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杏眼圓睜、斷喝一聲:「說什麼虧欠不虧欠,今天老子要革命!」(網絡圖片)
對於這位曾經大義滅親、手刃養母的前女民兵,每當我回憶起頭髮花白、面容憔悴的她,坐在陰暗潮濕的灶屋裡,佝僂著背,費力地剁著豬草時的摸樣,心頭總有一種尖銳的疼痛感,那一聲聲菜刀剁在砧板上的聲音,聽上去分不清是「殺、殺、殺」,還是「苦、苦、苦」。
她當年正值豆蔻年華,朝氣蓬勃的也是大隊的一名基幹民兵。命運使她從小失去了父母,卻又為她安排了一位好心腸的嬸娘。姑娘的父母是怎麼故去的?是土改以後生病死的?還是其他天災人禍?這一點,我們在採訪時疏忽了,這實在太不應該!前面我已經說過,因為我們觀念的侷限性,沒有充分地認識到殺人者和被殺者生存狀態的重要性,後來雖然想盡力彌補,但時間和機會上有都錯過了的感覺。
我們所掌握的情況是,土改時,姑娘家劃的是貧農,他的伯父家劃的是地主,土改後沒兩年,姑娘的父母相繼死去,嬸母收養了她,給了她母愛和一個溫暖的家,使她有了一個衣食無憂的童年。
嬸母待她如親生女兒,千方百計地滿足她的要求,生怕對不起死去的兄弟和兄弟媳婦。其實嬸母的家境也難,特別是61年丈夫得水腫病死了以後就更難了。但是,道縣是一個有重視教育傳統的縣份,道縣人只要家裡揭得開鍋,都會千方百計送子女去讀書,嬸母家成份高,感覺自己的孩子讀書沒什麼用,老弟是貧農,就沒讓自己家的孩子讀書,而是節衣縮食,送她去讀書,使她能識文斷字,能大段大段地背誦「老三篇」和毛主席語錄,也使她懂得了階級鬥爭的大道理。
姑娘在青山綠水中漸漸長大,長齊了一身鮮亮的羽毛,惹得遠近的乃崽們直嚥口水。如果不是文化大革命,她甚至有可能上得成大學!一個農村姑娘能長成這個樣子確實不容易。出工時,總有那麼幾個大膽的青皮後生尋著她撩撩打打,開那種叫人生不得氣又不得不生氣的玩笑。不過姑娘們都喜歡這個,沒人打打撩撩,沒人開玩笑,那才是真的叫人傷心呢。
但是,姑娘也痛苦的發現了一個可怕的事實:外表看上去面慈心善的嬸娘原來竟是一個萬惡不赦的地主婆!自己這個實打實的貧下中農的女兒竟是喝狼奶長大的!這成了姑娘的一塊心病。
大隊開會研究殺人名單時,有人說:「這婆娘心腸好,又幫我們養大了貧下中農的女兒,不殺算了。」於是,就決定不殺算了。
但是,待到行動時,卻見姑娘親手將嬸娘捆來了。大隊民兵營長看見了,老遠就喊:「搞錯了,不是說了不殺你嬸娘嗎?」姑娘說:「沒錯!什麼嬸娘,階級敵人!親不親,階級分。農夫可憐毒蛇,結果被蛇咬死了。」把嬸娘推進要殺的人中間,押到地窖邊上。
嬸娘到此時還心存一絲希望,回頭望著手持馬刀、面若嚴霜的侄女問道:「夯子(妹子),這些年來我究竟虧欠過你沒有,我只想聽你說句實話。」滿是淚水的老眼閃著難言的哀痛,像溺水的人抓著一根救命稻草,希望侄女想起這多年的養育之恩,放她一條生路。姑娘杏眼圓睜、斷喝一聲:「說什麼虧欠不虧欠,今天老子要革命!」
手起刀落,將嬸娘的腦殼像削南瓜一樣削了下來。好大的手勁啊!嬸娘頭落地,眼睛依然睜著,兩顆豆大的淚珠從死不瞑目的眼眶中迸出,濺落在窖邊的青草上……
這不是杜撰的細節,本文中沒有杜撰的細節,只有無法杜撰的細節,一位向筆者講述殺人情況的目擊者嘆息道:「造孽啊!那婆娘腦殼落了地,眼睛還不肯閉上,還在流眼淚!」
姑娘殺了嬸娘之後,又參加了後來的殺人行動,親手殺了6人。
後來,姑娘也為自己的「革命行動」付出了一定的代價。當年道縣女孩結婚都比較早,一般在18到20歲之間,姑娘那年18歲,已經定了親。解放前,這裡和全國其他地方一樣,男婚女嫁憑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講究的是門當戶對、命不相剋。解放後,廢除了包辦婚姻,提倡自由戀愛,但農村老一套習俗還是變相存在。
首先是媒人介紹,然後是相親,男女雙方通過媒人,約好時間地點,一般在鬧子上見面,或遠遠偷看,並有家人同行參考,雙方滿意就進飲食店吃餐便飯,或者看一場電影等等。接著是看家,女孩由母親或嫂子陪同到男方看家,考察男方的房子、家產等等,如果對男方家境不滿意,女方會托媒人退還相親時的花費;如果同意了,男方會打發每人一個紅包。第三個程序就是壓樣子,即男孩在媒人陪同下,提一個籃子,籃子裡裝上印花粑粑,九個雞蛋和九塊錢(當時雞蛋5分錢一個),蛋也可以用紅薯代替,籃子裡還放著男孩的鞋樣子,以便女方依樣做鞋。第四是下定,男女擇吉日和表兄或堂兄挑一擔定禮到女方家,定禮有對雞、對魚、蛋、糍粑、衣服、九斤豬肉,還有禮金29元或39元不等,一般99元最為闊綽了。定親後隔一段時日,男方備彩禮和禮金連同用紅紙寫好的結婚佳期,用紅漆盒裝著送到女方,這就是「送日子」。最後才是熱熱鬧鬧的送親迎親。在以上過程中,女方反悔要退還男方一切花銷,男方反悔禮金禮物一概不退。
姑娘已經定了親,也就是下了定,可見男方已經花費不少,但是即便如此,男方父母仍然決定就是禮金不退也要退婚。老人家認死理,夫妻間的事難說沒有磕著碰著的時候,萬一哪一天半夜三更她革起命來就糟透了!
有得此一舉,附近幾十里的後生,誰都不敢娶她。以至後來到了三十來歲,還是個老姑娘。這在當時的農村中,已經是嫁不出去的年齡了。再後來,外縣一個因家庭出身不好,三十大幾還沒有討到老婆的小學教員娶走了她。村裡人可憐她,把殺人的事瞞得鐵緊。她老公對此毫不知曉,若知道身邊睡著個手刃七命的女人,恐怕一刻也不敢安眠。
筆者不披露她的真實姓名,是可憐她,更是可憐她丈夫。幹出這種事,她不是頭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中國自古就有大義滅親之說,想當年,許多出身高門大戶人家的少爺小姐,因投身革命而與富貴家庭決裂,及至土改或鎮反,親手將生身爺娘送到殺場,以示自己革命的徹底性,也是時有所聞。如此,我們也就不能對這個可憎而又可憐的鄉下女孩作過多的指責。
據說這一次處遺工作組的同志進場以後,曾把她找回來問過情況,問起她到底為什麼要殺嬸娘,她自己也說不清楚,只是反覆地說:「我癲(瘋)了,完全癲(瘋)了!」
筆者有幸經過文化大革命的洗禮,對此還能具有一點理解能力。筆者的一個熟人,外號「猴子」,父親是長沙鐵道學院一名教授。雖然高級知識份子在文革前、文革中都是利用和改造對象,但猴父好就好在沒有任何歷史問題,因此文革初期,大批老師、教授,包括學院領導都受到衝擊,被觸及靈魂,觸及皮肉,他竟能安然無恙,甚至連批判他的大字報都沒有一張。
問題出就出在親生兒子「猴子」身上,他把父親說給他聽的那些只有血肉至親之間才肯講和才敢悄悄講的大實話揭發了。結果猴父被打成現行反革命分子,受盡折磨,含冤而死。
「猴子」也從高知子弟變成了四類分子「狗崽子」,還要加上一條直系親屬中有「關、管、殺、逃」人員,下放農村後,招工沒份,招生政審不合格,就連在農村中安排個鬆泛活(比如當個民辦教師之類)也不考慮他。
最後,1976年知青大返城中,總算病退回了長沙,安排在一家街道廠子當普工。同學同學看不起他,家人家人不接納他,自己自己腸子悔青,至今仍然光棍一條,靠著600多元退休工資度日子。送了爸爸一條命,毀了自己一輩子,類似這樣的事情,文化大革命的過來人,誰的身邊沒有發生一件兩件的。都是癲(瘋)了!完全癲(瘋)了!
記得多年以前,我們還年輕時,我曾就這個問題問過「猴子」,「猴子」正色道:「請你不要問這些事,我求你了!」
来源:《血的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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