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廣亮對本臺記者表示,早在2004 商丘睢陽區法院執行局局長李傳峰在一次暴力執法中,將他這個局外人的上萬元財產損壞,他為此要求賠償時,卻被他們毫無理由的拘留了24天,還對他進行死亡恐嚇。
李廣亮:(錄音) 「把我租的房子的東西全都撂出去了,我去找他,去找他以後,他就把我拘留了,把我拘留了24天。」「放了以後,我就開始找,找他們,他們不理我,找他就罵我,不理我。」「他就是說你再告我,你們要告我,我就弄死你,他就這樣說,這就是李傳峰說的這句話。」
在李廣亮堅持上告的情況下,李傳峰被迫協議賠償李廣亮2萬4千元的損失。但是李傳峰為了報復,誣告李廣亮敲砸勒索和衝擊17大會場,致使李廣亮在去年4月份去西安出差時被抓進監獄關押至今,並被判刑三年。
李廣亮說: 「說我敲搾勒索法院。」 「上西安咸陽去出差,當時我到火車站一亮身份證被抓了,抓了以後就關到監獄了。」「一直關到現在,把我判刑判了3年。」 「他說我衝擊17大會場。」 「春節前檢察院說把我們放了,說我們無罪,就是李傳峰說我們去衝擊17大。」「我一個老百姓怎麼去衝擊17大會場呢?」
李廣亮還告訴記者,他的夫人因為代替他在李傳峰賠償協議書上簽了字,也被判了2年徒刑,3年緩期執行。李廣亮表示現在他正在上訴,呼籲各界正義之士能夠對他伸出援手。
来源:S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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