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岁月里曾经发生过很多的事,有的让人难受,有的让人喷饭,而唯有王洪文家里那点事,让人心里五味杂陈:他家养的狼狗,不仅享受市委安排的特供待遇,而且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王秀珍居然效忠于“狗”,真是让人有别样的慨叹。
上海康平路的市委大院里,住了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看来都是“大人物”的一些家庭。据上海市委书记徐景贤回忆,1970年张春桥、姚文元长期留北京后,他们的家属还都住在大院里,由于上海的工作一度交王洪文主持,因而王也搬了进来,住进了“南面的花园洋房”,并占了两套住宅。王的“住宅前面,是一片较大的花园,住宅的后面,有一条可以贯通全院的柏油小路,越过小路,横穿草地,可以到达姚文元家属、我家(徐景贤)以及王秀珍所住的公寓,而王洪文的左右邻舍,则是张春桥和马天水等人的家。”
由徐景贤的这一段话,我们不难知道这个地方都住了些什么样的人,也正是因为有这些“大人物”的集中居住,才有了后面王洪文家的狗为什么有了市委特供待遇的故事。
全部起因在于南京军区的一位领导,为了拍王洪文这位新贵的马屁,送了一条纯种的德国狼狗予王。王洪文自是喜欢,取名为“马林”。马林很快就长大了,一天到晚呲牙裂嘴,常吓得大院里的孩子尖声大叫。
问题在于,长大了的“马林”食量也大增,一天光吃牛肉,就需要好几公斤。当时王洪文的月工资才680大毛,如何养得起这德国狼犬?
但王洪文喜欢狗,这个是不能改变的。于是,就只有难为市委想办法、找理由解决了。王洪文是市委的领导,王洪文的狗就是保卫市委领导的;保卫市委领导的狗也就应该是隶属于市委的;隶属于市委的狗行使的是保卫工作,那狗应该是市委警卫处管。
理由找到了就好办事了。
当时的警卫处就在康平路市委的对面,警卫处的领导能接到这样光荣的任务,真是天降喜事,并立即作出决定:王家的狗食品供应,一律公费列支,并由穿军装的警卫员送鲜牛肉于王家马林,风雨无阻。
马林现在吃上公粮军响了,越发的得意起来。它除了穿军装的人不咬以处,不管是谁家的小孩子,即使是张春桥、姚文元、柯庆施、马天水家的女儿,一概不认,见人就扑。弄得大院里这十几个上学的女孩子一天到晚心惊胆颤,经常被吓得大哭不已。有一次,居然把上班路上的姚文元的妻子扑倒在地……
这时候,王洪文接到了调令,得赴京大任了。而狗没有接到调令,只得留在上海的康办大院里。这下,大院里的人心里开朗了,有人主张趁王洪文上调的空档,将狗宰了,美食一顿。但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王秀珍出面了。供狗“特供”的警卫处原来是属于王洪文直管的,王洪文临走,将警卫处的领导大权交给了王秀珍,王秀珍立即作出“指示”:“马林是王洪文同志从小养大的,要好好地供养起来,供人参观。”于是,在王秀珍的指挥下,移送上海市西郊公园。在市委书记的干预下,上海市警卫处头头立即行动,派了专门的警卫员,开着警车,将马林送到了西郊公园,每天供应的几公斤鲜牛肉“待遇不变”,并特地为之建筑了个象模象样的“家”,接着过它养尊处优的快乐生活……
王洪文在北京已经是副主席了,而他的马林生活在上海,千里之外,王秀珍觉得应该向狗表现点什么以示效忠,否则,怎么向洪文同志交待呢。于是,王秀珍将自己打扮了一番,特地穿了她到阿尔巴尼亚访问时所做的那一身毛料衣服,带上王洪文的一帮班底“兄弟”,在警卫处领导人的陪同下,几辆轿车,呼啸着向西郊公园而去。看望结束后,王洪文办公室里的红色保密电话响了,王秀珍向王洪文报告:“我们到西郊公园看过马林了,马林长得又肥又大,真神气。它还认识我哪,可讨人喜欢了!”
王洪文百忙之中听完来自上海的“喜讯”汇报,开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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