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表示,進入澳門海關時,就有二至三人將他圍住,帶往小房間,約莫等待十五分鐘,一位表示自己是澳門入警處的人開始搜查他的包包,梁國雄詢問理由,沒有得到答覆:十分鐘之後,又有五、六人圍住他,要他跟著走。
當梁國雄發現自己已在碼頭時,詢問澳門人員遣返理由,並要求見其上司;其中一位司法警察回答澳門政府以「入境條例第十章」予以遣返,並表示「長官不會見你的」,便將其遣返。
澳門遣返事件
中共獲英、葡移交港、澳主權時,均承諾「一國兩制」,但兩地卻發生愈來愈多的無故遣返事件;無怪臺灣當局努力與中共劃清界限。
★ 1999年12月20日(澳門主權移交中共之日)
澳門「石頭公社」因另行表演活動,以諷刺澳門政府對江澤民等人安全保護過嚴,其十二名成員與趕來參加的香港政治漫畫家尊子等人遭澳門警方拘捕。
澳門特首何厚鏵在記者會上公然宣稱,被拘捕之因乃違反法律,並稱讚警方「做得好」。
★ 2000年1月8日
香港四五行動成員雷玉蓮與親人赴澳旅遊時,澳門政府以保安理由拒絕入境。
澳門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坦白道,澳門政府是依照北京指示處理,預估將來有更多異議人士無法入澳。 翌日,澳門政府表示,此乃「同名同姓」之「技術方面的錯誤」所致,不存在政治問題;但其承認「不受歡迎人士之名單增加」。
★ 2003年10月17日
中共副主席曾慶紅赴澳簽署中澳CEPA,香港民主倒董召集人蕭若元、雷玉蓮均遭遣返。
在中國境內遭到政治迫害的法輪功在港、澳亦同樣遭到活動阻攔與人身自由妨礙,例如:2001年2月20日,澳門張玉輝僅因上網發表支持法輪功言論(2000年12月),竟遭珠海公安逮捕,並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起訴。
隨後,廣東省頒布以下兩條政策,緊縮港澳法輪功學員之自由活動:
1. 港澳法輪功學員在大陸地區活動遭 逮捕,將比照大陸內地學員判刑、勞改而不再遣返居住地。
2. 加強調查大陸法輪功學員與港澳學員之聯繫,並嚴厲打擊該等人士。
對於六四活動,澳門民政總署在2002年即對「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表示,該會舉辦六四燭光悼念活動當晚「沒有職責與許可權為該活動提供電力」。
(大紀元記者謝亞晴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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