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18年4月24日讯】拥有上亿资产的中国地产商人林先生全家移民加拿大后,与妻子闹离婚。双方为争夺财产与两个儿子的抚养权,已经花了4年时间打官司,至今仍然胶着。不过,安省法院做出了罕见的判决:冻结林先生在世界各地(包括中国境内)的所有资产。
据《加拿大家园》报道,林先生与王女士2000年在中国大陆结婚,两个儿子在2002年和2003年先后出生。王女士之后一直全职在家照顾孩子。
林先生一家四口人2005年10月移民加拿大。王女士带两个儿子大部分时间住在多伦多,母子三人于2010年6月入籍。林先生则忙于房地产业务,长期住在中国大陆,甚至因此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长期分居让这段维持了10年的婚姻出现危机,2012年4月是这段婚姻的转折点。按王女士的说法,她当时与丈夫住在北京。丈夫告诉她,婚姻已走到尽头。
林家资产总资产超过1.65亿加元
安省政府的地产报告显示,这对夫妇2007年在多伦多豪宅区(The Bridle Path附近)买了一栋独立屋,当时的成交价是261万加元。
从那时起,他们与一些社会名流做邻居,如著名歌星德瑞克(Drake)与前传媒大亨布莱克(Conrad Black)等。
据估计,那栋独立屋如今的市场价早已超过261万加元。这对夫妇的一个邻居正在卖房,开价828.8万加元。
另外,林先生是一家香港公司的大股东,在北京拥有三套房产,在加勒比海附近的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也拥有大量资产。
王女士告诉法院,林先生从事房地产行业,事业很成功,家庭总资产超过1.65亿加元(约合人民币10亿)。
不服财产分配 妻子提出冻结令
根据2016年6月的加拿大法院文件,安省法官已下令冻结林先生在加拿大、中国大陆、香港、加勒比海岛国等地的资产。
根据法庭文件,王女士说林先生告诉她要离婚,但是她暂时得不到任何家产,将来会获得两套位于中国的公寓(价值260万加元),相当于家庭总资产的2%左右。
这让王女士感到很气愤、觉得很不公平。她认为,如果离婚的话,她应获得更多家产。她随后向安省法院提出单方面申请,要求法官下令冻结林在世界各地的资产,法官批准了她的申请。
不久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高等法院决定,冻结林在当地的大量资产。他在香港的公司原本打算上市,但法院的命令让这项计划泡汤。
安省法官查韦斯(Peter Jarvis)表示,这两项冻结令的基点是,这对夫妻的感情破裂后,林先生可能把很多资产转移到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信托(Trust),让王女士无法拿回属于她的那份家产。
林先生要求安省法院搁置这些诉讼程序,理由是安省法院缺乏管辖权,因为他的资产和生意都在中国,孩子也都在中国出生。而且2010年8月以后,王女士已经带孩子搬回北京,并且在那里生活了2年。
他还要求法院取消冻结令,理由是王女士没向法院递交全面、公正和坦率的证据。安省法院没有核准他的要求。
谁能获得儿子监护权
2012年4月,王女士向安省法院申请儿子们的监护权。当时,她的两个儿子正在北京上学。大约一个月后,林先生在中国提起诉讼,争夺儿子们的抚养权。
安省法院将根据夫妻双方与孩子的亲密程度、身体状况和经济条件,决定谁能获得抚养权。案件仍在审理中。
法院资料显示,王女士的一些行为对她申请监护权不利。
2010年8月起,她就和两个孩子搬回中国。孩子们开始在北京上学,林先生负责保管孩子的护照。
王女士却向加拿大政府声称,孩子们丢失了护照,并伪造林先生的签名,帮孩子们申请新护照。然后,她未经林先生同意,在2012年5月把两个孩子带回加拿大。
安省法官在评估孩子的最大利益后决定,父母双方都不能持有孩子的护照,而是把护照交由法院保管。
在财产分配方面,加拿大法院的原则是,离婚后双方平等分配家庭债务和资产。家庭法诉讼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婚姻破裂后的公平分配。
通过分配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费和配偶生活费的金额,或两种方法结合来,实现公平分配。
责任编辑:傅美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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