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三橋為何10年修24次

發表:2010-10-12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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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11億元的武漢長江三橋,建成10年來已維修24次。對此,武漢市交管局一負責人表示,「治超」乏力,超載是大橋受損的主要原因。但對記者是否存在違規和貪腐問題的追問,武漢市城市路橋收費管理中心、武漢市交委、武漢市交管局等均保持沉默,表示「不便透露」。(《廣州日報》10月8日)

10年修24次!既讓人驚嘆,也不讓人驚訝。為什麼?因為武漢長江三橋已經不是第一例了。現在,建了拆,拆了建;建好就壞,壞了又修,修好又壞,壞了再修的例子比比皆是。我們的城市,我們的許多公共設施都像長江三橋一樣,長年累月承受著痛苦的「手術」。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除了「拍腦袋」決策、「爭第一」 趕速度、「求時髦」追新潮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恐怕就是腐敗了。折騰去,折騰來,折騰窮了人民和國家,折騰富了商人和官員。

10年修24次?是「超載」這一原因解釋得了的嗎?存不存在違規和貪腐這些見不得人的問題呢?武漢市相關部門的答覆是「不便透露」。一個「不便透露」至少透露出了一個信息,那就是無論是城市路橋收費管理中心,還是武漢市交委、武漢市交管局,都不敢理直氣壯地說:絕不存在違規和貪腐問題。

10年修24次,「建築技術在進步,投入的錢越來越多,可一建成就成了‘嶄新的破橋’,施工單位應不應擔責?」「修繕如此頻繁,為什麼每次維修都沒有‘保質期’?」 「 在‘修不好’的表象背後,是不是有瀆職與貪腐如影隨形?」……沒有人否認超載是損壞大橋的重要原因,但也沒有人相信超載是損壞大橋的唯一原因。

10年修24次,問題已經超越了修橋本身,已經關係到市民的知情權了。對收費管理中心、交委、交管局「不便透露」的問題,紀檢部門不能裝聾作啞,如果問責既沒有「雷聲」也沒有「雨點」,長江三橋的現象就會反覆出現。

来源:華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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