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名被送中港人遭起訴 兩未成年人未明(組圖)


涉及刑事案的12位香港人8月在大陸水域被捕,其中10人近日被深圳當局正式起訴,另2名未成年嫌疑人將如何懲處有可能會觸發新的爭議。資料照。
涉及刑事案的12位香港人8月在大陸水域被捕,其中10人近日被深圳當局正式起訴,另2名未成年嫌疑人將如何懲處有可能會觸發新的爭議。資料照。(圖片來源:萊恩/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12月20日訊】涉及刑事案的12位香港人8月在大陸水域被捕,其中10人近日被深圳當局正式起訴,另2名未成年嫌疑人將如何懲處有可能會觸發新的爭議。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和香港藝人王宗堯前日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時,呼籲外界繼續關注這12名關押於大陸的港青。

十名被送中港人遭起訴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8月23日,12名港人據報在前往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拘捕,現時仍然被扣押於深圳鹽田看守所。

深圳市鹽田區的人民檢察院週三公布,就喬映瑜、鄧棨然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李宇軒、鄭子豪等8人涉嫌偷越邊境罪,依法向該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中2名未成年疑犯黃臨福及廖子文的前景也備受關注。檢察院則表示,將擇日對他們舉行不公開聽證,並依法作出決定。

北京的律師莫少平預料:「從正式受理開始,原則上,正常情況下應該3個月內開完庭做出一審判決。開庭之前至少十天要把起訴書發給被告人,但到底哪天開庭不好確定。」

案中的未成年疑犯有可能不被起訴

莫少平還估計,法院有可能採用視像形式審訊。「視頻的方式就是法庭上只有法官、檢察官、公訴人和辯護律師。那些人(被告)在看守所裡面,通過屏幕和法庭連接。被告就不拉到法庭上了,是在看守所裡,通過視頻和法庭連接。」

莫少平續說:「在中國大陸,緩刑是在法院審理判決之後,符合條件了,那時候由法院來決定的,不是由檢察院來決定的。檢察院只能決定起訴還是不起訴,或者對未成年人還有一個延緩起訴,覺得情節比較輕微,暫時不起訴,給予一定的考驗期,先不起訴或者直接做出不起訴決定。」

至於港人家屬委託的四川律師盧思位則表示,給予未成年涉案人的「考察期」為期半年到一年不等。

盧思位還說:「我沒有辦法回答你,因為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案子,沒有遇到過境外的未成年人不被起訴。在國內就很簡單,就留在家裡,可能警察局就每個月給你打一次電話。可是這兩個小朋友是香港的,那麼誰來考察,是委託香港的警署來『考察』?還是把他們留在大陸?我的理解是會把他們送回香港,可是由香港來『考察』與香港的法律也不一定銜接。」

家屬要求委託律師面見涉案人以及參與辯護過程

12名港人的家屬發表聲明,要求當局提供起訴書;允許家屬委託律師面見涉案人以及參與辯護過程;法院要公開審訊案件;提早通知家屬開審的日期,並允許他們在抵達深圳之後,無需隔離14天。

法律界人士:所謂的審訊可能只是走過場

要求匿名的中國法律界人士認為:「官派律師基本上確定了這案子難以做到真正的公開,起訴書是不會提供給他們(家屬)的。法律上也沒有這個規定,如果深圳方面暗箱操作的話,我估計他們是拿不到起訴書的。家屬委託的律師介入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因為它(當局)在前兩個階段已經違法了。」

法律界人士還說:「譬如以疫情或法院容納人數有限為由,以各種理由把關心案子的人擋在外面。當然也不排除他們把所有人都搞定了,演一場戲吧。」

根據大陸刑法,偷越邊境可處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組織他人偷越邊境則可判監2到7年及罰款,情節嚴重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呼籲關注十二港青命運

孫曉嵐離開法院時向傳媒展示手寫標語「save12hkyouths」,寫上12位「被送中」港人的名字,她指過往上庭都會帶著這張標語,這是她是要表達的訊息。

孫曉嵐
孫曉嵐(圖片來源:RFA)

王宗堯則戴上黃色口罩出庭應訊,希望外界持續關注12港人及其他被捕人士的情況。

王宗堯
王宗堯(圖片來源:RFA)



責任編輯:許天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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