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北京連續高溫,昨天北京的最高氣溫甚至超過攝氏四十度,北京市民個個被熾熱的太陽烤得大汗淋漓。有市民建議,將高溫假和降溫費寫進勞動法,只要氣溫超過一定限度,應自動放高溫假;不能放假的企業,應給員工發放降溫費。
北京昨天的溫度比中國「四大火爐」中的任何一個城市的溫度還要高三、四度。持續的高溫天氣,帶給北京市民生活上很多不便。據新京報報導,由於高溫引發電力緊張,一些辦公大樓的中央空調不能二十四小時開放,很多工作人員加班只能冒著酷熱工作,一邊加班,一邊猛擦汗。
報導指出,遇到這樣的高溫天氣,廣州的一些企業會給員工放高溫假,而成都一些企業也會給員工發放降溫費。但在北京,大多數市民根本不知降溫費是什麼。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規定,行政事業單位降溫費補助標準為,夏季(六至九月)每人每月補助六十元人民幣(含離休人員),交通干警每人每月補助八十元。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北京市還規定,從當年起,將公共電汽車司機的降溫費標準由一人一年一百元調整到一百八十元。
北京市對降溫費發放的形式並無強制規定,一九八九年開始對長期在氣溫三十三度以上、濕度八十以上的空間內工作的職工實行高溫補貼措施,必要時還需對一些長期在高溫氣候下工作的職工調崗,以確保身體健康。不同崗位有不同的補貼標準,從幾角到幾元不等。
中國大陸勞動法規一直未對勞動者高溫作業出臺具體保護措施。一九九一年雖然對原來的高溫補貼標準稍作調整,但此後十幾年間,大陸的高溫補貼標準一直未再作調整。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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