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富周正毅的行賄對象、原興業銀行上海分行副行長王滬軍一案11日二審宣判。二審維持原判,王滬軍被指控企業人員受賄罪和挪用資金兩項罪名,合併判刑八年六個月。同案犯、原興業銀行上海分行虹橋支行副行長倪海橋,被指控挪用資金罪,判刑四年。
香港《星島日報》報導,有關判決書顯示,王滬軍被指控的四十萬元受賄,均來自其在上海任職期間從周正毅處獲得的資金。周正毅過去同多家銀行往來甚密,並有巨額借貸。其中周與興業銀行的關係最為密切。
因不服法院一審判決十六年,周正毅日前向上海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改判無罪或改判免除處罰。周正毅自稱因揭發中國檢察院某現任官員家屬受賄的"立功事實"未被確認,反而遭打擊報復。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