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雄表示,进入澳门海关时,就有二至三人将他围住,带往小房间,约莫等待十五分钟,一位表示自己是澳门入警处的人开始搜查他的包包,梁国雄询问理由,没有得到答覆:十分钟之后,又有五、六人围住他,要他跟着走。
当梁国雄发现自己已在码头时,询问澳门人员遣返理由,并要求见其上司;其中一位司法警察回答澳门政府以“入境条例第十章”予以遣返,并表示“长官不会见你的”,便将其遣返。
澳门遣返事件
中共获英、葡移交港、澳主权时,均承诺“一国两制”,但两地却发生愈来愈多的无故遣返事件;无怪台湾当局努力与中共划清界限。
★ 1999年12月20日(澳门主权移交中共之日)
澳门“石头公社”因另行表演活动,以讽刺澳门政府对江泽民等人安全保护过严,其十二名成员与赶来参加的香港政治漫画家尊子等人遭澳门警方拘捕。
澳门特首何厚铧在记者会上公然宣称,被拘捕之因乃违反法律,并称赞警方“做得好”。
★ 2000年1月8日
香港四五行动成员雷玉莲与亲人赴澳旅游时,澳门政府以保安理由拒绝入境。
澳门立法会议员吴国昌坦白道,澳门政府是依照北京指示处理,预估将来有更多异议人士无法入澳。 翌日,澳门政府表示,此乃“同名同姓”之“技术方面的错误”所致,不存在政治问题;但其承认“不受欢迎人士之名单增加”。
★ 2003年10月17日
中共副主席曾庆红赴澳签署中澳CEPA,香港民主倒董召集人萧若元、雷玉莲均遭遣返。
在中国境内遭到政治迫害的法轮功在港、澳亦同样遭到活动阻拦与人身自由妨碍,例如:2001年2月20日,澳门张玉辉仅因上网发表支持法轮功言论(2000年12月),竟遭珠海公安逮捕,并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起诉。
随后,广东省颁布以下两条政策,紧缩港澳法轮功学员之自由活动:
1. 港澳法轮功学员在大陆地区活动遭 逮捕,将比照大陆内地学员判刑、劳改而不再遣返居住地。
2. 加强调查大陆法轮功学员与港澳学员之联系,并严厉打击该等人士。
对于六四活动,澳门民政总署在2002年即对“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表示,该会举办六四烛光悼念活动当晚“没有职责与权限为该活动提供电力”。
(大纪元记者谢亚晴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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