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起过境香港携带大量现金要注意了

发表:2018-07-10 23:25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看中国2018年7月10日讯】(法广RFI)香港海关于近日宣布,自今年7月16日起,携带大量现金过境香港需要申报,违反者将会遭到最高50万港币(约合42.2万人民币)的罚款及监禁两年。

香港海关将于7月16日起施行《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以此来打击洗黑钱及不法分子的跨境融资活动。根据该规定内容,任何人若入境香港时身上携带总价值超过12万元港币(约10.1万人民币)的现金或不记名可转让的票据,如支票、债权等均需向当地海关主动申报,否则将触犯法律。违法者最高可被处以50万港币(约合42.2万人民币)的罚款及两年监禁。

香港海关介绍称,在条例实施后,本地居民或旅客入境时如果持有大量现金类物品,应走“红色通道”主动向海关做出书面申报。而进出口属于同一批次的货物类现金,自7月3日起须通过“现金类物品申报系统”以电子的方式预先申报。如成人知悉其陪同的未满16岁人士身上携带超过12万港币,这名成人应有法律责任为他申报或披露。但这一规定不对香港国际机场过境的旅客 、航空转运货物、过境货物及邮件等适用。

随着中美贸易战的展开,有中国大陆居民反映向海外汇款,甚至从银行领取美金都变得比以往要更为困难。根据央行规定,中国公民每年可以向海外汇款5万美元,但绝大多数银行则只同意一次汇款只能汇1万美元,且必须提供详细的资金用途。这也给那些希望向在国外留学的学生,提供所需费用的家长带来了更多的程序阻碍。

文章来源:法广RFI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责任编辑:辛荷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