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權下香港傳媒人難再報真相(圖)


2021年7月15日,香港記者協會發布2021年題為《破碎的自由》的年報。(圖片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2021年7月15日,香港記者協會發布2021年題為《破碎的自由》的年報。(圖片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看中國2021年7月16日訊】香港記者協會昨日(15日)發布2021年題為《破碎的自由》的年報記協指,去年香港的新聞自由為歷年最差,傳媒及公眾知情權遭到嚴重打擊,新聞工作者風險增加;記者找人做訪問也愈漸困難,這非大家認識的香港,難以再「說出真相」。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昨日記協召開記者發布年度報告,記協主席陳朗昇表示,就香港新聞自由的情況而言,去年屬最壞一年 。他指,港版國安法實施一年,港府並沒有表明紅線設在哪裡,這令很多新聞工作者無所適從,為求自保唯有自我審查。

近月,特首林鄭月娥和新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等官員多番在不同公開場合提出要立「假新聞」法。對此,陳朗昇表示明確反對,形容這將成為傳媒頭上的一把刀,並要求政府清楚說明何謂「假新聞」,是否不利於政府的就被定義為「假新聞」?他以「七一刺警案」為例指,當時有傳媒拍到現況,還原事實真相,表示「新聞鏡頭、記者的筆並非一定對他們(港府)不利。」

2021年年報總編輯、前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過去一年香港的自由「在極權下被摧毀」,料未來對媒體的打壓只會更明顯。他認為有別以往,社會不再包容不同立場的新聞機構。

他感嘆,去年發生太多事情,影響整個香港的自由空間,記者想找人做訪問也愈漸困難,直言這並非大家認識的香港,難以再「說出真相」。

他亦提及七一前被迫停運的《蘋果日報》,指營運26年的《蘋果》,其高層被指涉嫌觸犯國安法,集團資金被凍結,報紙停刊;法庭仍未正式開始審訊,一間傳媒就此結束,可見國安法的「殺傷力」,亦反映當局破壞新聞自由行徑。

2021年言論自由年報分六章節,包括記者鄧俊豐指出現時記者查冊的難題、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分析政府過去一年對港台的整頓,及前有線新聞副採訪主任林妙茵回顧有線新聞組,在去年12月1日「大辭職日」的點滴。

記協呼籲人大檢討港版國安法,審視法例實施後香港的情況,研究修訂及補充條文,包括傳媒可以公眾利益作為答辯理由,政府恢復舊有的查冊安排;擱置研究以立法形式處理「虛假訊息」;取消《警察通例》內有關「傳媒代表」內容所作的修訂;及加速制訂《資訊自由法》和《檔案法》及停止打壓香港電台。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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