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工作條例》是否流出條款?(圖片來源:網路截圖)
【看中國2025年7月6日訊】中共政治於6月30日審議中共《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工作條例》,未曾顯示已經通過。但目前網傳一份《中共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工作條例(草案)》,十分應景,而真正的「條例」流出的關鍵一條,才是制衡習近平政治局的機構!一個習近平下臺的事宜安排過渡機構。
網傳「條例」很簡單,標題就不對,這且不說。只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結果是違背了黨章以及黨中央邪教工作條例。
網傳「條例」模糊化邪教總則是可以的,中國特色的馬列毛、鄧、「三代表」、「科發觀」習思想以及442句型,代之以「黨中央領導下的最高協調機構,負責重大戰略政策和人事安排的頂層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和督促落實」,也還說得過去,但「集中統一領導」的實質體現,還是不可能「逃避」細則的運行機制:「會議議題由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確定或審定,審議事項視需要提請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審定,確保決策高效且符合黨中央部署」——中委工作條例的邪教規則不能「僭越」,否則就是另立黨中央。
「議事機構設召集人,由黨中央根據需要提名擔任」是邪教教規不能容忍的;網傳「條例」稱,「由政治局常委或特邀高級幹部擔任」;這也不是黨文化的規範用語。
朋友圈盛傳活著、看戲、等風來,網傳「條例」應景造假(圖片來源:網路截圖)
中委對外代表中共,「決策議事協調機構」是在中樞領導之下的機構而已。所以,沒有「副召集人」的設立的可能性,但機構設置中,「特邀部分退休中央領導同志及具有重大影響力的高級幹部」,勉強可以成立,但表述不準確,一般而言會是這樣:邀請「曾經擔任過黨和國家重大職務的老幹部」,不然,沒當過常委(正國級)官員都會要求分贓。
網傳「條例」對黑幫黨章的要件不清楚,議事機構「協調政治局、國務院、中央軍委」等的說法,以及「提交黨中央決策」這樣的集合概念定位都很荒謬。
「議事機構有權召集政治局擴大會議」,更是不倫不類。
中共體制的運行,其實離不開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中共一直強調反形式主義與官僚主義,但卻從來沒有走出過形式主義與官僚主義的框架,否則中共邪教「方法論」與辯證唯物論就會死在黎明。
黑幫黨章的法西斯主義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孿生兄弟,因此,規定總書記是決策層會議的唯一召集人,這也是獨裁政權得以維持的「鐵律」之一。
弗林將軍7月2日在發帖,表示習近平是個「凡人」而不是鐵帽子王(圖片來源:網路截圖)
7月2日,中華網財經發文稱,「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主要有哪些?一文看懂」,就直接引述《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還是要在總書記指示下,「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才有舉行會議這一碼事。
政治局會議是總書記才能召集,總書記才能確定或審定「會議的議題」。然而在中共歷史上,不乏違反案例。罷黜胡耀邦、趙紫陽的政治局會議與擴大會議,前者是「鄧小平主導或授意召開」,後者「是由鄧小平及其支持的政治局核心成員(如李鵬、喬石等)推動召開的」。
這才是看點。但必須清楚,胡耀邦與趙紫陽都並非三位一體的最高領導人,他們都與軍權不沾邊。
習近平則仍舊是「合法」的黨總書記、黨國主席、黨軍主席。表面看他拿著小本本就可以否定對他「條例」,但是,議事機構的「擦邊球」還是好打,也就是習近平被槍桿子抵著腰背,召集政治局委員、邀請元老「謀大事、議大事、抓大事」。
所以,「條例」只需要給出參加人員的大致名單就行了。也就是說,即使不提及總書記習近平,也要由總書記召集甚至主持有「議事機構」成員參與的政治局會議(擴大會議會議),這就給新任總書記一個名正言順的召集人「地位」。
所以網傳「條例」有點過分了,包括「參會人員不得擅自泄露,違者按黨紀處理」之類的要挾、威逼用語,是寫作者自己赤裸裸的訴求。
還有所謂的「聯動機制、必要時可啟動專項調查」;「議事機構對重大決策失誤負有連帶責任,需向黨中央提交整改報告」說法都很幼稚。
「條例」是逃不出邪教教規的。
其實,「中華網財經」的上述文章提到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包括「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中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及「中央金融委員會」、「中央科技委員會」的「決策議事協調」功能,中共關於深化改革的正式文件規定:「其他方面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與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調整相互銜接」。而且「議事協調機構通常不會設置實體性的辦事機構」(網傳「條例」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就在開黃腔)。
總之,無論條例如何規定,沒有邀請元老的表述,那麼這場「頂層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和督促落實重大工作」就只能是噱頭。
2442是中共邪教的代碼,這一代碼的消失,於是習近平下臺(圖片來源:網路截圖)
好在披露何衛東被調查的趙蘭健,日前在X上稱,「條例第九條」規定:「該機構對重大決策具有諮詢審查權,必要時可對政治局提出的議案提出異議,需政治局重新審議。」這個表述很黨文化,也很辯證法,沒有偏離黨的組織原則,民主集中制。如果這一說法是真實的,那麼「條例」就可能完全相悖黨媒對「議事協調機構」的解讀,成為一個單列的機構或整合機構,與前述名稱相同,內涵完全不同。只不過癥結要件還是:元老參與機構中來,成為主導機構議事者,徹底控制政治局——使機構成為制衡政治局的機構。
「條例」公布就真相大白了。
最近的看點在於,從6月30日中共政治局審議《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工作條例》以後,兩名國務委員的調研: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王小洪7月3日至4日在安徽調研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情況,似乎暗示其職位恐怕會變動,但重要的是王小洪再次拋棄了2442句型,只提習近平重要指示;國務委員、全國婦聯主席諶貽琴4日在北京調研婦女就業創業等工作,也是如此:「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強化「四個意識」,堅持「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已經在暗夜中完犢子了。
習近平下臺,生米煮成熟飯。
拿大陸網友的話來說是,「當前大環境,普通人要做的三件事:活著,看戲,等風來!」
那麼,北戴河「會議」會否成為終極轉折點?條例就是為北戴河會議召開而緊急制定的?明天再說。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看法)
来源:看中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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