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点起来一分钟之内,一名女子当场死亡,其余四人身上的烈火在“一分半”之内被尽数扑灭,然后警车“风驰电掣般”将被严重烧伤的四人送往“急救中心”……
两个小时之内,“党的喉舌”新华社即向全世界发布英文消息,称五名“法轮功练习者”在天安门“自焚”;同日,位于纽约的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表声明,指新华社的自焚报道“栽赃陷害”。
在天安门广场上集体“自焚”并当场死掉一人,这件的事件在中国历史上闻所未闻,本身就是一条爆炸性特大新闻;而在事发之后如此短暂、根本就不可能进行调查的时间之内,新华社和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即分别信誓旦旦地肯定和否定了“自焚者”的法轮功学员身份一事,又为这一事件平添了厚厚的疑云。他们双方各自的依据是什么?“自焚者”是法轮功学员又怎样?不是法轮功学员又怎样?难道“自焚者”的身份比“自焚”本身还要要紧?
* “自焚”之“必要性”
要回答这些问题,可能不得不从九年前开始说起。
1992年5月13日,在如雨后春笋般地从中国大地冒出来的多达几千种的各式各样的气功当中,一种名不见经传的“法轮功”也开始在长春传授了。参加第一期学习班的大约有200多人。
接下来的两年多里,共有54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全国各地举行,参加人数大约在十万以内。
95年起,法轮功停止了学习班的开设,但许多参加过学习班的人开始在公园里炼功,自己拎著录音机建起了炼功点,义务教任何愿意来学的人炼。
令人不曾想到的是,在许多种气功以跟它们出现时同样迅速的速度销声匿迹、好多气功师再办学习班都很难招到人的时候,法轮功却异军突起,在短短几年之中仅仅通过那些自发建起来的炼功点就吸引了七千万到一亿之众的人来学炼。
俗话说,“树大招风”,在一个一党专制、党要牢牢控制一切的社会,这样大的一个人群岂能不引起当权者的注意?作为非民主选举、踏着镇压“六四”的鲜血而上台的独裁者,有的人什么都不怕,就怕宝座不稳。这么多人在炼同一种功,他们要干什么?
1997年起,公安部开始了对法轮功的全国范围内的秘密调查。许多公安人员装作要学法轮功的样子“打入”了法轮功的“内部”,一边跟着炼功,一边明查暗访,看这些人到底在干什么。
然而全国范围的调查所搜集到的情报都是一样的:法轮功学员除了炼功很投入、向别人介绍法轮功很热心、遇到事情讲“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向内找”、“修心性”、“重德”以外,没有任何“劣迹”和“问题”。
不仅如此,一些“打入”法轮功“内部”的公安人员一来二去的还真的变成了法轮功的修炼者。据说这样的现象更加大了某些人的恐慌,于是“搜集证据”和“舆论工具”的“旁敲侧击”一直没有停止,直至1999年动用到了中科院院士级别的人物来写文章攻击法轮功,并因此导致了天津几十名法轮功学员的被捕及99年4月25日北京法轮功学员万人大上访。
一无口号,二无标语的万人大上访虽然因为人数的惊人而引起了海外媒体的一片惊呼和猜测,然而在总理亲自出面接待的情况下却在当天就有了还算不错的结局:被捕的天津法轮功学员得到了释放,万余名上访者秩序井然地安静离去。海外媒体在将此事炒得火热之后又盛赞“4.25”开创了“中国政府开明接受民众建议”以及“中国民众素质提高”的先河。
一件本来可以就此划上完美句号的事情却在当天晚上又出现了戏剧性的变故。集党、政、军三大权于一身的江泽民模仿毛泽东“炮打司令部”的手法,以个人名义亲自写了一封致政治局常委的信,要求召开紧急会议,并在会议上公开斥责朱熔基“糊涂”,说“共产党如果战胜不了法轮功,那将是天大的笑话”。
三个月以后,一场“史无前例”的镇压开始了。全国所有炼功点的“骨干人物”被“一网打尽”,电台、电视台、报纸开足马力,二十四小时轰炸式地批判,流传了七年多的法轮功一夜之间变得“罪大恶极”,电视画面上,成堆的法轮功书籍和音像资料在熊熊烈火或辗压机下被“消灭殆尽”,中共中央“不准共产党员修炼法轮大法”通令、公安部“六禁止”通令、民政部“取缔”通令、共青团通令……等等,一道一道地下发。多年的“运动”中积攒的一套驾轻就熟地使将出来,哪一个中国老百姓不明白党决心在三个月之内就将法轮功灭得干干净净?
然而,更加令人惊异的是,一个据说主要是由想祛病健身的退休老头老太太组成的炼功团体在史无前例的镇压中却有了史无前例的惊人表现。从镇压令宣布的头一天起,数以万计、几十万计的炼功人便开始走向北京和各地方政府部门上访。后来许多信访办干脆将“信访办”的牌子摘了,将上访的来一个抓一个,但上访的还是没完。
又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上访无门的人开始到天安门广场继续“上访”:炼功、拉横幅、喊“法轮大法好”,多的时候一天能达好几千。据新华社报道,镇压之后一年多的2000年国庆节,警方用了整整四十多分钟才将广场上的法轮功学员抓个干净。
在八十年“伟大、光荣、正确”的历史上,党什么时候遇到过将一种人“斗争”不下去的时候?十来年前的“六四”,上街游行的人最多的时候能达到一天一百万,坦克一进城、机关枪一扫射,还有谁再敢说个“不”字?就包括所有的“西方列强”,不也是过了没多长时间又照样跟中国恢复了一切正常往来吗?
史无前例的镇压遇到了史无前例的困境。镇压后的第一天,加拿大即向中国外交部递交了抗议信,谴责镇压法轮功;第五天,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呼吁中国政府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采取克制态度;三个多月后,美国参、众两院分别通过了要求停止镇压法轮功的决议案;人权组织和国际舆论也时不时对镇压表示强烈愤慨;中国老百姓,包括许多具体参与镇压的警察都怨声载道,觉得这一场耗时耗力的镇压实在是师出无名。报纸电台虽然仍然一天天“邪教”、“邪教”地喊,但这空泛的口号已经让许多人厌倦不已……
终于,“自焚”发生了!12岁的懵懂女童,19岁的花样少女,听信“妖言”,在“愚昧”的“邪火”中“点燃自己”,为了“升天”而被烧成了黑炭,满脸燎泡的女童痛苦地一声声喊着“妈妈”,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还伸着被烧得只剩半截的手念念不忘要去“天国”……
这样的悲惨镜头一经播出,国民一片愤怒,已经相对沉寂了一段时间的宣传机器再次全力开动,各色各样的人等争先恐后地在电视里义愤填膺地“声讨”法轮功,再时不时再插上一两个触目惊心的“自焚”恐怖镜头……于是“绝大多数劳动人民”很“自然”、又很“自觉”地接受了新华社关于“自焚”事件报道中的最后结论:“如果没有‘法轮功’,如果不相信邪教,这些无辜的人们、这些天真的孩子怎么会有如此悲惨的结局!”
──谁还能说党不“英明、伟大、正确”?!……
至此,我想我们已经能够回答引子里提到的问题了:“自焚”者是不是法轮功学员对于镇压者和被镇压者确实都非常重要。是,就说明“镇压有理”,或至少能让更多人相信“镇压有理”;不是,那无论是“自焚”者还是因“自焚”而变得处境更糟的被镇压一方就更冤了。
在国内媒体的一片“声讨”之声中,海外的法轮功学员开始出面接受采访、发表声明,反复强调法轮功有明文规定,不能杀生、不能自杀,绝不会号召成员去“自焚”,而且炼法轮功没有任何组织上的“入会”程序,只说你按法轮功的“心性标准”要求自己,就算是炼法轮功的,没有做到就不算,哪怕你天天做动作,所以海外法轮功一听“自焚”立即就知道这些人是冒牌货;
他们苦苦地解释着,然而这些说法听来却似乎不象“自焚”的恐怖镜头那样“真实可信”;同情法轮功的人士则表态说如果人民已经被逼得去“自焚”,只能说明政府应该反过头来检讨自己的政策。
不过,这些声音国内的百姓是听不到的,新一轮“反法”宣传只管如火如荼地进行。不管怎么说,死了人总是真的,“自焚”总是真的,只希望幸存者能保住性命,只希望不要再有新的悲剧发生,只希望法轮功“痴迷者”能早日清醒……
* “自焚”之后续故事
然而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自焚”后的第二天,海外网站就有人撰文称:天安门“自焚”与十年前的小说《黄祸》第二章中的情节有惊人相似。小说中安全部买通绝症病人制造自焚事件以便为镇压制造借口:
…………
只剩下一件事有人说过,至今没有人做--自焚。
自焚不像绝食可以当面绝,背后吃。汽油一燃起来就要经受里里外外每个细胞每根神经每滴鲜血燃烧的过程。在这个利润的时代,这种没有一丝赚头的残酷献身几乎不可能想象。然而公安部长的想象力却不那么悲观。他确实找到了一个,而且通知了外国记者,让他们带着所有记录和传播的工具,赶到天安门广场。……
“她来了。”公安部长的声音喜忧参半……
她是个癌病患者。两个乳房被挖得干干净净。未婚夫吓跑了。癌细胞扩散到全身。医生断言她只有半年好活。她等不及,自杀过两次,都被家里人及时发现,硬救她活过来。打着“人阵”招牌的公安部人员许诺,只要她用自焚的方式死,就给她家三百万元钱……
“六四…… ”姑娘颤声张开黑洞洞的嘴。交易规定她必须在点火前喊出口号,以证实她是为“六四”翻案而不是为别的事自焚。她背了无数遍拟好的口号,到头来还是没记住。“……翻案……”只出来两个词。
好在也够了。火苗从打火机上窜出。那是事先一试再试绝对保证一打就着的防风打火机。然而就在火苗窜出的同时,一只巨手已经抓住了打火机。陆浩然(注:小说中中共当局的最高层人物)几乎要喊出声来,功亏一篑!火苗没接触到汽油,姑娘没有被点燃。另两个大汉已经抓住她的身体。她再挣扎也敌不过三头大猩猩。何况她半点挣扎的意思也没有,一动不动。全部过程只有零点几秒。打火机眼看着(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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