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全面加强货物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国际税收四大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
通知要求,各地力争在今年底前,要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凡是2008年度扣缴税款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扣缴单位,从今年6月开始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同时,各地要加强高校(大学)教师除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和兼职、来访讲学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要选择部分扣缴税款可能不实、人均纳税额较低的高校进行分析、评估和检查,发现应扣未扣税款行为,要依法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推广应用财产行为税税源监控管理平台力度,2009年6月底前全国基本安装到位,2009年底前建立起统一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税源数据库,并逐步建立其他税种税源数据库。
据了解,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就是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通常指单位为职工代扣个税)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资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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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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