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华:你必须老实交待你对美国“9.11”事件所写的文章和签名的过程。
莫建刚:那是我对“9.11”恐怖事件的强烈谴责,是我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 五条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
贾跃华:你信不信,我们会把你抓起来。
莫建刚:坐牢算什么,我们骨头硬,生要站着生,死也站着死!
贾跃华气得脸色发青。
莫建刚又说:“你这种形象,使我想起小说和电影中的国民党特务处长徐鹏飞。
贾跃华:你写文章谴责恐怖主义,分明是向美国乞求美元。
莫建刚:江泽民先生向全世界发表声明强烈地谴责恐怖主义,难道也是向美国乞求美元吗?
贾跃华理屈辞穷,但却继续纠缠了几个小时。最后,又提出两条无理要求: 1. 不许参加联署签名。 2. 今后写文章要送给公安局审查。 看来,中国国内一些地区的政治警察权力无限,愚昧至极,竟然要同他们的中央政府对着干,要打击谴责国际恐怖主义的公民,还要审查公民写的文章。到底是依法治国还是 以警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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