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了找工作在廈門竟遭秘密關押

作者:賈偉 發表:2003-02-26 07:46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我是位新派思想者、作者、情深而文明者。

1月5日,我來到了東南海之濱的廈門市,對這美麗、經濟發達的特區城市進行觀光、考查。原定的行程目標是,考查完福建之後,再南行至廣東、海南等省,以尋找一份適合於自己的工作。

我雖然有大學學歷,留過6年的學,又擅長寫作,但由于思想的不同性(倡導民主、民權、民運學說),在家鄉長春市是找不到事可做的,只能夠花可憐老父母的退休金,而且居住、出入還要受到監視和限制。

這次,我僅因遊覽了風景區,就坐了15天牢。

1月10日,我乘遊船觀光了鼓浪嶼、大蹬、小蹬島。在我遊興正濃對觀光景點進行拍照的時候,忽然有一群全副武裝的邊防戰士,威風凜凜地向我衝來,嚇得周圍的遊客頓失遊興。為首的一位大概是營職的軍官在坐陣指揮著。我懵然不知道為何要抓我。我向這位營職的軍官解釋道:「我只是一位普通的遊客,沒有作錯什麼,不知道為何要抓我?」這位軍官趕緊讓我閉上嘴,說:「我們早就知道你是誰,你不用再作任何的解釋。為了找你,整個邊防部隊都出動了,找了你二個半小時(誇大之辭)」。隨即,他令人給我戴上了手銬子。

在車上(有數輛車緊隨),為了防止我出意外,不僅給我銬上了手銬子,還在我身上綁上了繩子,並不斷地威脅我說:「你不要亂動啊!你要亂動或有別的想法,我的拳頭能打碎你的顴骨!」,話音落下,身邊的戰士緊緊地擠壓在我的二肋,使我動彈不得。

到達邊防駐地之後(邊防支隊),他們就馬上整理我的材料(情報處提審,安全局的人也在場)。他們以神速的方式、沒等提審我完、沒等容我說完,整個材料就已經準備好了。到了這樣一個地方,自然,我就不是我了;我的手也就不是我的手了;儘管我奮力抗爭著,手銬子將我的手磨出了道道血印,但是他們最終還是操控了我的手,在每一頁材料上按上了手印。

隨後,他們拿著早就已經準備好了的、同安公安分局姜建新局長開的以偷渡罪行政拘留15天的拘留單,將我送到了廈門市第二拘留所(後溪拘留所)。在前往拘留所的路上,本應該1個多小時的路,卻走了4個多小時,因為他們還得到我4天來住過的店家進行調查、盤問,想從中查出更多的東西來,想使更多與我有往來的人受到牽連,以彰顯他們的業績。前車引路(邊防部隊也不知第二拘留所在何方)後車緊隨,終於將我押送到了第二拘留所。

我也感受到了受拘留的滋味,儘管以前有過2次(98年北京一次,99年5504兵工廠一次),但那都是軟禁,住的是賓館,吃的是山珍海味,是享福,而這一次卻是受苦,卻是遭罪。15天的拘留生活,使我品嚐到了受凍、受餓、受累、受體罰的滋味,將我這樣一位思想家、民運學者與偷盜、騙子、嫖娼、打群仗者同關一室,使我體驗到了人世間的屈辱。15天的拘留生活而且還時常有錄像、錄音的採訪,政治囚徒與普通犯人每天生活在一起。15天的拘留生活使我更增加了對魏京生、徐文利等坐了10幾年、20幾年大牢的傑出民運人士的景仰和尊敬。

1月25日,到期的日子到了。我結束了這15天惡夢般的生活。別人到期能夠恢復自由,輕輕鬆松地走出大牢。而我到期卻仍然得由部隊押送著,得將我交給專程由長春乘飛機飛到廈門的市局一處的公安們,仍然還得戴著手銬、忍受著由廈門到北京、再由北京換乘公安的專門汽車11個人押送的顛簸之苦。

1月27日,在長達50個小時旅途之後,我終於回到了長春市。我被關押在我的居住區所在地南關區分局,由它的政保科和一處的公安看管著。28日,我被一處及政保科的人強行送往省公安廳所屬、位於公主嶺市的安康醫院作精神質量鑑定,在確定為一切正常之後,由我的哥哥負責擔保於1月29日下午將我釋放回家。

解放軍為何要抓我?誰又能夠調動瞭解放軍?儘管我是一位持有不同政治觀點的思想者、作者,一位與民運人士有著某種聯繫的民運學者;我此次到廈門卻純粹是為了尋找工作,與民運及政治毫無關係的。此次解放軍抓我、並以偷渡罪名栽贓我,讓我坐上15天的牢,顯然其主要的動因並不是為了折磨我,因為我們黨及國家對我還是很寬待的。99年「6.4」10週年的時候,他們將我請進5514兵工廠的賓館裡(神怡賓館,是朱鎔基總理98年來住過的地方),又是山珍海味,又是豪華包房,眾干警與我觥酬交錯,警長、所長睡夢相伴。

此次解放軍抓我的真正動因是想從我所攜帶的、與民運名人有往來的資料中,發現些什麼,尤其是我此次到廈門都與何人接觸,希望能夠從中找到更多的打擊目標及對象。然而,此次解放軍失望了,他們除了獲得我近年300萬字的著作光碟軟盤及對我胡亂的錄音、錄像之外,別的一無所獲。這些東西在10幾次的搜家過程中,早在公安一處掌握之中了。

那麼,又是誰讓解放軍抓我呢?又是誰能夠調動解放軍呢?是公安局?安全局?還是更有可思議的部門?更有趣的是,在解放軍給我開的拘留單中,他們將栽贓我的偷渡罪的偷渡方向都給寫錯了。我是在大蹬島被抓的,他們卻在拘留單中把它寫成是我於9日偷渡到臺灣的小金門海域,於10日在大蹬島將我抓獲,而大蹬、小蹬島面對的方向是大金門,離小金門遠了去了(小金門是在鼓浪嶼方向)。我如果渡過了臺灣海峽還回來幹嘛,等著第二天被人抓?那一天一宿我又到哪裡去了?況且我連魚船和魚民都沒有見到。這樣的栽贓豈不荒唐!

我要依法上訴,維護我的人權。此次解放軍對我的監禁,顯然是侵犯了我這自由公民人權學家至高無上的人權。我此次被解放軍監禁,竟然有20餘天(拘留所15天,在路上及在長春關押5天)沒有與我年邁八旬的老父母通過一次電話。年邁的父母天天想、夜夜想,以為我出了什麼不測,精神上受到了嚴重的打擊。我要起訴解放軍廈門邊防支隊對我老父、老母精神上的打擊所應承擔的責任。在我走出拘留所之後,從法律的意義來說,就應該是自由公民了。但長春公安強行將我押解回來,並強將我押送到分安廳所屬的安康醫院,而且1,000元錢的車旅費及1,000元的安康醫院的檢查費,還強行由我個人承擔。我要依法起訴長春公安對我的人權侵犯。

民主論壇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