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改變有關海外公民為家屬辦移民的規定

發表:2004-06-26 21:38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按以前的規定,以為美國公民持護照到海外就可以替海外配偶遞件,申請來美的人們應該注意了,移民當局現在改變了「玩法」:除非美籍公民可以證明他們長期在外居留,否則美國駐外領事館及USCIS 駐外單位將停止受理海外公民為其外籍配偶及子女直接遞交親屬移民申請I-130表格。

現行辦法規定,美國駐外單位可以接受「住在」當地美國公民為其外籍配偶或其子女申辦移民遞件,很多美國公民只是要為了替配偶辦理移民,為防止,許多人只是為辦手續而暫赴海外,並非當地長住。

USCIS駐印度新德辦事處,最近就停止接受美國公民當場填交為配偶申請親屬移民的I-130表格,除非,該名美國公民能提出證明文件,說明在遞送表格之前已在印度住了60天或以上,否則,當事人必須回到美國原居地的USCIS 或服務中心辦理。

目前還不悉此一改變的原因,據移民法律界的人士推測,海外單位工作量可能太大,保安防恐,假結婚案件風行,都是可能的原因。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