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叛逃者」的肺腑之言

作者:石濤 發表:2009-08-26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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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星期出了兩件事情。一件是人民日報社的辦公室主任,他是一個記者出走到香港尋求政治庇護,這麼一件事情;另外一件事情就是許志永這件事情,許志永被取保候審,也就是說被釋放出來,這個在社會上影響也比較大,因為這是在近一段時間裏頭,少有的中共的一種做法。我感覺比較特別的還是人民日報社這位記者出走這件事情。

到我做節目的最新時間裏,我看到他已經成功到達印尼,這是通過國際友人來幫助了,在印尼尋求政治庇護,相對來講比他在過去的二十多天裡面,情況會好一些。而在此之前就是出走印尼之前,他在香港召開記者會,公開聲明退出中共和他原來的團員、少先隊,也就是跟中共完全劃清界限。這件事情在香港和媒體之間引起了相當大的震動,因為他自己本身就是媒體人,在人民日報社工作了大概四年左右的時間。

我當時看過這個消息給我感觸蠻特別的,我們看看當時記者會上是怎麼說的。網上報導是這麼講,二十三號邱明偉召開記者會,譴責中共使用謊言暴力迫害各類異議人士,並即席宣布退出中共相應的組織,成為了中共中央級宣傳機關當中首位以真名公開退黨的在職人員。他的正職是人民日報社旗下的人民論壇時政專題部的副主任,換句話說他在人民日報社寫的文章也好,做的新聞也好,他真正把握的必須跟黨的利益旗幟鮮明的保持一致,他的任務就是要維護黨的形象,就是要作為一種宣傳工具來對整個社會發出黨的聲音。

它叫人民論壇,表面上是與人民進行一種探討,而它涉及的主題就是時政,就是現實的政治,時事政治。所以我覺得他的位置、他的經歷,他在人民日報社的這四年,我覺得完全可以透視出中共在宣傳、在洗腦,在對普通人精神訛詐方面,他完全就是沖在第一線的,所以這麼一個人在現實的背景之下,當他跟共產黨決裂的時候,他所發出的聲音是值得每一個人來思考和回味的。

當時他在記者會上是這麼講的,他說我在人民日報社工作這麼多年,連我都看不到中國的人權有所改變,它們並沒有兌現它們的承諾,而且越來越糟糕,不但沒有兌現,反而在全世界的矚目之下,建造了一個龐大的暴力與謊言的工廠,這是典型的、卑劣的、編造虛假罪名、打擊異己人士的手法,手段極其險惡,居然還可以不惜一切手段收買記者幫助中共說話,幫助中共塗脂抹粉。

其實他原來的工作就是黨的這一份工作的一部分,他原來的工作就是他現在所譴責的核心部分之一,人民日報社。所以我覺得從他的嘴裡面,在他毅然跟共產黨完全決裂之後所表現出來的那種意思和氛圍,確實是給每一個人一個警鐘。

現在我相信有太多的人在國內無論你出於利益、出於錢、出於工作、出於家庭等等各種各樣的個人的現實的理由來迴避現狀,對中共的這種殘暴、沉默。你明明知道中共是什麼東西,但是保持沉默,而這種沉默之下,我想說邱明偉就是很多朋友未來第二天不得不面對的。

邱明偉今天對中共的表態,並不是今天他出走之後的一個瞬間的認識,它有一個積累的過程,而他自己又完全是體制內的人物,完全是黨所欺騙宣傳來給這個社會其他人洗腦的一個武器本身,具體的被使用者的本身,所以我想說他並不是今天才認識到的,而是早就認識到的,而他需要的只是勇氣和環境。

他自己也講中共本身手法的卑劣,包括逼迫我們在空白的紙張上簽字,之後它可以任意的在上面添加內容,然後黨可以拿著這樣的文件來應付國際社會的聲討,來發出所謂的官方聲明。他的這個說法就非常的到位,他並不是不知道這種事情,他並不是不知道黨一直是這麼做的,原來他並沒有吱聲,今天他譴責這種卑劣的事情,因為這件事情發生在自己的身上。

那大家想一想另外一件事情,就是截至到今年,中共對法輪功迫害整整十年,在這十年當中,在這十年的新聞宣傳當中,在電視上、廣播裡、報紙上、雜誌上、網路上,我們看到太多的所謂的煉法輪功的這些人,什麼悔過自新、悔過書,而且還非常理直氣壯的拿出那麼多有本人簽字的所謂的悔過書。

邱明偉的陳述,完全就揭示出在過去的十年當中,到底有多少所謂的法輪功學員悔過書是在先簽字後被人寫上內容而出現的呢?按照這個說法,按照中共在迫害法輪功之前,多達一億人已經在修煉法輪功,這種對比是非常清楚的。這本身也能夠透視出今天依然在享受國內這種環境,在依戀自己無法擺脫的一些個人理由的時候,對中共的殘暴保持沉默的時候,這是一個最好的範例。

邱明偉自己也明確說,這一次出事,其實參加七一遊行只是個引子,是個導火索,而七一遊行被人照相,是誰照的像,又怎麼回到單位第一時間被單位知道,這個從另外一個方面透現出中共本身的滲透,中共對人們爭取自由和自我權利的侵害。

所以邱明偉他自己說,他經常調查異見人士,有高層人曾經向他透露說,這一次政治迫害的根本原因,就是他曾經對法輪功進行過調查,以及幫助過一些法輪功學員。這位高層人士這麼講,其他的事情都好辦,但是你調查法輪功的個案,這恐怕是有點受不起了,雖然僅僅是調查,但是誰能夠證明你不是法輪功呢?和法輪功是有關聯的人呢?誰又能證明你不是法輪功的成員呢?

原來我們在諸多的節目當中提到,中國的法律是維護黨的利益,是保持黨的獲利者和獲利集團能夠持續穩定的環境,法律是幹這個的。所以當整個權力者或者說這個集團的主要的握有利益者,它認為某一個人、某一個團體可能威脅到我的集團,或我個人的利益的時候,它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利用國家的名義,把他弄下去。這點上是非常清晰的。

而法輪功在這個氛圍當中,在國內所表現出來的這種狀況,恰恰是這麼個類似的狀況。所以邱明偉在他的聲明退黨、退團、退隊的時候,我覺得是非常明確的、坦白的把內心積壓了那麼多年對中共認識的那種真實的一面,完全披露給了社會。這種披露,大陸的所有的人每一個具體的人,都可以講出非常具體的典型的故事。只不過是說事情沒有攤在自己頭上,所以我也沒有必要說,是這麼個氛圍所表現出來的一種現象。

邱明偉剛剛從國內出逃到香港時,他最開始提出他自己的罪名,我覺得也非常具有代表性。我記得他剛剛出來的時候,大概八月十九號的時候,就曾經接受過大紀元記者的採訪,他特別提到這麼一個說法,他說在七月八號回到北京以後,他的頂頭上司、人民論壇的主編賈立政對他宣布,沒收他的證件,撤銷他的副主任的職務,開除他的公務,同時他的一切福利待遇被剝奪,原因就是因為他在香港參加了七一遊行。但是最關鍵的問題和讓他不解的是,我並沒有任何政治上的錯誤,而且也不可以給我扣上政治的帽子。

政治二字在中國人的心中太敏感了,所以令他越來越陷入莫名恐懼的就是這"政治"二字。他自己講非常明白在中國大陸的政治體制之下被扣上政治帽子的下場,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一旦給你扣上政治帽子以後,你是解釋不清的,你聘請律師是無效的。人民日報有一些非常簡單的事情都要把它上升到政治的高度,這個太可怕了,這個會剝奪我的人身自由的。

政治本身我們可以說它什麼也不是,政治本身就是一個名詞,但是在中國,政治卻成了一個罪名,而政治的罪名是可以置你於死地的,共產黨講的就是政治。所以我們反襯過來,今天黨講的一切就是政治。所以黨在講政治的時候,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和沒有資格去講政治,當你被扣上政治的帽子的時候,你就是黨的死敵了。

在這一點上也恰恰是法輪功被迫害問題的明確表現。今天有多少聽眾、有多少朋友在被提到法輪功問題上的時候,有多少人不是這樣說,法輪功祛病健身,強身健體很好,但是你不要參與"政治"。這個詞在多少朋友的心目當中是一個很關鍵的說法,而且當他說出這個詞的時候,他說的理直氣壯。

其實這是被洗腦後的一種誤解,一種觀念,你參與不參與政治又怎麼了?政治又怎麼了?而這個政治的本身卻是黨所給予的一頂帽子,而這頂帽子你感覺到恐懼,感覺到不應該是黨教育你的。就像這位邱先生所說的,在中國當你被扣上政治的帽子的時候,你就將非常難辦了。

政治本身在憲法當中是哪一條罪過呢?在刑法當中,在任何一條法律當中說它是一個罪名,它應該被判死刑,應該被判無期徒刑,有嗎?沒有。但為什麼在我們的心目當中,對政治二字卻有如此特別的感情,而且百分之百的確定它是不好的。

誰被扣上政治的帽子就是麻煩,這個就非常關鍵。而這個搞政治的人--邱明偉他的工作不就是搞這個的嗎?所以他自己也講說,人民日報把一些非常簡單的事情上升到政治的高度,這個太可怕了,這會剝奪我的人身自由的。我不得不說邱先生可能在原來的工作當中,他自己的工作就是需要把一些非常簡單的事情,把它上升到政治的高度來達到黨所需要的目的。這就是媒體今天宣傳最關鍵的一點。

也正是由於政治上的問題,所以他被上升到政治的高度,因為他在北京,在人民日報社,所以他講在政治的圈子當中本來是有一些關係的。決定逃跑之前,他曾經向高層求助過。其中有一個人是這麼跟他說的。說我們已經幫不上你了,這個問題已經上升到政治的高度,這個時候你只有自己注意自己的安全了,能走多遠走多遠,沒有什麼可說的,我根本沒辦法出面保護你,因為可能我也會跟著被牽連上,被扣上政治的帽子,政治就是這樣可怕的東西。

我們剛才講了他在退黨、退團、退隊的記者會的聲明當中,他明確的說真正的原因是法輪功的問題,也就是說所謂扣在他腦子上的政治的帽子,就是因為他要調查法輪功的真相。根本沒有到替法輪功說話這一步上,他只不過是想知道法輪功被迫害的事實,和他個人的內心並不認同黨的這種做法。這就是一開始他提到的他被扣上政治的帽子的原因,以及他後來明白了七月一號只不過是一個引子,而真正的原因是他的上級黨認為他與法輪功有關係。

也可能他的上級為了排除異己而把他做掉,利用的是這個說法。這種現實的生活場面,每一個人你都能說出一點籮筐來、一大卡車來、一大集裝箱來這種類似的故事,這就是我們大陸現實的生活。此外邱明偉先生還揭示出另外一個事情,就是中共內部的這種殘暴性,所謂的公、檢、法自己設立私刑,黨本身就是私刑的最典型的代表了。他提到因為他在人民日報工作,所以他平常可以跟公、檢、法有經常的接觸,而在公、檢、法內部有他的朋友,包括在檢察院內部的刑具他都見過。檢察院為什麼會有刑具呢?我覺得這就是一個特別應該注意和提出的問題。

檢察機關、檢察院為什麼有刑具呢?檢察院用這個刑具到底是給誰使呢?因為檢察院是代表國家公訴方、訴訟方。他自己講,他見過一些老虎凳、警棍、電棍這些東西的使用。他講有時候不忍心就走開了,有時候到看守所看到他們打人,總覺得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呢?雖然這些看守所的官員我都認識,但是我看不下去。

他說還見到了水牢,在見到水牢之前,他根本不相信會有水牢。黨的人民日報的記者因為工作關係,他是時政論壇的副主任。我們剛才講了,他的工作自然跟黨的公、檢、法和在一起,有認識。其實從另外一個角度大家也可以看出來,中宣部也好,法院也好,檢察院也好,公安局也好,這些是合為一體的,維持黨的安定、穩定、團結的、和諧局面的銳利武器,這些本來應該隸屬於國家的機器,成為了黨的私刑,成為了黨的自己的工具,來應對任何向黨的利益集團說不的人,這就是現狀。

邱明偉作為體制內的人,作為自己的經歷和現在的狀況,真是把內心的一切講出來了。我覺得非常值得對比的,是許志永這件事情。許志永被釋放之後在海內外引起的反響比較大,大家普遍的一種說法,就是許志永之所以被釋放,是因為海外的朋友的聲援,國內的朋友的聲援,迫於壓力中共才釋放的。

甚至美國之音出來一篇文章叫輿論解讀許志永獲釋,中國是否調整了對維權人士的政策。我就想說怎麼會提出這種說法?我第一次看到這個題目的時候,我感到很吃驚,難道今天國內的維權人士真的是對黨所抱有的希望,給你個棗,你就當蜜了。要知道拿棗當蜜,那個核會扎掉你的嘴和牙的,不是那碼子事。

許志永之所以獲釋,我看過對他介紹的一些文章,許志永主要做了這麼幾件事情。一個成立了公盟,為這些低層的人、最底層的人提供法律上的援助。這些包括地震的受害者、毒奶粉發受害者、包括其他的一些普通的人。

另外一件就是對中共的勞教這件事情提出了異議,他在處理類似這些案件當中的一個宗旨,就是一定要在今天憲法,就是黨所制定的憲法的框架之內,來尋求這種法律上的公平和權利,來維護基本的人權,而這種框架,他一再稱它一定是在對黨本身不構成任何威脅。所以有的輿論就明確說,他是黨與人民之間的潤滑劑。所以在通篇當中不會看到許志永曾經做過任何其他的,直接站出來向黨說不,他沒有做過。

我們可以對比一下,如果說海外輿論、海外的聲援對他起了決定性的幫助的話,高智晟律師、郭泉教授、黃琦、譚作人,這些人都是現在正在受苦受難的維權人士。而這些人做的跟許志永不太一樣的就是,他們公開向中共說不;而郭泉、高智晟公開聲明退黨、退團,這是本質上的不同。

許志永的被釋放跟他以稅的角度,以高額五倍來懲罰他的罰金一百多萬,他交了,這個罰金合理不合理,沒有詢問過,而這個罰金本身是否對,也沒有核對過,所以我想這是一點;第二許志永在釋放之後說了這麼一段話,說在有關維權過程中,我們是可以採取妥協政策的。我不知道這個妥協是什麼含義,但是妥協的對象一定是對黨妥協。

如果讓我講,許志永被獲釋和這種表現的態度,在中共的角度來講是樂意見得。也就是說,他削掉了這些人的銳氣,所以我想表明的是,並不是想說許志永個人來講有他自己的選擇,這個我們都無權干涉。我只想解釋許志永為什麼能夠獲釋?而邱明偉為什麼不得不背井離鄉,拋下嬌妻、幼兒,自己置身於海外它鄉,而且未來的命運完全是未知的,一個本質上的區別就在這。

所以今天共產黨就是兩點,一個在它把持當中你是不是向中共說不;另外一個關鍵的問題就是法輪功的問題。所以這裡說許志永獲釋這是情理之中的,沒有什麼可意外的。而所謂中共調整維權人士的政策這個說法是根本不存在的。

那對比說邱明偉這種背井離鄉的處境,就已經非常明確的表現出,黨在過程當中從來就沒有改變過,沒有改變過它的殘酷和黑暗,什麼都沒有變過。我覺得對比之下就可以透視出今天的環境,根本法制在中國是不存在的,法制僅僅是為黨服務的一個武器。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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