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专栏】我们应清醒理智的去营救高智晟全家(三)

作者:文正 发表:2007-04-24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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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智晟律师神奇地与胡佳先生的进行了较长时间的通话中。高律师说:“虽然过去对这个集团追求完全不顾正义、廉耻以及完全不讲道德的这种性质的恶劣有所了解,对它们有时赤裸裸地以厚颜无耻和泼皮无赖的方式实现它们的目的,却估计不足!”这让人想起高律师曾多次讲过的:“对于中共只有你想像不到的邪恶而没有它做不到的邪恶。”两段话语,一样的理念,这说明高律师还是那位铁骨铮铮的伟丈夫。有人不理解高律师为什么要与中共非法政权作技术层面上的妥协。这位铁骨铮铮的伟丈夫在从8月15至12月22日止,被中共非法政权暴力绑架、残酷迫害的时间是129天。在这129天里,高律师“被拷住双手的时间是600小时;被固定在特制的铁椅上的时间是590多小时;被左右双向强光灯照射的时间为590多小时。129天里,被强制盘腿坐在地板上反思罪过的时间是800小时左右;被强制擦铺板的次数为385次。”这些都是中共邪灵指使同监室的犯人来强制执行的。但这并不是高律师同意在技术层面上寻求妥协的原因, 原因是什么? 高律师说:
“另一方面,反文明势力公开以:长期把我的妻子、两个孩子,以及我老家的亲人做人质,居然剥夺了她们娘仨及我们老家亲人的生存条件。公然对他们以持续的精神折磨,以彻底毁掉我孩子的前程和我妻子和两大家庭的所有亲属的生存条件来威逼!!虽然过去对这个集团追求完全不顾正义、廉耻以及完全不讲道德的这种性质的恶劣有所了解,对它们有时赤裸裸地以厚颜无耻和泼皮无赖的方式实现它们的目的,却估计不足!

据说外界揣测说我们双方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交易是有的,写公开声明就是以我的妻子和孩子能获得5000元生活费作为要挟条件!一方面这些钱原本就是我的合法收入而被方非法掠夺,另者,我没有足够的道德资格对妻子和孩子见死不救。关于妥协遭遇外界责骂的遭遇,格格非常的在乎,为此孩子在我的面前哭过多次,说听闻同学的家长说,外面有人说把爸爸是叛徒、是狗熊、是人格分裂,我对此不愿多作计较,但我不能不关心孩子的计较。”

其三,我不认为那些给我的妥协下结论的人对中国的维权运动有多少善意,中国历次的民权运动从来就不缺乏这样的声音,他们永居道德高位,舌尖和笔端是取之不尽的道德资源。他们永远是我们这些人——这些行动者的裁判,从来只会接受我们这些人的下场——妻离子散。就这次论,仿佛我没有被长期关押的现实成了他们愤怒的条件,仿佛这戕害人类文明的祸首不再是压迫我们的人,而是变成了我一家。这样针对我的叫骂,让当局的谎言变得有了价值,当局的瞒天过海的目的在这样的叫骂声中得以实现。对当局而言,这是一种不可思议的高效、却为廉价的直接配合,这些人对人们维权抗争运动的威胁是实实在在的,我们面对的残酷现实远非有点激情即可,当得知孩子、妻子不能获得一分钱的生活费,妻子孩子多次被打、好不容易逃脱的孩子在求助美国使馆被拒绝后,这时候的我考虑的是更像一个丈夫、更像一个父亲而不是使自己更像一个英雄!更不会考虑那些道德人士将来是如何手执解剖我人格的利刃,恕我直言,纵使他们对他人人格解剖游刃有余到何种出神入化的境地,也不至于对我的人格和灵魂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但这种势力无疑是人民的维权抗争的阻力。

关于我的现状,止乎于篇幅,我不打算谈得太多。对于我的过去,我有许多不满意之处,相对于人民无穷无尽的苦难,我做的何止是杯水车薪?2003年之前的我从未意识到,人民追求心灵世界的自由竟会惹出一片血腥、哀号和恐怖,我了解到血腥和残酷程度,超过了人心凶狠的最深限度。我天真地认为,这些可怕的存在,是依法治国的大敌,我一度的致信国家领导人,正如你们所看到的那样,那孤单的声音最终未能解决更未能阻止血腥罪恶的蔓延,我成了一个未被欺骗者,全家的灾难也由此开始,且迄今看不到结果。对于我的过去我绝不否定,我也绝不同意他人否定。

对于我的未来,我想说的是:我不会再是一个对社会有多大作用的人,但我将继续努力使自己最终成为一个对家庭生存有用的人,但是这仍然需要我不懈的努力。我将不再挑起,也无意参与,现也无力参与人民的维权抗争运动,从现在起,我仅属于我的家,我不再属于任何群体。但如果我们的生路继续被这样无法无天的被围堵下去,我将不惜以再次入狱来换回我孩子的生存条件、家人的生存条件。不惜以再次入狱来力争改变我家人目前的生存条件。整日围着我一家人的那些人,就是体制内想置我于死地的那部份人,他们每天围绕我一家所做的,就是把目标指向同一目标,就是再次将我投入监狱。人们根本无法想像他们的无法无天。”

中共邪灵用:长期把高律师的妻子、两个孩子,以及高律师老家的亲人做人质,居然剥夺了她们娘仨及高律师老家亲人的生存条件。公然对他们以持续的精神折磨,以彻底毁掉高律师孩子的前程和高律师妻子和两大家庭的所有亲属的生存条件来威逼!! 逼迫高律师在技术层面上作了妥协,现在,中共邪灵以为它“赢”了,但是,要不了多久,它就会无可柰何的承认:它彻底的“输”了,把它自己的生命都彻底的输没了,连进入六道轮回的资袼都输没了,等待它的是在层层被彻底销毁时的无休止的痛苦中去偿还它的罪业。其实,这正是中共邪灵——这个人间最大恶魔必然要灭亡的一个特点,就是它总是要干那种表面上、临时对它有利的恶事,实质上、长远对它是加速其灭亡的蠢事。在对高律师一家的残酷迫害中,中共邪灵的这个特点也暴露无遗。

当今世界上,有许多人对中共实质上是一个共产邪灵附体组织有点不理解,原因之一是这些人没有对中共邪灵所犯罪行做深入分析,例如:高律师说:“人们根本无法想像他们的无法无天”。那么什么是中共邪灵的无法无天呢?有人会说中共不是制定了许多法律条文吗,怎么是无法无天呢?是的,中共制定了许多法律条文,但它的整个法律体系实质上就两条,1、“党大于法”,2、“有法不依”。这两条就是中共的实质的法律,它制定了那么的多法律条文实质上是用来装饰其邪恶本质的遮恶布,在神和人看来它就是无法无天。它就是一个非人族类的邪恶生灵。

在中国,由于中共邪灵制定了许多法律条文实质上不是人类社会正常的法律体系,对于中国民众来说,实质上,是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处境。在今天的人类社会,联合国制定的法律,都可说是人类社会的现行法律。中共邪灵为了混迹于人类社会,以达到它欺骗人类,毒害人类,毁灭人类的罪恶目的,它也在许多联合国制定的法律上签字划押说它要遵守的。而实际上,它长期的胡作非为就是在践踏联合国制定的法律,而任何一种长期的践踏联合国制定的法律的行径就是一种反人类罪,中共邪灵长期犯的就是一种反人类罪。在对高律师一家的残酷迫害中,中共邪灵也犯下了践踏联合国法律的反人类罪。

上文,我们己经谈到了:中共邪灵犯下的长期迫害高律师全家的罪行。践踏了许多联合国制定的法律。这里,我们再揭露它践踏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罪行。

1989年11月20日在第44届联合国大会以第25号决议通过。1990年9月2日作为国际法批准生效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截至1999年11月,缔约方为191个,只有1个国家签署但尚未批准该公约,这说明《儿童权利公约》的普适性。中共非法政权也装模装样的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旨在建立保护儿童的国际标准,以防止儿童被忽视、受剥削和虐待。公约将“儿童”界定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 公约共54条,其条款适用于儿童生存、发展和保护等三方面。公约的基本原则是:公约确立的权利一致适用于所有的儿童,不受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信仰、政治主张等影响;儿童的“最大利益”,包括儿童的健康、幸福和尊严,是决策者考虑一切问题的重要出发点。

我们知道: 高律师的两个孩子:格格、天宇,都是小于18岁的儿童,理应受到人类社会的正常的法律《儿童权利公约》保护的。也是理应正常人类国家的政府保护的。
《儿童权利公约》在其“前言”中开宗明示:

“现行公约之会员国,鉴于联合国宪章揭示承认人类与生俱有其尊严且有其平等不可剥夺的权利乃系世界自由、平等与和平的基础的原则,顾及联合国各民族以宪章再次肯定其对根本人权和人类尊严与价值的信念,以及无限制地促进社会进步与提升生活水平的决心,知悉联合国和其它世界人权宣告(注一)与国际人权协议(注二)中揭示所有之人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信念、国籍、出身、财富、出生成其它身分均有该等宣言或协议所列述之权利与自由。回顾联合国于其世界人权宣告中揭示儿童应予以特别之照顾与协助,深信家庭是社会之根本集合、是其成员,特别是儿童成长与福祉的自然环境,故应予以所需的保护与协助,俾其得以在社会中完全担当其责任,承认儿童应在家庭中,在快乐、有爱与了解的环境里成长,其人格始能充分与和谐的成长,认为儿童应受教养使日后得于社会独立生活,并应于联合国宪章所揭示的理想精神,特别是和平、尊严、容忍、自由、平等与团结的精神下成长。”

《儿童权利公约》:“第二条

1.本公约之签约国在其管辖区域内应恪遵本公约所揭示的儿童权利,不得因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之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主张、国籍、出身、财富、残障、出生或其它身分之不同而有所歧视。
2.签约国应以一切适当方式确保儿童免受各种岐视及因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家属之身分、行为、主张或信念而受惩罚。”
中共非法政权迫害在高律师全家时,用酷刑非法残害是格格、天宇父亲的高律师,非法迫害是格格、天宇母亲的耿和女士。把高律师一家合法的住宅非法变成了迫害高律师全家的集中营,格格、天宇和她们的父母亲都成了中共非法政权的人质,格格,这个十岁多一点女童,小小年纪就要独自面对中共邪灵动用庞大的警察机器的残无人性的迫害。“胡佳说:是啊是啊,格格的成绩不好,我认为,去年的那个阶段她每天都为营救父亲这样的想着,整个的人都……而且还被那些警察欺负,反复的给她精神上的折磨,包括去殴打她,有警察把她抱起来摔在地上,这些,她的同学有目击者,她的同学中都有人给我通过电话证明这些事实。”

天宇呢,这个应到幼儿园去玩耍、受教育的幼小男童,却和自己的父母亲与姐姐一样被中共非法政权非法剥夺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失去了许多自由,小小年纪就要被迫面对和承受中共邪灵动用庞大的警察机器对他一家的残无人性的迫害,受到的伤害之大令人不敢想象。、、、、、、

中共非法政权用这样残无人性的手段迫害儿童、迫害高律师一家正是暴露了它并非人世间一个正常的政权机构,而是一个由共产邪灵操控的害人组织。

不用多说,大家一眼就可看出:中共非法政权迫害在高律师全家中所犯下的罪行,是非常严重的践踏了《儿童权利公约》的。而这个公约是经全世界190个国家签署了要遵守。我们就可以向全世界190个国家的政府、民众讲清中共非法政权严重的践踏了《儿童权利公约》和联合国许多法律的事实。讲清中共非法政权要毁灭全人类的邪恶用心,让他们都来声讨中共非法政权的滔天大罪,用各种方法去制止中共非法政权的更大、更重、更多的对中国民众、对全人类的犯罪,参与营救高律师全家的行动,支持中国民众“三退”解体中共邪灵的行动,展现出觉醒了的全人类齐灭中共邪灵的宏伟气势。

要让那些曾参加过中共的党、团、队组织的人都知道中共非法政权迫害在高律师全家时,对妇女儿童所使出的残暴手段是一种践踏《儿童权利公约》和联合国许多法律的反人类的大罪,全人类都要起来参与解体中共邪灵的行动,是人,就不能站在中共邪灵的一边反对全人类,而且,中共邪灵被解体销毁的日子是越来越逼进了,赶快“三退”,就是保命有未来。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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