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申奇:政府何用?

作者:傅申奇 发表:2009-07-25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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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发生了暴力冲突和流血事件,由此引发新疆乌鲁木齐市发生抗议行动,和随之而来的血腥镇压和大逮捕。全世界为此震惊和悲伤。这两起事件充分说明,中共的民族政策彻底失败,中共吹嘘的"各民族大团结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弥天大谎。也说明中国的法治毫无权威,社会已经失序。

中共从苏联那里取经,把民族认同放到了突显的位置,从而奠定了民族冲突的基础。我们知道在先进国家,突出的是国家认同,讲究的是公民,而不强调什么民族。例如,在美国,只有华裔、亚裔、非裔之说,没有华族、非族之称。不管什么裔,都是美国人。在美国不会发生什么华族、非族的民族自主权的问题。而中共却淡化国家认同,强调所谓五十五个民族。这是现在和将来所谓民族矛盾的真正根源。

法治的重点是法律的权威。中国古话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管你是什么族裔,依法处理,没有"法外私情"这一说。但中共就是搞法外政策,所以广东发生刑事强奸案时,因为嫌犯是维族人,行政和司法部门就不作为、或不正确作为,引发汉族的反感,最后酿成大祸。

作为中国公民,不管是什么民族,都应有集会、游行和示威的权利。但中共一律禁止,而维族行使这些权利,又多了分离和独立的嫌疑。故全力压制,导致暴力抵抗,造成血案。这完全是政府的不适当作为产生的后果。并且政府由于含糊的报道,造成汉族人被大量屠杀的疑云,挑起汉族的报复心理,对维、汉两方面都强化了仇恨情结。

按理,政府的设置是为了控制和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是为了灭火。但当今政府却不但放火,又不断灭火,以证明自己做为灭火者存在的必要性。无疑,这种政府是社会成本最高的政府,这种政府要来何用呢?

我以为,历来中国要完成宪政民主改革,以法治国,形成国家认同,而不要在民族情结的泥淖里打转,必须要进行联邦制的改革。但不是什么民族自治,而是地方区域的自治。不是藏族和维族的自治,而是联邦制下的西藏和新疆的区域自治。

就目前来说,国际社会需要看清,中共政权自"六四"以来不断用枪弹镇压普通民众的野蛮行径。就乌鲁木齐事件,联合国应及时介入,派出独立的调查组,查明事件真相,为事件参与者受到公正对待提供保证,防止中共暴力镇压的进一步升级。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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