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极其珍贵的农妇上访日记

作者:吕耿松 发表:2007-03-05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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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采访浙江省天台县三州乡岭头朱村村民徐江姣时,她多次提到她在日记中有记载。我问她是否有上访日记,她忙说有,从1995年以来写了好几本。我问她可否拿来让我看看,她说可以,但要回去找一下。过年前几天,她拿来三本用小学生的练习本记的《上访记事本》,说还有两本被报社的记者拿走了。我翻了一下,虽然文字表达不是很顺畅,记的也不很详细,还有错别字,整理起来比较费劲,但觉得这是一份非常珍贵的资料,它反了底层民众告状的艰辛,更反映了中共政府及官员对待老百姓的冷漠,产生了要想把它整理出来的念头。我问徐江姣愿不愿意将上访日记发表,她说当然愿意,她愿意将她的冤屈让天下人知道。于是我就抽空整理这份日记。现陆续发表,以飨读者。

上访日记:徐江姣

1995年:

4月初,我丈夫(王昌钱)回天台三州乡岭头朱村去扫墓。在去岭下贾村玩时,在路上碰到林江华(三州乡主管计划生育的党委委员——笔者注)。当时林说了:“你们这几年在杭州挣了不少钱,生活蛮好过,我们在家日子还是你们好了,有钱吗?弄个三、五千给我先用一下。”我丈夫说了,我妻子在学校里做,为了儿子读书,工资很低。我自己呢身体不太好,这几年没什么钱剩下来,没有钱。我丈夫拒绝了他,当时,林就说:“好的,那你自己有数。”到了第二天,果然以计划生育的名义赶到我家,我丈夫不在家,就要我丈夫的二哥到金加坑村,把我丈夫叫到乡政府,说我二月份没有参加妇检,要罚款三千元。我丈夫说在杭州已经透环过了(台州市驻杭办事处),怎么说也没有用。当时我丈夫没带钱,就命他出来,限期十天,叫我带钱回家。
6月20日,我给三州乡计划生育委员会全体同志写了一封信,说明情况,同时也附有1995年2月19日计划生育透环妇检的附件和发票附件,用挂号信寄给他们。

6月26日,我又给三州乡计划生育委员会寄信,又一次说明理由,还附有杭州市长生路小学的证明,证明我只有一个孩子,我的计生问题由本校负责(也是用挂号信寄的)。

在这期间,他们没有给我任何回音。

1996年:

95年农历12月21日(公历是1996年2月9日)上午十时左右,乡干部林江华带人把我家房子砸了,东西砸了、抢了,当时说我在外面生了三个孩子。

农历12月23日(即公历96年2月11日),我得此凶信,急叫我丈夫回家去找乡干部评理,这时乡政府已全部回家过年去了,人去楼空,没有一个人,听旁边的群众反映,他们应在22日就都放假了,也就是说,他们毁了我家后,第二天就放假了。找不到人没办法,我丈夫于12月26日回杭州。

农历12月27 日,我又赶回天台,找到县计生委干部周兆浦,向他反映情况,他说算了,叫我不要弄了。我说他要给我有个答复,怎么处理这件事。他说说:“怎么处理这件事?你去告好了。”他不理我,无奈,我又赶到林华江家里。他得意洋洋地说:“他拿不出钱,就让你破财。”无奈,人又赶到当时三州乡书记的家里。他在白鹤(天台县的一个乡——笔者注)。他说这件事他当时不知道,让他了解了解。这天已是大年三十了,我无奈又回杭州。

(96年)2月23日上午,我回到三州乡参加妇检。妇检完了,我去找乡干部评理,问他们我家被毁的事打算怎样处理?并把杭州带回的计生办证明和学校证明再次拿给乡干部看,他们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并说我打来的证明是用金钱买来,不好用。我说了这证明是正大光明打来的,并且连省计生委的领导也知道的。他们就说“不管是省里的,是县里的,我们都不怕,我们乡里的由我们说了算。我们说怎么办就怎么办。”还说,:“你把省里的人去叫来对质。”后来就说我8月份(指95年8月——笔者注)没回家妇检。我说,我在6月就把证明寄给你们了。他们说,6月份的证明不好用。我说,那你们为什么不给我回信?他们说:“你是江泽民啊,要给你回信。”当时他们还说从1995年8月开始,按政策处以每天50余元的罚款,我还需罚1000多元。

2月30日下午,我妹妹徐金娥(嫁在金坑村)也到乡计生办参加妇检,乡干部为了报复我家,就将我妹妹的身份证件扣押,多次理论都不肯归还。我二妹徐江花去向乡干部要身份证,就要她拿500元钱来(林华江讲的)。我母亲去拿身份证,就要她拿出800元钱来(谢法川讲的)。因家庭困难拿不出钱,致使我妹妹不能外出打工,整天在家,以泪洗面。无奈后又托梁某某(干部)去求情,到农历9月4日才拿回,一共扣了236天。

3月20日,发信(全是挂号):

邮编317200:
天台县人民政府 县长办公室收;
天台县妇联 妇联主席收;
天台县法制局 局长收;
天台县计生委 办公室收;
天台县县委办公室 县委书记收;
天台县人大常委会 办公室收。
邮编310025:
杭州市省府路省府大楼一号楼行政中心 浙江省法制局(挂号)。
3月21日,天台县人民政府人大代表收(挂号)。
3月28日,我找到了省府路1号计划生育信访室。
4月2日:已回电(7053572),说信已收到,(省法制局——笔者注)已转天台县法制局,等回音。
4月2日,我给台州市各有关部门和领导寄信,共8 封,都是挂号。
5月1 日,第二次给天台县各有关部门和领导写信,共10封,都是挂号。
5月2日,下午5时30分,浙江文艺广播电台市民热线已打通,叫我等回音。
5月15日,市民热线也已播出。
5月18日,我又给县、市、省各有关部门和领导写信求助,共28封(挂号)。
5月22日,给中央领导写信,共6 封(挂号)。
5月23日,给浙江日报社寄信投诉(挂号)。
5月26日,给北京中央电视台寄信(邮编100859,挂号)。
5月26日,给北京寄信,邮编100000:
北京全国妇联 妇联主席收(挂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办公厅、江泽民主席收(挂号);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彭佩云主任收;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候宗宾副书记收。

5月30日,上午10点,浙江文艺台《市民热线》舒畅打电话告诉我,已报我的材料转交给省计生委政法科,省政府也有领导参与此事,说如果不解决此事的话,有损于政府形象,请我相信他们。

下午5点45分,浙江文艺台又播出了此事,说省政府昨天就下文件给省计生委政法科,要求处理此事,并要求能早日得到解决,还呼吁其他类似事件不要发生,特别是在农村。

6月3日,省计生委信访室来电,叫我把材料带过去,人去一趟。

6月12日,我收到了天台县信访办的来信,他们问了我七点问题 。

6月14日,给天县信访办的答复寄出(挂号)。

7月15日,我从杭州又赶往天台,去了天台县信访办,由姓徐的一位先生接待,他说已转给上面了。我说能不能跟我谈一谈,他说我们不跟你谈,我劝你还是算了吧!后来我又找到县计生委,他们又是不理我,还叫我去告好了。

7月18日,回杭州

8月20日,我又向市、省、中央领导发信共32封,找有关部门领导和新闻单位。

9月9日,省计生委信访室的周同志(女)打电话告诉我,说下面的回复已经来了,叫我过去一下。

9月10日,上午我去了省政府,由周同志(女)接待我。她叫我去市里反映,也可以去县里反映。我叫她写个条子给我,她不肯写。结果我没有地方找,又只好找到县信访办。县信访办的同志说,已经给上面回复了,由上面处理,叫我回来找上面的领导。

9月19日,(由天台)回家。

10月12日,上午我去了武林广场,咨询妇女合法权益哪些方面受到保护,是否生一个孩子也犯法……
我又给下面的单位寄信(全是挂号):

天台县人大;
省法制局 夏主任;
省法制报社;
省人民政府 刘锡荣副省长;
天台县人民政府 县长办公室;
天台县妇女联合会 妇联主席裘国红。
10月13日,发信给(全部挂号):
省政府信访室;
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室;
省妇联办公室;
体育场路 浙江日报 洪加祥;
钱江晚报 章清;
新华社浙江分社采访室。

10月15日,寄信给:

杭州莫干山路浙江教育电视台《社会风采》栏目;
北京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邮编100859)。

10月28日上午,我又打电话到省计生委,问事情处理得怎么样了?姓潘的马上与姓周的联系,姓周的在电话里很凶地教训了我一顿,还把电话机搁了,不接了。后来我又打通了电话,我说你这样是共产党的干部吗?这样算是为人民服务?作为一个党的干部,对工作如此推诿,作为一个平民百姓,哪有那么多的精力和金钱和你们开玩笑?

11月14日,我又去台州市计生委谈事情,没有谈成功。

11月18日,我又打电话给省计生委的小周(女),她说我也应该承认一点错误,不然这事就无法处理了。她还说我到天台这么多次数,所花的钱,自己修修也弄好了。叫我不要弄了。

11月20日,我又给市、省、中央领导寄了很多信,然后又找新闻单位。

1997年

1月24日,我给浙江省委书记李泽民和浙江省管计划生育的副省长刘锡荣各寄一封信(挂号);
1月28日,我见到了省计生委的徐领导,他肯定了乡干部的做法是完全不对的。
2月4日,省信访室张处长与另外一位金同志驱车到天台县政府解决问题。天台县政府和三州乡乡长一定要我承认自己有错误,不能告了。如果要告就要罚款。我认为我自己没有错,不肯承认,结果就开了处罚书,要罚我500元。
2月5 日,到我家实地观看了现场。在我家门口,乡长金顺汉说,张处长是我私人关系找来的,为我说话。他还要我拿出300元给他。当时我带的钱不够,是张处长给我填的(回杭州后还给了张处长),但金乡长没有给我发票。张处长很生气,说你这个乡长是怎么给你当上的,就与乡长吵起来。最后乡里留张处长吃饭,张处长说:不吃了,然后走了。这天下雪,已经是大年二十九日(也是年三十),事情仍然没有解决。
2月15日,我把诉状送到天台县人民法院,诉讼费280元。
4月17日,天台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4月28日,天台县法院来信要我补交530元案件受理费。
7月8日,判决下来,判决乡政府赔我20元钱,未向我道谦,对乡干部的违法行为只字未提。
7月22日,我上诉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月10日,开庭,这次乡政府没参加应诉。
11月17日,判决又下来了,是维持原判。
之后,我一直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向有关单位发信,找新闻单位投诉,寻找正义。

1998年(两本日记被报社的记者拿走,故缺——笔者注)

1999年:

4月19日,电问(7053474):4月8 日的信有没有收到?省人大信访室姓王(王才标)的同志说:我们是支持政府的,不支持个人的,如果你还要再告下去,是没有人会理你的。说完就把电话搁了。

4月27日,挂号信寄:
法制报,华夏律师事务所,法律信箱,杭州天目山路,杭州大学内;
邮编100733,北京人民日报新闻政治部。

2000年

一直到2000年2月,我发送的材料己达1400多份,回音很少。

3月28日,杭州都市快报程伟锋记者下乡了解情况的经过:早上从杭州出发,下午6点50分到岭头朱村,晚上开始采访,到22点48分休息。
3月29日,上午到三州乡政府找乡长谢法川。下午到新中乡找林华江,可他已经避开不在。有一位新中乡的人打电话去,通了电话,可他对小程(即记者——笔者注)说:“你们报社的人还要对这事纠緾不休,我不想说,我不要说”,说完就把电话挂了。晚上就在天台过夜。
3月30日上午,小程去计生委采访,我去律师这里拿天台县发布的一份关于“小孩满10周岁的,母亲满35周岁的,领过独生子女证的,可以不参加妇检”的文件(已复印给了小程)。计生委的人不在,10点钟我们分手,小程去临海办事,我回杭州。
4月13日下午,小程共打来三只电话,第一只是问:隔壁的邻居叫什么名字(王绍丰);第二只是问我今年几岁(44岁);第三只是问林华江所在的乡名(新中乡。林后调到新中乡——笔者注)。
4月17日下午,小程打电话来,问我所找的小周是谁(省政府分管计划生育的同志,女,大约二十多岁,是计划生育政治处的)。
4月18日下午13点40分,小程出门专访。(因为找错了地方,打电话来问过我)。
4月21日下午,小程说材料已经写好
4月26日,我又打电话问此事,小程说在5月1日前后登出。
5月3日,终于见报了,在“中国报道”的九、十两大版中,都是我打官司的前前后后,我非常感谢都市快报能主持正义。
5月5日,给王绍丰一封信,连同报纸一份。
5月8日,邮寄:北京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邮编100859),方宏进同志收(01068348899)。
5月8日上午10点45分,我给浙江日报政法科的记者打电话(洪加祥),告诉他,都市快报在5月3日刊登了我家的情况,已经迈出了正义的第一步,希望他能支持正义,在浙江日报上发表。他说让他先看看再说。
5月12日上午10点23分,我又给他(洪加祥)打了电话,请他支持公道。他在电话里说,你的事情一时说不清楚,我很忙,正在写材料。说完他就把电话挂了。
5 月12日上午,我用挂号信寄信给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省府路1号浙江省委办公厅)。“万家福”挂号,3.60元。
5月12日下午,寄信给北京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李波记者(“万家福”挂号,3.60元。打(010)16899899、68527012都打不进。
5月15日,星期一,上午我去了浙江电视台《新闻现场》栏目投诉,由夏学民同志接待。他把我的材料和都市快报都复印了一份,说:“我们会把情况向领导反映的,尽理按排早一些。”他给我的联系人是张红(电话8080123)。
(待续)

来源: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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