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导火者”陈同佳已离开安全屋 赴台无期(图)

作者:李怀橘 发表:2021-10-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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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视为香港反送中运动“导火者”的陈同佳。(图片来源:中央社)
图为被视为香港反送中运动“导火者”的陈同佳。(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1年10月13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13日,有港媒报导称,引发2019年港府修订《逃犯条例》的陈同佳已经离开警方提供的安全屋,搬往远离市区地方暂住。

1998年出生,今年23岁的陈同佳被视为香港反送中运动的导火索。2018年2月,他和女友潘晓颖赴台湾旅行,在台期间二人发生争执,陈将已经怀孕5周的潘晓颖杀害,弃尸后逃回香港。陈同佳承认在潘死后,用她的提款卡提取2万新台币,回港后又分三次提取合共1.92万港币的现金。同时,他也将潘晓颖价值约2,000港币的数码相机和一部价值约6,000港币的iPhone 6手机占为己有。事后,他承认四项洗黑钱罪名,被法庭判囚29个月,已在2019年10月23日出狱。出狱时,他表示愿意赴台投案自首。

因香港和台湾之间没有引渡条例,香港政府保安局在2019年2月12日向立法会提出建议,修订《逃犯条例》,不过建议引发市民反对,担心北京当局会借此机会逮捕香港境内,包括过境香港的异见人士上大陆受审。进而引发长达一年、震惊世界的反送中运动。

陈同佳获释迄今将近2年,尽管他表示愿意赴台投案自首,但一直协助陈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则多番强调,陈同佳没办法取得赴台签证,希望被害人潘晓颖的母亲能明白和理解。

台湾杀人案未发生前,陈同佳和父母居于启德启晴邨,如果陈同佳搬回启晴邨,或遭到传媒追访,引发街坊恐慌,故当局暂时安排他入住警方安全屋。

13日,港媒《香港01》引述消息称,陈同佳受警方全天候保护已逾超过20个月,安排不可能长时间持续,故在今年6至7月期间,陈已离开警方安全屋,迁往远离市区地方,警方起初仍提供24小时贴身保护,其后减少人手,在新安排顺利后,警方结束保护行动。报导还指,目前陈同佳偶尔与母亲同住,一日三餐亦获照料,日常生活如上网、看电视不再受限制,“自由度”比安全屋时高。陈同佳身型比两年前出狱时圆润不少。

早前港府推行《逃犯条例》时曾扬言不想让香港成为逃犯天堂。对于陈同佳杀人后依然逍遥法外,有市民嘲讽:香港是名副其实的逃犯天堂,逃犯可以入住安全屋,还有警方全天候保护。也有网友留言指,“纳税人付钱给警察去保护杀人犯,的确是世界级。”“香港好得意,杀人犯可以周围走⋯”“只要不涉及政治,不危害国家安全,其他都是小事。”还有网友称,当局整天强调台湾是中国的一部份,那么在台犯法即等同于在大陆犯法,为何当局不把陈同佳绳之以法,可见台湾和大陆完全是两国两制。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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