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山東濟寧法院因言定罪重判任自元

發表:2006-03-19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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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任自元家人和辯護律師那裡核實,網路活躍人士、山東省濟寧地區鄒城市中學教師任自元今天(3月17日)被山東省濟寧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宣判,判處10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3年。

任自元,男,今年28歲,於2005年5月10日在江蘇南通市被拘留,5月11日,公安人員到任自元在山東鄒城的住所搜查,之後,傳喚其父母和多位朋友,收集證據。同年6月17日,家人接到通知,濟寧市檢察院已批准公安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任自元。2005年9月30日,山東省濟寧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開庭審判,律師張成茂先生出庭做了無罪辯護。

在9月30日開始的審理過程中,濟寧市檢查院指控任自元和其他一些青年學生立了「大陸民主陣線」,任自元擔任負責人。檢查院起訴的證據包括任自元自己寫的《民主之路》一文,他的電子郵件,以及其他人的證詞。張成茂律師在辯護時指出,任自元只是有追求民主的想法,並沒有真正採取行動,思想和言論不應構成犯罪。

任自元的父親任汝生自他兒子於2005年5月10日被捕後,在法庭開審時才首次見到他。今天判決下來後,他表示,家屬會提出上訴。

任自元經常在網上發表評論,探討中國的民主發展。他寫作的《民主之路》沒有公開發表過。網際網路上曾出現過一篇署名「大陸民主陣線」的文章,聲稱將發起革命,推翻中國共產黨。除了這些網路文章以及與網友探討有關想法的郵件,檢方沒有其他任何材料證明「大陸民主陣線」組織已經確實成立並在運作。

任自元,筆名任傑,出生於1978年10月28日,身份證號:370825781028001,1997年9月到2000年7月就讀於山東省濟寧師範專科學校,專業為漢語言文學教育,於2001年12月31日取得教師資格證。被捕前是山東省濟寧地區鄒城第10 中學的語文老師, 居住在山東省濟寧地區鄒城市塘子西街通河胡同8號。

我們認為,任自元無非是在網上行使其言論表達和結社自由,這是每一位中國公民應該受到中國憲法保護的權利和國際公認的基本人權,不應該因為任何人的政治或宗教信念而被剝奪。山東省濟寧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義從重判處他十年監禁,這是因言定罪,該法院應該本著憲法和人權標準,公正地重新審理此案。張成茂律師的無罪辯護符合中國憲法和國際人權法有關保護言論和結社自由的原則。我們支持家屬繼續上訴、尋求司法公正。

維權網
200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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