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僕」是披著羊皮的狼(圖)

作者:作者:鄭明芳 葉國柱 發表:2004-06-27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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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在紅旗下,長在新中國,從小愛黨,愛祖國。從小在課本和學校的教育影響下痛恨國民黨不抗日、腐敗、專打內戰,又使臺灣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中。

幼小童年受飢餓,
文革浩劫又遭殃,
血腥六四親眼見,
咬緊牙關奔小康,
扶貧獻血,為祖國奧運圈地全卷光,
流落街頭相信黨、人民政府似狼虎,
不是抓打就是拘,
天下烏鴉一般黑,
祖孫幾代淚漣漣。

八十年代初,我及弟弟葉國強,前後經政府多次批准,蓋上了「企業」用房,使我們成為合法的納稅人,見宣武區政府(證明書)證明我所建的房屋是經市、區兩級政府批准,並經區政府同意規劃的。




宣武區政府證明書:證明葉國柱所建的房屋是經市、區兩級政府批准,並經區政府同意規劃的




拆遷前,葉國強在自己的平房前的留影




拆遷前,在葉國強的家中,左一為和葉國強同住的老父親,右一為葉國強的妻子,床上躺著露出個小腦袋的是葉國強的兒子。


奧運會申辦下來後我的房子成了擅自搭建的了,區政府口頭答應另行安置,強拆後,至今無人管了。政府說話放屁了,我們成了無業了。

2003年,兩會過後政府打這為奧運通南軸、復建永定門城樓為名,將先農壇這個天子腳下的二類地區改為三類地區,以低廉的價格強行將居民驅趕到郊區,採用打罵、恐嚇的土匪手段,不簽協定就強拆的作法,不經過任何法律程式,不聽取任何群眾意見,採取霸王條款,北京市宣武區拆遷服務公司以下城拆遷辦就可以糾集政府各部門,對我家附近戒嚴,將我家團團圍住,(見照片)強行架出我正待吃早飯的八十歲年邁父母,不許其兒孫及家人進屋,拿東西,並趕出包圍圈,在野蠻的強拆中,砸壞我家傢俱,造成我家現金丟失,珍貴玉器、首飾、集郵冊、古幣及李鴻章後人在文革中所送我一套古書精裝手繪本《三俠劍》等等物品不翼而飛,中共領導的所謂人民政府如此的殘害。




北京市宣武區拆遷服務公司糾集政府各部門,對我家附近戒嚴,將我家團團圍住,強行架出我正待吃早飯的八十歲年邁父母,扔在馬路上


原我家住房狀況:葉國強,一家三口住光明裡九樓七號,其中兩間我父母各住一間自建房,另有一間共用。我葉國柱一家四口,其長子葉明君住九樓七號其中一間,我同妻子及小兒子葉明天住在八號樓下三間平房。早年所買,我們三戶人家九口人,九間房子,政府在明知我家實際居住情況下欺騙我們說:葉國強是殘疾人,我們照顧,先給葉國強解決一間自建房,可當葉國強簽字領錢後(九萬五千餘元)。便偽造事實,見裁決書。說九樓七號現場只居住我父母二人。葉國強一家及我長子葉明君所住,九樓七號的三間房變成了我父母所住了。



葉國強的『殘疾人證』




葉國柱:葉國強無家可歸,流落街頭,長期上訪,無人理睬,含恨含怨跳入天安門金水河自殺,被中共的無恥集團抓起來侮辱他並判刑,至今沒有給我們家人葉國強的判決書,只有葉國強的身份證


就是這種違法的行為,造成葉國強長期流落街頭,妻離子散,過著悲慘的生活,2003年10月1日跳金水河自殺未遂,反被政府編造謊言,指示檢察院、法院共同造假,沒有法律程式,不讓我們律師高智晟介入,至今不讓我們家人同其見面。請問一個被人民政府搶奪了財產的殘疾人,妻離子散、流落街頭、自殺未遂,反被判刑了二年,可見中國憲法及人類道德,被腐敗政府的權利殘暴的踐踏。



中共政府以葉國柱身披標語上訪呼籲冤情是『嚴重擾亂公共秩序』,搶走物品、並拘留葉國柱父子30天(葉國柱提供)




我葉國柱一家更慘,長子葉明君所住一間房分文不給不說,我們鎖住八號樓下的三間平房竟按自建房只答應給七萬,我們能簽字嗎?強迫拆遷後我們傾家蕩產,無業無家的我們安置了我們年邁的父母,流落街頭上訪,政府反而給我們造謠說我們無理取鬧,擾亂了天橋辦事處的辦公秩序,並將我兒子葉明君以夥同葉國強以乞討要飯展示標語,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為名,數月後,將我父子雙雙抓入監房,以行政拘留15日,又改為刑事拘留30日,並扣留了我們賴以生存的兩輛三輪車及車上所有生活用品,不給我們開據扣押物品證明。



公安警告和拘留葉國柱、葉國強、葉明君的《治安管理警告裁決書》










當30日期滿又強行以取保候審爲名將我們放出,可是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見(北京市公安局取保候審決定書)。這些沆瀣一氣的政府各部門對人民犯罪的殘暴行爲,說明瞭是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的祖傳公產法吧。





公安拘留葉國柱、葉明君後自己找台階下,沒有保人保卻宣布對葉國柱父子『取保候審』,限制他們人身自由


我八十歲年邁的父母被他們強行扔到了朝陽、通州郊區三間房大隊的三間破房裡,摔的頭破血流,一天一夜水米未進,奄奄一息。他們的小兒子葉國強一個殘疾人被政府逼的無家可歸,流落街頭,相信黨,長期上訪,無人理睬,含恨、含怨跳入天安門金水河自殺,被中共的無恥集團抓起來侮辱他並判刑。

請問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們,你們口口聲聲的說別人是邪教的時候爲什麼你不站在照妖鏡下,看看自己是什麼東西?當人權又寫進憲法,你們就恬不知恥的說:這時是人權最好的時候,你們對全國各地上訪的受害人瘋狂的抓捕、野蠻的毆打……造成多少人失蹤、自殺、判刑,多少人忍氣吞聲,這世上還有公正可言嗎?

謊言掩蓋不了血寫的事實,得到多助,失道寡助,多行不義必自斃。

既然你們不按憲法、法律辦事,還不把憲法、法律燒掉。你們這是與人民爲敵、殘害人民、逼人民上樑山拆自己的臺、吃散夥飯,你們是製造犯罪、恐怖的元凶,使社會不穩定的源頭。

我們換位看問題,如果你們家是受害人、你們父母受傷害、兒孫無家可歸又無業、流落街頭、自殺不成還判刑,你們相信黨嗎?不痛恨嗎?

《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規定: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中共國家主席、黨的總書記胡錦濤,中共中央政治局的黨棍們,你們在幹啥呢!在耳邊迴盪著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的頌歌時摸摸心,你們是什麼教呀?!

被中共領導的《人民政府》掠奪財產又常被抓入監獄的熱愛祖國愛人民的受害人

葉國柱 電話:010-67283365/010-81627012

以上圖片資料由葉國柱提供


(大紀元 《中國公民維權有獎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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