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地标:国殇之柱(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看中国2025年6月5日讯】2021年末,本港多间大学突然移走校内的六四地标,包括民主女神像、国殇之柱、六四浮雕。其中国殇之柱被运往元朗港大嘉道理中心,前年被国安处检走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证物;至于六四浮雕,岭大曾称妥为储存,但未透露地点;民主女神像则至今下落不明,中大曾称已委托法律顾问,与雕像拥有者陈维明确定移走的后续步骤。
六四地标:民主女神像(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三年半过去,这些地标去向如何?创作民主女神像和六四浮雕的艺术家陈维明表示,当年曾透过法律代表,与中大和岭大商讨作品归还的安排,并同意校方的条件,包括愿意承担运送的风险和费用、日后不作追究、签署保密协议等,但当他向校方查询具体运送安排,校方便再也没有回复,事件不了了之。《集志社》向中大和岭大查询作品现时去向,中大指“对相关事件没有进一步补充”,岭大则称“大学严格按照香港法律处理物品,并无其他评论”;至于国殇之柱创作者高志活则称正考虑控告港府。
2021年12月,多间大学于一夜之间移除六四地标。先是12月22日晚,港大以水马围封在校园矗立24年的国殇之柱,分成两段于翌日凌晨搬到元朗港大嘉道理中心的货柜;至12月24日清晨,屹立超过十年,位于中大的民主女神像、及岭大的《天安门大屠杀》浮雕,亦迅速被校方移走。
中大当时表示,大学从未准许女神像于校园展示,而曾参与安排展示的支联会及中大学生会,已解散或无实际运作,作为校园管理者经评估后移走雕像。岭大则指检视和评估校内可能构成法律或安全风险物品,清除或移除相关物品并妥为储存。
校方曾称有条件归还雕塑 要求拥有者签保密协议
民主女神像和《天安门大屠杀》浮雕皆由美籍华人雕塑家陈维明创作。他接受访问时指,校方当年拆走两个雕塑后,未有主动与他联络,是他于2022年初自行找律师联络两校,要求取回作品,而当时两校未有透露,作品被存放在什么地方。
陈维明指,中大的法律代表当年曾称会有条件地归还作品,另要求他提供弥偿契据,确认他负责雕像运送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并同意不对中大采取任何行动或法律程序才能取回雕像,岭大法律代表亦有类似要求;他指两校之后要求他签署保密协议,才可商讨进一步安排。
陈说,当时为取回作品,透过律师答应校方提出的所有条件、签署保密协议,亦“做了很多文件给他们”,认证雕塑属于他。但当他再进一步查询具体安排,如包装和船运公司何时可来港查看作品情况和估价、何时能取回作品等,与校方的沟通“就变得不太通畅,后来就没有了下文”,不了了之。
作品去向? 中大:没补充 岭大:按法律处理
陈认为,当初校方提出种种要求,应是想归还作品,估计后来校方或受到压力故不再回应。花了许多时间和心力、答应校方所有要求,仍未能取回作品,他坦言非常沮丧,亦批评校方做法非常不恰当:“如果你不同意(把雕塑放校园),你不能偷偷摸摸地给它拆掉,你得拆掉前知会这个雕塑家,通知限期什么时候把它领走,而不是在我们拿的时候不让我们拿,这是不可理喻、不可理解的”,“你不要的东西你还给人家,怎么可以扣留人家这个东西呢?”
中大没有回应与陈维明交涉情况、作品下落,只表示对事件没进一步补充。
《集志社》向中大和岭大查询,与陈维明的交涉情况、作品现时下落、是否由校方保管等,中大表示:“大学对相关事件没有进一步补充”;岭大则称:“大学严格按照香港法律处理物品,并无其他评论”。翻查报道,两校2022年12月回复传媒时,中大曾称已委托法律顾问确定移走女神像后续,亦考虑陈维明提出的要求;岭大则提及浮雕由大学妥为保管。两校今年回复均未再提及陈维明和保管问题,两件作品的去向现时未明。
陈维明估计作品现时还存放在学校,“估计他们还不敢作出销毁的决定”,只是“让人看不见这个雕塑,它就失去了作用,这雕塑就相当于没有存在。”对于成功取回作品,他感到“非常渺茫”,指自《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的舆论控制越来越严厉,作品或许要待香港民主化才能“重见天日”。
岭南大学则指按照香港法律处理六四浮雕,并无其他评论,同样没回应作品下落、是否由校方保管。
集志社档案:两雕塑2010年抵港被扣查 一度被食环没收
天安门大屠杀浮雕(陈维明作)
民主女神像和六四浮雕,分别于2008年及2009年由美籍华人艺术家陈维明所创作。陈维明八十年代于北京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雕塑专业毕业,六四前半年刚好赴新西兰。他称记得当时在国外目睹血腥画面的震惊:“一个正常的社会是绝对不能向手无寸铁、正撤离广场的人开枪”,形容六四改变了他对政治的看法,以及艺术方向,由粉饰社会的美丽雕塑,转而创作与人权、民主自由相关作品。
陈维明说女神像,是象征被中国推倒的民主女神在海外重新竖立,至于浮雕则取材当年的震撼画面,包括坦克入城、王维林尝试阻挡、家属哭泣、“不自由,毋宁死”旗帜等等,以留下历史纪录。陈忆述支联会2010年主动联络,希望借来两件作品于维园六四集会展出,但作品抵港后一度被没收、13名支联会成员及义工被捕,陈亦遭拒入境。两件作品成功展出后,陈续应当时中大学生会要求,在中大永久展出女神像,浮雕则置放岭大。这一放便是11年。
陈维明说,中大校方最初拒在校内置放女神像,但当学生和市民把女神像运回中大时未有阻拦;后来上任的校长沈祖尧,更曾发信指对摆放民女持开放态度。他慨叹社会气氛不同,最终两件作品均被无声移走,亦遗憾六四地标在校园内消失。他觉得香港或慢慢淡忘这段历史,但不忘补充只要人心不死,“总会有一些人记得这些事情”,“要香港人完全遗忘这段历史是不可能”。
港大国殇之柱成支联会案证据 高志活:考虑控告港府
至于在1997年维园六四集会后,被移送港大校园、一直在黄克竞平台展示的国殇之柱,被港大以“日久老化”、“法律风险”为由在2021年底移走,存放在位于元朗的港大嘉道理中心,但于2023年5月5日被国安处持手令检走,作为一宗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案的证物。
创作国殇之柱的丹麦雕塑家高志活,当年曾发声明形容国殇之柱“被捕”是无法接受、被视为证物是“不合情理”。他向《集志社》重申,国殇之柱是由他借出在港大展览,警方在未有通知他下检走并保存他的雕像是疯狂(insane):“什么国家和法庭会以这样的方式没收私人财产?”。他续指,曾透过向港府交涉的丹麦国会议员和欧洲议会议员,获告知在案件完结前未能取回国殇之柱,但他不肯定案件何时结束、或当局最终会否同意归还雕像,故正考虑控告港府盗窃其私人财产。
国殇之柱被移除后、续被国安检取成为“证物”,高志活称正考虑提诉。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来源: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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