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究竟是不是人权罪犯

作者:解皆伯 发表:2004-05-27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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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5月4日在德国对横幅中写“驱逐人权罪犯薄熙来”非常恼火。这就使人非常不解。一边是他的大连市长治下的15人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致死、他任辽宁省长治下的9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一边是以事实为根据讨伐“人权罪犯”的标语,他却对后者如此看重,如此恼火。

只有两种可埽?p>一。薄熙来根本不知道江泽民是祸国殃民的,薄熙来1999年以来在市里和省里大会小会强调如何部署抓紧迫害法轮功学员,他只是贯彻上面的打压政策,而他内心根本不知道他迫害的是一群道德高尚的好人。
二。薄熙来装傻,耍政治流氓手腕,先把眼下局面蒙住,要先下手为强来个下马威,否则随团人员将一传十、十传百,回国后将在商务部不好展开工作,日后被戳穿再说。而且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姿态出现在国际舞台,因为有权,江泽民是靠山,可以将到任商务部之前草菅人命的事遮盖住。

从下面的事实可以断定,第2种可能对薄熙来更贴切些:

如果薄熙来不认为自己是人权罪犯,那么我们可以展示一下追查国际调查得来的报告,其中大部分是辽宁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中综合概括的。

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调查报告,江氏集团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采用了如下的酷刑:用钢筋条、荆条、全竹竿(带刺)、橡胶棍、狼牙棒、电棍、皮管子、镐把、钢丝锁、藤条、电线鞭加活麻鞭打等;使用橡胶棍打人,看不见外伤,内脏却会被打破裂。各种电刑,如:用电棍电学员的敏感部位,口腔、头顶、前胸、阴部、女学员乳房、男学员阴茎、臀部、大腿、脚底,有的到处乱电,用多根电棍电,直至有烧焦烧糊,糊味到处能闻到,伤处紫黑。有时头顶与肛门同时过电。各种火刑,如:浇开水烫、烟头烧、打火机烧、烫刑、烙铁烙等;各种坐刑,如:坐板、坐老虎凳、坐铁椅子、坐三角铁板等。各种站刑,如:罚站、飞机式、站小间、倒立;各种蹲刑,如:“双腿蹲”、“军蹲”;性虐待,如:强奸、轮奸、投入男牢房、电棍插阴道、四把牙刷搓阴道、抠阴道、火钩钩阴道、电乳头、抠、掐乳房、烟头烧烫女学员的阴部、用脚踢肛门及下部、侮辱未成年少女;还有各种死囚刑、吊刑、铐刑、枪击、虐杀等。

如果薄熙来认为上述概况不够他这个市长和省长被冠以人权罪犯的称谓,那么我们还可以展示他管辖期间的大连相关部门具体迫害行径:
大连教养院的恶警竟然多次用电棍电击多名女性法轮功学员的阴部。
这些直接行恶者都是根据上面的薄熙来大会小会强调迫害的具体部署而实施的:
据明慧网报道,在疯狂参与迫害的大连教养院,曾经和继续发生着很多恶性案例而责任人未受任何法律制裁。
-大连教养院进行大规模强制“转化”,院长郝文帅等全院干警几乎全部出动。2001年3月19日,郝文帅亲自手持电棍往女学员的脸上、身上电击。致使很多学员的手、脸全是水泡。小王军、大王军、蒋仪(女)等人把大法学员按倒在地,有的骑在学员身上,有的按住学员的头,有的用电棍打、电击大法学员。恶徒们为了强制一位姓苗的学员放弃修炼,对她的迫害持续了二十多个小时。邪恶之徒在“3.19”这一天的暴行造成大法学员一死一重伤。在大连教养院非迫害致死的大法学员还有:孙莲霞(2001年1月16号被迫害致死),王秋霞(2001年6月10号被活活打死)。
-韩淑华,女,甘井子区人,50岁,因坚持信仰,被教养两年。在大连教养院,韩淑华因坚持修炼而被关进“小号”。万亚琳、苑龄月、韩健敏等队长,唆使犯人对她进行百般折磨。把她吊起来,身体呈“大”字形,用木板抽她的脚,用黄瓜,木条朝她阴道里捅,往她嘴里灌辣椒水。更残酷的是过后她们还用一暖瓶开水泼到韩淑华被捆好的脚上,两只脚立刻被烫得全是大水泡。韩淑华当时昏死过去。她们把韩淑华放下之后,由几个人把她来回拖,韩淑华两只脚的皮全被拖掉。
-尹桂荣,女,旅顺人,43岁。2002年2月被关进“小号”。韩建敏大队长唆使犯人郭玲、张秀娟、孙波把尹桂荣吊在铁笼上,身体呈“大”字形,对她进行残酷折磨。用凉水泼,那时还是严寒的冬季。用绳子拉下身,手段极其残忍。
-王心凤,女,30岁,普兰店人。因坚持信仰,拒绝戴“转化”牌,被铐在暖气片上,整整站了五天五夜。
-27岁的程辉和30岁的孙雁也同样被手脚伸展开捆绑起来,“帮教人员”将长棒戳入她们的阴道导致严重的出血。另外两名女学员阴道被灌辣椒水,“帮教人员”并将刷厕所的刷子插入她们的阴道导致严重的阴道出血。
大连教养院所谓的“小号”,就是用方钢管儿焊接成的大约一米宽,两米高的铁笼子。当人被拖进小号以后,两只骼膊朝斜上方用手铐铐上,然后铐紧手铐直到把手脖子勒破。把一只腿抬到紧挨着骼膊的位置后用绳捆紧,然后两个人把另一只腿往上抬到极限位置。嘴用胶带封住。接着就开始摧残下身,比如用一根绳打成很多结(约2-3寸长一个结),两个人前后来回拉,或者用拖把往阴部捅。把下身拉破后再用板子打。经过这番迫害后,下身淌的血滴到地上都得用拖布去拖。
据报道,法轮功学员在各地劳教所不但受到折磨,而且经常被告知这类的话:“我们代表政府转化你们”,“就是你们死了也没有什么”,上边说了,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算自杀”。

如果薄熙来认为他依仗有权有势罪行再大也上不了法庭,自己属于没有判决的罪犯,自认为罪再多也无法量刑,他认为官方媒体不报道,国内国外就能无人知晓。今后薄熙来仍然还能到国外贼喊捉贼,说“人权罪犯薄熙来”的横幅侮辱他。那么我们就再举一个让国内外尽知详情,让人权罪犯、群体灭绝罪犯及酷刑罪之罪犯薄熙来今后出国前,这些罪行和真相就已经各国警察人人人手一册,各国警察一旦知道这些就再也不会听信薄熙来的翻脸不认罪、耍无赖了:
中国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精神病药物又一例:辽宁苏菊珍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5月20日讯】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报导-辽宁省消息,绥中县前所镇法轮功学员苏菊珍,是当地远近闻名的助人为乐的好人,甚至连精神病人,她也毫不嫌弃地悉心照顾。可是,就因为她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当局强行劳教,关押期间,惨遭酷刑,并被劳教所注射精神病药物致精神失常。
据明慧网报道,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古城法轮功学员苏菊珍,女,40多岁,曾以美容美发为生。修炼法轮功前,苏菊珍有一身的病,包括严重心脏病、胃病、胆道蛔虫、胰腺炎等等,小腿经常浮肿。1996年,苏菊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多年的疾病全部消失,皮肤变得光滑润泽。
报道说,修炼法轮功后,苏菊珍成为远近闻名的好人,她自己非常朴素,但帮助别人却毫不吝惜。到她店里的贫苦人,她不但免费服务还要给他们一些钱,就连精神病人到店里,她也毫不嫌弃的给他们洗脸、梳头、换衣服;苏菊珍多次资助贫困学生,前所三高中校长曾亲自给她送去锦旗表示感谢;她经常带着生活用品和米面去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自己掏钱修补当地的西河桥。苏菊珍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体户”;她家被葫芦岛市评为“十大先进家庭”;电视台曾要求采访她,被她婉言谢绝了,她说:“我是因为修炼法轮功才会这样做的。”
这样一个一心只为别人好的善良人,如今却因坚持修炼“真善忍”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1999年7月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苏菊珍为了给大法说一句公道话进京上访,途中被截回家。1999年8月苏菊珍再次进京上访,之后被抓至绥中看守所,身上携带的2000元钱被不法警察抢走。1999年10月31日,苏菊珍被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之后又被转到张士教养院、少管所、龙山教养院、沈新教养院、大北监狱等监狱迫害。
2002年春节,苏菊珍的家人接到教养院通知,被告知拿1500元“医药费”接苏菊珍回家(后来得知,所谓的“医药费”是警察们给苏菊珍强制服用的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的费用)。事实上,教养院放人的唯一原因由是苏菊珍已被他们迫害致精神失常。当时苏菊珍是由几个人架着走出教养院大门的,四肢已无活动能力,两眼目光呆滞,面部毫无表情。回家后二十二天才能进食。家人后来无意中发现她的小便处仍有未愈合的伤口、身上有针眼。
苏菊珍现在仍不能正常思维、讲话。如今她与体弱的老伴终日默坐于家中,生活仍都需别人照应,小女儿年纪尚小,家中的生活来源仅依靠大女儿经营的小店。苏父由于伤心过度双眼接连失明,苏母每日伤心叹息,二位老人在无望的期盼与悲伤中苦度终日。
即便如此,绥中有关官员和警察仍多次骚扰这家人,2002年10月,苏菊珍的大女儿被翻墙而入的警察从被窝中强行拉走,一家人哭成一片。而妈妈苏菊珍则面无表情,毫无反应。
据知情者披露,苏菊珍被非法关押期间曾因坚持信仰遭受非人折磨,以下片断均摘自明慧网:
“在警察邱萍、苏境的指使下,法轮功学员邹桂荣、苏菊珍被残酷的折磨。警察把苏菊珍的头按到裤裆里,用毛巾把嘴堵上不让出声,然后用针扎她手指尖,三根电棍电,残不忍睹。……警察看苏菊珍、邹桂荣没有屈服,又把她们送沈阳地下医院药物折磨,最终也没有使苏菊珍、邹桂荣放弃修炼。”
“警察电棍“啪啪”作响,他们把苏菊珍扣在床栏杆上。就这样,他们不让苏菊珍吃饭、睡觉、不让去厕所,两天一宿才把她放出来。她出来时已不会说话、全身都不能动弹了。”
“苏菊珍被大队长王艳平叫到禁闭室让她把衣服脱光了,用电棍电遍全身,电了整整一夜,到了车间时,发现她的脸上被电的全是大水泡,嘴上也是,眼睛脸部全都肿了,青一块紫一块的,惨不忍睹,无法再多看一眼。”
“苏菊珍,只见她不会笑、不会说、没表情,两只眼睛定定的不动,瞳孔圆圆的,没有什么反应。喊她,她不动;推她,她不应,好像不认识人了,浑身软软的,脸上有瘀痕,双手背皮肤上红点连着黑点,都是电伤。苏姨是正常的人,可队长硬逼她吃了什么药。想起早上没起床时就听到苏菊珍在惨叫,也不知她被体罚、被打骂、被折磨得多长时间没睡觉了。这些天见她走路时一脚高一脚低,显然腿上是受了伤,后来经证实,是长时间蹲蹶、被毒打而造成的。”
“警察张秀荣用手铐将苏菊珍的双手背铐起来吊在铁床上,双脚离地,头朝下,这样的折磨。多次被警察用电棍电过。那种场面完全是一个罪恶的人间地狱,没有一点人性,精神上的高压让人感到生不如死,无法形容那种苦。”
“绥中法轮功学员苏菊珍,五天不许睡觉,在厕所里蹲马步,手平举,如不标准警察就打,又把她带到三楼“姆馈笔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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