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網上流傳一個帖子,叫作「國內十大著名荒唐禁令」,都是我們現實生活中的真實發生的事情。其中 「中小學教師嚴禁姦污猥褻女生」這則條款出現在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和資陽區兩個教育局頒發的「教師準則」內;「嚴禁用公款打麻將」,這是2004年8月陝西省安康市建設局用紅頭文件裡的規定;「海關官員不得庇護走私」,這是海關總署五條禁令裡規定的;還有醫院規定,嚴禁銷售假藥、嚴禁向患者索要紅包等。對於這些禁令,人們不乏嘲諷之聲。像教師姦污學生、公款賭博、庇護走私、銷售假藥等,實際上都是不言自明的底線性規則,而現在卻需要鄭重其事做出規定。
過去,對於這樣的現象,我們更多從道德倫理的角度去理解,有人將其稱之為道德滑坡,而應對的措施也更多是軟弱的道德呼籲。現在我們必須意識到,這裡所說的 「底線」,實際上是一種類似於禁忌的基礎生活秩序。這種基礎生活秩序往往是由道德信念、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則、正式或非正式的基礎制度混合構成的。一般地說,這樣的基礎秩序是相當穩定的,甚至常常具有超越時代的特徵。它平時默默地存在,以至於人們往往忽略了它。甚至在大規模的社會變革中,政權更替了,制度變遷了,這種基礎的秩序也往往依然故我。比如,「不許殺人」的道德律令,體現誠信的信任結構等,在社會變革的前後幾乎沒有大的差別。
但是,在我們今天的現實生活中,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樣的底線經常被突破。這說明,我們這個社會生存的一些基礎正面臨威脅。
現在問題的嚴重性在於,類似的事情不僅發生在一般的日常生活中,而且也發生在公共生活中。有幾件事情是應當永遠作為教材,來昭示人們,什麼叫做底線,什麼叫做突破底線的恥辱。
一件是12年前的事情。新疆克拉瑪依市教育局為歡迎上級「義務教育與掃盲評估驗收團」,組織「專場文藝演出」,中間發生火災,克拉瑪依市教育局的官員出來叫學生們:「大家都坐下,不要動!讓領導先走!」學生們很聽話,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不動;等上級政府與教育局所有在場的官員「先走」之後,教師才開始組織學生撤離,結果796名師生全部陷入火海之中,323人死亡,132人燒傷致殘,死者中有288人是中小學生。
另一件是2004年的事情。12名桑植縣礦工在山西省盂縣南婁鎮大賢煤礦瓦斯爆炸事故中遇難。按照山西省政府2004年出臺的遇難礦工死亡補償最低標準,煤礦補償給每位遇難礦工的家屬20萬元。桑植縣五道水鎮政府出面為礦工家屬協調善後處理,統一領回了這筆補償金。不料,當家屬們向鎮政府索要這筆補償金時,卻被強行扣留總計20餘萬元。其名目是所謂維權費。但實際上,當地政府有文件硬性規定,礦工死亡補償金是每人20萬元,並不存在什麼談判和維權的問題。更讓人驚異的是,負責處理該事件的桑植縣紀委信訪辦主任竟表示,幾個鎮幹部在此事中出發點是好的,處理也很積極,只是收費高了。
應當說,這樣的事情已經不是一般的瀆職犯罪的問題了,在傳統社會叫做天理不容,在今天可以叫「突破底線」。
制度是如何失敗的?
在一次演講中,央視主持人崔永元講了這麼一段話:我不是有什麼道德潔癖,我沒有特別高的要求,我要求的只是道德底線。比如你是醫生,我給了你紅包,你做手術時就應該認真些,不能把紗布放在我的肚子裡。但是現在不是,拿了錢還會不小心把紗布留下;再比如你綁架,問我要錢,我給了你錢你一定要把親人還給我,你不能拿了錢又把人弄死。我們現在都墮落到什麼程度了?
在正常的情況下,罪惡活動的本身也是有規則的,即人們常說的「盜亦有道」。正當的社會活動更是如此。在我們經濟社會生活中屢見不鮮的制度失敗是如何發生的?換言之,制度是如何失敗的?
對於制度的失敗,我們往往將其原因歸結為特定制度本身。比如,當反腐敗制度不能奏效的時候,我們很自然地要追問,是不是反腐敗制度設計存在什麼問題,以至於讓腐敗分子有空子可鑽?當我們的國企效率很低,甚至國有資產不斷流失的時候,我們自然要問,是不是國有產權的安排存在問題?制度設計本身的問題確實存在,但許多制度的失敗,往往不僅是制度本身的問題,而是制度運行的基礎秩序出了問題。
以國有企業改革的討論為例。人們曾比喻我國國有企業的處境是一根大熱天的冰棍,不被人吃掉也要化掉。很多人就是用這個比喻來論證改制的必要性的。甚至有人激憤地說,這樣的企業就是白送給人,也比慢慢流失掉好。上述的比喻大體是不錯的,但問題遠不是人們對比喻的解釋那樣簡單。問題的關鍵是,我們的國有企業為什麼會成為不吃即化的冰棍?僅僅是因為國有企業的產權嗎?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麼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國有企業,有的國家國有企業佔的份額還不小呢?即使我們承認國有企業的效率要低於民營企業,但有哪個國家國有企業的處境到了不被吃掉就要化掉的程度?關鍵的問題就是「大熱天」--腐敗的大環境的存在。大量事例表明,無論是在國企經營的環節上,還是在轉讓的環節上,抑或是在郎咸平所說的信託責任的環節上,幾乎無不與這個因素密切相關。
正是由於權力的腐敗,理論上所有者並不缺位的財產,在實踐中成了「無主」的財產;本來可以公平進行的國資轉讓,變成了瓜分國有資產的「盛宴」;郎咸平提倡的信託責任問題一到實踐中照樣走樣變形。因此可以說,國企的「失敗」當然有產權的因素,但國企在實踐中處於如此的「狼狽困境」,絕非僅僅在於國企產權制度本身。
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國企存在和運轉所處的「大熱天」,也恰恰是國企改制所處的「大熱天」,正因為如此,國企改革的不規範,國企改革中國有資產的流失等,就成為一種難以解決的頑症。比較一下就可以發現,西方市場經濟國家中也不斷對國企進行改革,有時甚至也進行大規模的私有化,但所涉及的也主要是效率問題,而在我國,國企改革卻成為一個與億萬人的利益相關的問題。差別的關鍵,就是國企運行或改革的基礎秩序不同。
在改革中,無論是舊體制還是新體制,要正常地運行,都需要有更基礎的東西作為前提。舉例來說,信任結構就是這種基礎秩序之一,新體制要以信任結構為基礎,舊體制正常運行時也是離不開信任結構的。可見,信任結構是超越體制的,要比體制更為基礎。現在我們社會生活中出現的種種問題,有些就是因為這種基礎秩序被破壞了。因此,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的嚴峻性,不僅在於新體制本身的無效或缺陷,而是新舊體制共同基礎的喪失。這樣的危機更具有根本性。
菲律賓前總統埃斯特拉達因腐敗被趕下臺的時候,曾有媒體評論說,腐敗之風對於菲律賓社會生活基礎的破壞,可能需要這個民族用上百年的時間來支付代價。可以說,腐敗對社會生活造成的最大危害,就是對於社會生活基礎秩序的侵蝕和毒害,是對於社會生活基礎的破壞。
底線失守與社會生活的西西里化
吳思先生曾提出一個「潛規則」概念,是指「隱藏在正式規則之下、卻在實際上支配著中國社會運行的規矩」。應當說,這個潛規則已經滲透到我們社會生活的許多領域,特別是滲透在官場當中。腐敗現像在一些地方卻愈演愈烈,一個重要原因是這種潛規則的支配作用已經形成。
潛規則的系統化,就是我在分析官煤勾結時提出的「另一種秩序」的形成。在官煤勾結中,官煤政治決非是簡單的權錢勾結,而是本身就構成了一種「體制」。對於這樣的一種「體制」,內部人有相當高的共識,局外人也不得不無奈地認同,甚至官煤政治的整治者也不得不對之退讓三分,所謂官員在指定時間前退股既往不咎的規定,就是這種退讓和默認的表現。
這種「另一種秩序」如果失去控制,則會演變為一種社會生活西西里化的現象,可以保證強弱雙方平等互動的規則不斷弱化,強者變得越來越蠻橫和霸道。
說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應特別注意並警惕近年社會暴力現象蔓延的現象。其中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強者對弱者使用暴力的問題,比如定州事件。據新華社報導,河北定州市繩油村村民因征地糾紛,遭二三百名男子襲擊,導致6名村民死亡、多人受傷。對這樣的事情,當然需要在道義上加以譴責,但這種現象有著更深層的含義。
在一個正常的社會中,強者一般不太願意向弱者使用暴力。這是因為,強者在經濟、權力、法律甚至話語等各方面都具有優勢,他們完全可以使用合法的手段使弱者屈服。再者,強者是「穿鞋」的,顧忌多,使用非法暴力所要付出的代價要更大。那麼,最近幾年為何頻頻出現此類事件?可能有這樣幾個原因:第一,強者的蠻橫與霸道。在一些強者那裡,利益受損的弱者不配成為利益談判的對手,強者不耐煩使用哪怕對自己有利的合法手段,而是直接使用暴力。第二,強者有避害的手段。從幾個事件來看,真正的主使者並不出面,事後也有「替罪羊」代為頂罪。第三,使用暴力形成了一種習慣, 「暴力拆遷」能夠成為一個流行詞,表明瞭拆遷中使用暴力的普遍性。
從這樣的事件中,我們可以發現一種深層的失序,即完全不顧規則和合法秩序的強力與暴力的原則,開始成為解決社會糾紛的手段。
底線何以頻頻被突破?
社會生活底線頻頻被突破,已經構成對我們社會生活的一個嚴峻挑戰。那麼應當如何看待底線被突破的原因?我們又應當如何來守衛社會生活的底線?
我們可以從幾個層面來看這個問題。
第一,一種強弱失衡的社會結構。在過去20多年利益分化的基礎上,精英和大眾之間的裂痕進一步加深。在網路上,人們可以看到對精英的奚落和羞辱越來越多,而精英本身似乎也變得越來越專橫和霸道。裂痕的加深會導致「上層階級化、下層碎片化」的結構形成,其在行動的層面就是「上層寡頭化,下層民粹化」。實際上,目前許多現象,都與這種結構有關,最近的一個例子,就是「無極」與「饅頭」之爭。
第二,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機制的喪失。有人感嘆,在我們這個社會中,最大的痛苦是很難找到說理的機會。如果你是一個被強行徵用了土地的農民,如果你是一個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就會知道找到這樣一個機會是如何不易。這表明公平和正義的缺失。而道德倫理恰恰是要以公平和正義為支撐的。當公平與正義被破壞的時候,道德便處於相當尷尬的境地。相反,在公平與正義能夠基本上得到維護的時候,道德的力量也會強大起來。道德本身是不能單打獨鬥的。這是我們在重建道德的時候必須要明白和記住的。
第三,實用主義的價值觀。這一點特別明顯地表現在改革的論證中。在舊體制弊端叢生、經濟效率低下的情況下,對效率給予特殊的強調無疑是必要的。但問題是,效率有時成了惟一的價值,我們甚至可以看到一種明顯的實用主義甚至機會主義的價值觀:為了效率,什麼都是可以犧牲的,被犧牲的公平和正義是不用計算在成本之內的。更學術化一點的表達,就是可以節省交易費用。在這種短淺的視野之下,許多為維護社會的基礎秩序所必需的公平和正義,就被當作「交易成本」節省掉了。結果是,由此造成的基礎秩序的解體,要由我們這個社會用極為漫長的時間來償付代價。
作者系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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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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