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回应《国安法》: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视频)

发表:2020-05-2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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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香港民主派召开记者会回应《国安法》。
5月22日,民主派召开记者会回应港版《国安法》。(图片来源:看中国直播视频截图)

【看中国2020年5月22日讯】昨日《国安法》的消息一出,震动香港社会。继昨晚连夜召开记者会后,民主派今日又再召开记者会,对港版《国安法》作出回应。

陈淑庄:一国两制的正式完结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表示,大陆版本的《国安法》“无远弗届”,法例涉及诸多范畴,包括宗教、学术,甚至经济环节。在过去几个月中,北京当局一直插手香港事物,从两办(港澳办、中联办)的诸多声明中都可以略知一二,包括监督权,插手香港立法会内部事务,公开批评黄色经济圈等等。而港府则清算港台,DQ DSE的考试题目,下周进行《国歌法》二读,这些事件还历历在目,如今就要推行港版23条(《国安法》)。

对于港人来说,23条是伤痛的回忆。从23条到去年发生的反送中运动,可见港人对于中共强加于香港的法例是非常反感的。但是,港府漠视港人意见,不但没有对之前所发生的社会事件进行反思,反而变本加厉推行港版《国安法》,这是真正的“揽炒”(玉石俱焚)行为,一国一制在香港正式实施,宣布了一国两制的正式完结。

岑子杰:港人要站出来人数多过200万香港才有希望

民阵的岑子杰表示,中共多次宣称反送中的抗争者在断送香港未来,其实,真正断送香港未来的是中共。他说,昨日港版《国安法》消息一出,股市就开始大跌。半日已经急挫过千点。(到下午,跌幅扩大到1,300百点,恒指失守23,000点)。如果《国安法》立法,没有海外投资者敢在香港设立公司,因此《国安法》不单破坏民主、自由、人权、法治,也摧毁了本地的经济。而民主、自由、人权、法治是经济繁荣的根本保障。

武汉肺炎导致香港经济低靡,本应该是港人同心抗疫的时刻,亲共建制派的人却去推行《国安法》、《国歌法》,将港人死活置之于不顾。港府也籍疫情之名,禁止港人抗争,剥夺港人自由,践踏港人尊严。

《国安法》中所罗列的罪名,如“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恐怖主义”,“外部势力干预”,如何定义这些罪名?之前民建联的谭耀宗表示,只要举外国国旗就是勾结外部势力,摧毁国家安全。说到底,这些都是任中共随便定义的罪名。

岑子杰质疑如果《国安法》在香港立法,大陆国安会否越境执法?他说,中共“送中”的心不死,到时是否有港人因《国安法》而被送上大陆受审?

他再次重申,在疫情之下,建制派没有帮助港人,中共也没有体恤港人。中共不救人,反而保政权,这是十分令人心痛的。他表示,民阵会奋力而战,当初50万人顶住了23条,去年200万人顶住了送中恶法,如今香港人要站出来,人数要多过200万,这样香港才有希望。

李卓人:《国安法》以言入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李卓人表示,《国安法》是一个以言入罪的万能钥匙。他说,黄琦因创办“六四天网”触犯《国安法》而被判刑,前前后后20年也未获自由。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实质就是以言入罪。他说,2003年针对23条,他曾经举过一例:如果支联会支持一个国内的民主人士,若该人士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那么支联会就触犯了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因此,港府就有法理依据去逮捕支联会成员。但如今,《国安法》比起当年的23条更加恐怖。李卓人表示,如果《国安法》立法,那么支联会的倡议:“平反八九六四,追究屠城责任”;“建设民主中国,反对一党专政”等等都触犯了法例。而目前,该恶法波及的不仅是支联会,而是全香港市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李卓人说,中共在港实施《国安法》会打垮香港经济,最大的受害者是中共自己。中共在自掘坟墓,中共打压香港的举动是七伤拳,伤的是中共自己。中共这种行为已经招致国际反制,而中共越疯狂,表示它越接近灭亡。

黄碧云:大陆国安机构会延伸至香港

民主党的黄碧云发言时表示,中共剥夺了香港立法机构的立法权,只要北京当局想,它就会在香港颁布法例。没有咨询,没有听证会,没有修订,一颁布就是“圣旨”。她说,根据北京公布的《国安法》细则,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都要采取有效措施,来防范、制止、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这表示三权分立的制度现在都要听命于北京。

另外,她还指出,根据《国安法》,大陆国安机构会延伸至香港。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北京当局只负责香港的国防和外交,其它均属于香港本地事务,这是当初中共对“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诺。黄碧云相信中联办、外交部特派员公署可能短期内会设立驻港国安机构,而该机构会凌驾于林郑之上。

《国安法》还规定香港行政机关每年要出一份报告,阐述该法律在港的执行情况,这表示港府需配合中共在港执行《国安法》。“国家安全”可以随意定义,这对公民社会的打击非常之大,侵犯了《基本法》授予港人的基本人权和自由,包括思想自由、宗教自由。如果《国安法》立法,中共可因应需要,把每件事都用“国家安全”的名义入罪,司法机构就要配合去判刑。而刑期是由北京拟定,不经香港司法机关。

梁国雄(长毛)发言的时候谈到当年23条立法时,涉及到的《约翰奈斯堡原则》。该原则规定,提出呼吁的人不构成任何罪行,不能对他们进行拘捕。比如,提出“结束一党专政”不构成犯罪,有“起义”的行为才构成犯罪。他质问中共,如今这个原则北京当局是否还承认?

陈淑庄表示,早前因《基本法》22条引起的争议,港府至今都未提供清晰的答复。中共完全不尊重香港法律,直接在香港执行大陆的法律。港人随时被送中,绝不是危言耸听。



责任编辑:李松儿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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