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配图)
【看中国2017年4月22日讯】人权组织大赦国际4月11日公布最新死刑调查报告:中国以外国家2016年死刑执行总量为1031例。中国死刑数为国家机密,因此没计入统计。大赦国际推测,2016年中国死刑人数可能超过其它国家总和,达数千例。该报告再次催化了外界对中国活摘器官指控的关注,尤其是被强摘器官的大部分对像为法轮功、政治良心犯等非死囚人群。
医生和病人皆刑事犯罪
4月10日,加拿大国会议员Garnett Genuis在议会中正式推出个人法案C-350,将参与活摘人体器官列入刑事犯罪,以修订加拿大《刑法典》和《移民和难民保护法》。2013年提出该法案前身C-561的加拿大前司法部长、总检察长Irwin Cotler指出,该法案发出双重消息:1、警告中国,参与者被追究责任;2、确保加拿大人不做同谋,“若加拿大人参与其中,他们将被追责。”
国会议员Scott Reid说,大卫.乔高和大卫.麦塔斯大量出色的调查研究证实了活摘器官的存在。
“换肾跟买猪腰子一样容易”
近十多年来,许多加拿大病人溶入“器官移植旅游”的河流涌向中国。
《凤凰周刊》2013年11月刊文〈中国人体器官买卖的黑幕〉,指过去十年器官移植旅游在中国兴盛,器官几乎随叫随到“换肾跟买猪腰子一样容易”。
文章中还表示,对于这个无须等候、快速配对的现象,有很多国际医学专家称,中国实际移植量比美国多很多,甚至有国际医学专家分析:“中国一定存在庞大的地下人体器官库,甚至活摘器官库——事先验好血型和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活体器官供应者,在市场上获得器官“需求”之后,这些活体器官供应者就被送入“医院”(屠宰场)”。
器官来源:官方六次改口
此外,《凤凰周刊》在文章中指出,中国官方六次改口对于对于器官来源的说法。其中包含,2001年外交部发言人严词否认使用“死刑犯器官”、重申禁止器官买卖,主来源为“人们自愿捐献”;2006年11月,卫生部黄洁夫改口称“绝大多数来自死刑犯”,少数为“车祸死亡者”;2013年初:将开始“逐步终止从死刑犯”身上获取移植器官;将使用一套新的器官捐献制度。
该报导还点出了最突出的矛盾点——“器官比死囚多”。文章中说:“大陆死刑犯人数远远少于器官移植所需的供体人群。大陆官方公布每年实施全肝移植四千例,(实际数据可能还会多出三至四倍),即使按照陌生人群20~30%的器官匹配率来算,也必须从三至五个人中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器官,那四千个肝脏就至少需要从一万二千至二万个死刑犯中挑选。”
“然而据国际人权组织调查,中国每年公布的死刑犯在二千人左右,即使全部用上,也只能让二千人做肝移植,其余的人从何得到肝脏的呢?”
主要来源:非死囚的良心犯
《凤凰周刊》报导质疑:在中国无法获得法律保护的法轮功学员、中国劳教所囚犯、社会流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等都可能是这个地下组织盗卖器官的目标。
该质疑在大卫.乔高、大卫.麦塔斯和伊森.葛特曼于2016年的最新联合调查报告中获得了确证。
该报告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中国数百家大中型医院收入、病床床位和使用率、外科手术人员、培训项目、国家资助和其它因素,得出结论是“中国每年器官移植数量6万到10万例,而并非官方公布的1万例左右”。大多数供体是来自关押非刑事罪犯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从事移植手术的主体是各大军医院和武警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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