淀法院,请求离婚。

被告倪先生在审理过程中表示,其与原告刚刚结婚,感情尚未破裂,现女方已怀孕在身,希望与原告重归于好,同时,离婚纠纷已导致其3个月不能回校上课,希望尽快解决纠纷,继续完成学业。

经法院调解,原告撤回了起诉。

此前社会对大学生结婚问题已争论了若干年,赞成者称允许大学生结婚生育是从禁锢走向开放,反对者则担心结婚者无法把握自己,影响学业。此案可能再次引发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与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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