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主任出逃香港

发表:2009-08-19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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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一名中层人员称,在香港参加"七一游行"以及"国际记者组织"的会议后,遭到报社处分以及国安部门调查,于是出逃香港寻求政治庇护。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香港《苹果日报》周二以头版头条,报道了北京《人民日报》人民论坛时事专题部副主任邱明伟,近日主动联络该报求救,称上个月在香港参加了"7.1游行"以及一个国际记者联会的会议返回北京后,被报社上级以作为干部参加游行以及接触境外人士为由批评,并遭到调查和盘问,更由他的宿舍搜出一叠不明来历的内参文件,由于担心会被以持有国家机密构陷抓捕,邱明伟于七月底出逃香港,寻求政治庇护未果,由于签证规定逗留时间的限制,目前每隔七天就要离港一次,他不敢回大陆,只能往澳门以及泰国。

本台周二联系上正在澳门的邱明伟,他表示处境危险,电话随时被窃听。

记者:为什么突然这样大的转变要出逃?
邱明伟:报纸上不都登了么?就那么简单
记者:主要因为参加游行还是记者那个会议?
邱明伟:都有,都有。
记者:目前有什么担忧?
邱明伟:那肯定的。因为你知道澳门这一块归广东国保管,所以必须回香港。我今天晚上肯定走,电话肯定被窃听。所以最好明天回香港再说。

《人民日报》、《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被并称为中共官方三大喉舌,属于部级单位。34 岁的邱明伟05年加入《人民日报》,主要负责社会问题研究,目前他的妻儿仍在北京。

为了解事件的另一方说法,本台记者周二致电《人民日报社》的多个对外电话,都是无人接听。

"国际记者联会"中国和香港地区干事胡丽云,周二对本台表示,关于邱明伟的个案目前未了解清楚实况,现阶段不便发表意见。"因为我们现在还不晓得整个个案的实际情况是怎样,所以到现在为止我们没有任何评论。"

大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列明,对于出境参与反对国家的游行集会示威等活动将予以处分。而有意见认为,大陆官媒严格来说并非"行政机关",而香港的"7.1 游行"更加是法律允许并保护的活动,不应成为打压的理由。

原本打算七一到香港参加游行以及其他活动,却被边检阻挠出境的前《中国海洋报》记者昝爱宗,周二接受本台采访时说:" 游行在香港是合法的,在大陆也是,只不过它不给你批而已。香港保护人的游行示威的权利,登记一下,备案一下,香港警察自动来保护,大陆名义上有,实际上没有,但是游行示威是符合法律的,又不是到香港去偷盗,所以这个游行去参加也不怕的! "

原题目:《人民日报》主任出逃寻政治庇护 称在港参与游行及会议后遭迫害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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