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官方媒體披露的楊前線的言詞,多維社記者發現與賴昌星在接受《遠華案黑幕》作者盛雪採訪時的介紹的情況接近。而中國檢察機關指控楊前線受賄,也只是一部「凌志」牌400黑色小轎車和一張華南虎皮。
不過,北京天訊網發表署名海韻的報導說,在賴昌星走私大案中,原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楊前線從不隱瞞自己與賴昌星是「好朋友」。
楊前線幾乎全部推翻了法庭的指控。他反覆強調,他與賴的關係是朋友關係
楊前線與賴昌星認識,是80年代中期的事。楊前線任泉州海關關長時,與賴昌星的關係更加密切。當時,他們曾聯絡地方政府官員和企業界老闆,創辦所謂豬蹄協會,楊前線任「會長」,隔三差五召集大家聯歡,啃豬蹄、喝燒酒、調侃斗鬧,默契投緣。楊前線「從政」、賴昌星「經商」,二者結成政治、經濟利益的共同體---賴昌星利用楊前線作為一關之長所擁有的權力資源和便利條件,策劃走私,投機取巧,大發不義之財;而楊前線又利用賴昌星雄厚的財力攻進更高層次的官場,為自己搭就向上爬的階梯。
楊前線能當上關長,能有今天的飛黃騰達,賴昌星確實出了不少力。賴昌星為楊前線的公關和向上「進貢」,提供了大量的「物質保證」。楊前線要到北京,賴昌星送到機場託運的「路易十三」洋酒就以成箱計算。一心想官運亨通的楊前線,怎能不為賴昌星的「行俠仗義」而深深感動。
1998年下半年,打私風暴席捲華夏大地。楊前線為賴昌星出主意,要他先避避風頭,相對減少在廈門關區經營的走私業務,想辦法往北方移動。為此,楊前線還帶著情婦周兵和賴昌星「北巡」了一圈。其結果是:賴昌星沒有收斂在廈門關區的走私活動,反而在北邊又增加了些走私據點。
1999年6月17日至8月13日,楊前線13次與逃往境外的賴昌星通電話,分析形勢,商量對策,企圖阻止專案組工作的開展。楊前線一再提醒賴昌星,要把遠華留在香港的進口貨物的小提單全部銷毀掉,以免留下把柄。
楊前線從不隱瞞自己與賴昌星是「好朋友」。在北京接受審查期間,楊前線反覆替遠華公司擔保其清白和優秀,他拍著胸脯發誓:遠華公司連進口經營權都沒有,怎麼可能走私?
一場等待很久的世紀大審判,終於拉開了帷幕。
2000年9月17日上午,位於廈門湖賓北路的市中級法院戒備森嚴。這天,開庭審理的是「頭號種子」楊前線。
楊前線故作姿態,他走進法庭時側身朝觀眾席上熟悉的人點頭微笑,依稀當年氣壯山河的模樣。近8個小時的法庭審理,站在被告席上的楊前線越來越緊張、驚恐,手不時地哆嗦,說話語無倫次。當然,有時也顯得鎮靜,不停地為自己辯解。
在此之前,網際網路上有不少聳人聽聞的信息,說楊前線受賄達億元,有的說達幾千萬元。而檢察機關指控楊前線受賄,其實只是一部「凌志」牌400黑色小轎車和一張華南虎皮。
楊前線幾乎全部推翻了法庭的指控。他反覆強調,他與賴的關係是朋友關係。楊前線最後在法庭上甚至慷慨激昂:「每個人都只是滄海一粟,廈門關區發生如此重大的走私行為,作為關長,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知道賴昌星在搞一些走私,但沒想到做得如此之大,據說是500多億。我感到痛心疾首。給國家造成如此巨大的經濟損失,我願意以死謝罪。但我個人絕沒有主觀故意。我與賴昌星是好朋友。如果我收他的錢,哪怕是100塊、1000塊,我也認了。就是死,我也要死個明白呀。」
而遠在加拿大的賴昌星也與楊前線「靈犀相通」,遙相呼應。他通過電話告訴專案人員:楊前線和莊如順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你們中共裡最廉潔的公務員。他們沒收我一分錢,沒為我辦一件事。如果你們把我抓回去,別人的事我都會講,他們倆的事我一句都不會講。
賴昌星為楊前線「兩脅插刀」;楊前線反過來為賴昌星「赴湯蹈火」。
楊前線至死不悔,他在看守所接受《焦點訪談》記者採訪時,鎮定地回答:「我不後悔,我是他(賴昌星)最好的朋友……」
楊前線被一審判處死刑。賴昌星在異國他鄉兔死狐悲,他裝出迷惑不解的樣子,在電話中問專案人員:「你們為什麼要判楊前線死刑?我走私的事,與他沒有多大的關係。他最多也是默認罷了,並沒有參與,都是我找海關下面的人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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